於明珠3(1 / 2)

主人匆匆忙忙把我領出來,還沒來得及吃完,主人走的很快我拎著點心一路小跑緊緊跟著,顧不得周圍人的目光。我想一定很有戲劇性,一個超過一米八五的帥氣陽光大男孩身後跟著一個披頭散發頭發飛起來蹲敦實如同相撲選手似得我。餘光中看見於明珠正在斜著眼嘲笑我。

過一條街就是蘋果體驗店,我拿起我惦記好久的蘋果,愛不釋手,腎1一的時候我就眼饞,現在終於在六的時候入手,雖然晚了點,但好事多磨嘛!而且順帶買了個手表就算物超所值了。

“就那麼喜歡”主人一隻胳膊拄著櫃台漫不經心的問,我下意識把手表握在手心“你答應給我買禮物的,不許反悔”我警覺的撇了一眼他的爍爍放光的大表說。

主人又笑了,笑的很討厭,“你要笑好好笑,別陰陽怪氣的。”我沒好氣的說。“你知道嗎?我原本打算給你買條鑽石項鏈的,現在好了省錢了”主人看了一眼被我攥著的手機和手表說。“那個很貴嗎?比蘋果的表還貴?”我無知的問。“還行,大多都是碎鑽,隻有一個大點的鑽石”說著用手圈出個圓圈,尼瑪!分明是鴿子蛋啊!

我難過了,後悔了。“後悔也沒辦法,我隻送一個禮物,我走了,買點好吃的再回家,等我回家啊,老婆”那表情分明是小人得誌,我氣的不行,更是後悔死了,說“誰是你老婆,我不回家,看你把我怎樣”

他頭也不回衝我擺手。我隻能狠狠瞪他,可惜他的後背沒長眼睛看不見。我收起手機帶著前一秒還當成寶貝的表,憤憤不平,安慰自己沒事反正鑽石是會自己變小的到時候我的表還是表,而且是我喜歡的,不後悔,不後悔,我安慰自己很有阿q精神。忽然碰見包裏的錢包,一個邪惡的念頭在我腦子裏迅速成型,並立刻決定實施。

我出了店,直奔賣首飾的金店,丫的,今天老娘要把他的卡刷爆,阿q也不好使。

“美麗,好久不見,變漂亮了”於明珠地裏冒出來似得忽然冒到我眼前,舔著臉笑,黝黑的臉方方正正顴骨高蹺眼窩深陷瘦的不成樣子,一張嘴笑起來向前微微翻起來,活像一隻滿身賴的癩蛤蟆。

我不想搭理他裝作沒看見低頭轉彎,“怎麼,發達了就翻臉不認人”於明珠嗓音很高略帶激動,我沒辦法說“你怎麼在這兒,你幹嘛?”他並不著急回答隻是拿他那雙賊溜溜的眼睛在我身上遊走,我被他看的全身汗毛把衣服都頂起來了,厭惡他,警惕的問“怎麼了”,下意識抱緊我裝著金卡的包,生怕被誰搶走似得。

“瞧你說的,我是你男朋友,這麼多天沒見好好看看我女朋友變漂亮了。”於明珠笑的一副欠揍的樣子。一股厭惡感油然而生,更強烈的是火氣,燒的我熱血沸騰要爆血管,我立刻回敬到,“女朋友?你說的是那個?是飯店那個,還是酒店那個,要不就是商場裏的那個?反正不是我”“怎麼,找了個有錢男人就不認我了?我雖然沒錢,可是看在我供你都讀書十年的份上,求你不要和我分手,不要離開我”於明珠突然很大聲音,聲淚俱下的斯喊撲通通跪下來抱著我的腿大哭,哭的極其淒慘如喪考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