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路再難走,也要走下去。再大的苦,也要承受(2 / 2)

“顧不了這麼多了,能包多久就包多久吧!”郝靚說,“以前,爸爸給我一片天,讓我快樂成長。現在,我要還爸爸一片地,讓他幸福生活。”

郝靚在帳本上詳細記下欠債人的姓名、金額、聯係電話和銀行帳號等。一共25人,有欠工資的,有欠借款的。當然,另外還有對受傷者的補償款和汽車修理費。

按照郝靚的要求,張叔把債權人叫到自己家裏。郝靚先向大家道歉,因為爸爸的不測,欠的錢一時不能還,實在對不起。接著,她提出還債的辦法,對急需用錢的,先還一部分,緩解燃眉之急。對不急用的,便暫緩還。對所有的人,都一律重新打欠條,簽上自己的名字,並承諾一定盡快還清欠款。

聽了郝靚的話,欠了工錢的人臉上露出笑容。但一些老板因欠的錢比較多,表示不同意,要求必須現在就還。

張叔說,請大家體諒我們的難處。實話說,郝靚姑娘並不是郝總親生的。本來,郝總給她準備了20萬,供她上大學用,而且就在前幾天,她已經收到w大錄取通知書。但郝靚為了還債,決定放棄上大學,外出打工,把學費和打工掙的錢拿出來還債。

這時,有個人嚷嚷:靠一個姑娘打工,能掙多少錢?郝仁家現在住的房子,能值300萬呢,把它賣了,就夠還了。

“是的,那房子能值點錢。”張叔說,“可是,我告訴你們,房產證的戶主,並不是郝仁,而是郝靚姑娘的。”

那人又說:“父債子還,天經地儀。他爸爸的債,不管是不是親生的,她都應該還的。”

張叔說:“我也告訴你們,法律沒有規定父債子還。但郝靚並不想賴帳,而且表示一定要替父還債,不能讓郝總背著罵名。所以,才把大家請來,商量一個都能接受的辦法。說實話,我這侄女完全可以一走了之的,她要是帶著20萬元的學費、拿著房產證離開,誰也沒有辦法。你們要是打官司,隻能和郝總打,這官司一打就贏。可是有啥用呢?他一個病人,哪有能力還你們的債呀?但這姑娘帶著感恩、孝敬的心,來維護郝總的聲譽,延續他爸爸的誠信。我作為郝總的下屬,為她的行為所感動。我願意和郝靚姑娘一起,幫他爸爸還債。隻不過,一時半會兒還不了,請大家容我們一段時間。”

大家沉默了。

郝靚說:“賣房的事,我考慮過。可是,請各位大叔、阿姨理解我的心情,如果把這套房也賣了,我爸媽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一定會很傷心,爸爸更會內疚萬分,這對爸爸治病很不利,我擔心爸爸再也好不起來。我雖然不是爸爸親生的,但爸爸養育了我,做人要有良心,我不能讓爸爸有一點難過。為了讓爸爸早日康複,為了維護爸爸的聲譽,再苦再難的事我也願意做。但我保證,隻要爸爸恢複健康,我就賣掉房子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