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頓飯大概吃了一個小時,我們兩個把桌子上的吃食吃了個一幹二淨,看的周圍那些人都個個稱奇,甚至有的還指指點點議論紛紛,不過我自然不會去在意他們說些什麼,反正讓他們去說我又不會少塊肉?
抽了兩張紙巾,遞給笨蛋女人一張,自己拿一張心滿意足的擦著嘴,“記得盜帥楚留香曾經說過,如果一個人吃飽了肚皮,心情都會好很多,現在看來真是至理名言呐。”摸著自己已經圓鼓鼓的肚皮,靠在椅背上,看著對麵笨蛋女人那紅彤彤好像是紅蘋果一樣的小臉兒,心裏升起一抹異樣的溫暖感覺,“這個家夥絕對不簡單,身負重傷居然這麼快就已經恢複到了這個程度,而且她這食量…嗬嗬…”
“哎,笨蛋,你叫什麼名字,當初我救你的時候你沒告訴我,現在咱們也算是共過生死了,怎麼著也該告訴我了吧?”側身招呼服務員讓其將桌上剩下的包裝袋都收拾走,身子前傾湊近笨蛋女人輕聲問著。
當初我救她的時候她正被四個西服男從一家五星賓館裏護送出來,而且那四個人看模樣並不像是國人,不過那個時候我剛從雲水愛的魔掌中逃出來,處於狂暴當中,意識模糊,隻是記得他們臨死前說的幾個詞聽起來很像是扶桑話,後來我就稀裏糊塗的把她帶了回來,等我清醒過來後問她叫什麼、什麼身份、來自哪裏,那四個西服男又是什麼人,可是這個笨蛋就是不說,一開始我以為她是看到當初我狂暴時的樣子嚇到了對於極度忌憚才什麼都不說的,見也問不出什麼帶著她又不安全,索性就要把她扔下獨自離開,可是她又偏偏跟在我身後寸步不離。
當時我逃出來身上分文皆無,就連身份證和手機都沒有,又害怕被雲水愛手下和那四個西服男的同夥發現,所以就和素不相識的笨蛋女人在橋洞子裏躲了四天三夜,直到那一胖一瘦兩個混蛋找到我們。
雖然時間相處不長,不過笨蛋給我的感覺卻一點一點的在發生改變,本來我覺得她應該是一個有錢人家的千金小姐,可是在第一天的晚上她一個人熟練的把本來亂七八糟的橋洞收拾幹淨時,我就發現她並不是一個養尊處優的富家小姐,而且當時天氣很冷,就算是我都感覺有些承受不住,她一個弱小的女孩子就更不用說了,更何況她的身上隻有一件無袖的寶藍色旗袍,這要是普通女孩恐怕早就受不了大哭大鬧了,她卻隻是蜷縮在背風的角落裏瑟瑟發抖,一句話都不說,更沒有哭泣。
第一天我們之間說的話加起來恐怕都沒有超過一百個字,我隻是告訴她我的名字和問了她問題,她的回答很簡單那就是沉默。
我在殺死那四個西服男的時候萬萬沒有想到他們居然會有槍,身上挨了三槍,雖然都被狂暴時的我直接用手指從皮肉裏挖了出來,然而當我恢複正常時傷口並沒有痊愈,第二天就在我迷迷糊糊似睡不睡的時候就感覺有人在我麵前晃動,我本能的一把掐住了那個人的脖子,當我看清時才發現那個人正是笨蛋,而我胳膊的傷口上還纏著沒來得及係扣的一塊布條。
我放開了她,對她的態度也變得溫和了不少,不過她似乎並不領情,對於我的問題還是保持沉默,不過等到晚上的時候她就靠近了我一些,對我的戒備放鬆了很多。
說起來也是有趣,四天三夜的時間,我們兩個本來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就在天寒地凍的橋洞裏相互偎依著什麼都不說,似乎都在等著一個時間點的到來,那一胖一瘦兩個混蛋突然出現在我們麵前的時候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她說話,當我再次死裏逃生醒過來的時候第一次聽到她喊我的名字,後來就是一路奔逃,直到在旅館裏她拖著被我打成重傷的身體擋在我的麵前的時候,我突然發現她在我心裏的位置變了,不再是萍水相逢的同命人,而是共過生死的生死之交,哪怕我對她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