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貪婪的商人(1 / 3)

從前,西班牙有個窮苦的樵夫到山上去打柴,準備用打來的柴去換錢買麵包給他的幾個孩子充饑。在路上,他撿到了一隻口袋,裏麵有100個金幣。

樵夫一邊高興地數著錢,一邊盤算,展現在自己麵前的將是富裕、幸福的情景。但接著他又想到那錢袋是有主人的,他對自己的想法感到羞愧。於是他把錢袋藏了起來,到山裏去勞動了。直到晚上柴也沒賣掉,樵夫和他的家人隻好挨餓。

第二天早上,按照那時風行的做法,錢袋失主的名字在大街上傳了開來,把錢袋交還給他的人將能得到20個金幣的賞金。

失主是一個佛羅倫薩的商人,好心的樵夫來到他麵前:“這是你的錢袋。”但是這個商人為了賴掉許諾的酬金,仔細地查看了錢袋,數了數金幣,假裝生氣地說:“我的好人,這錢袋是我的,但錢已缺少了,我的錢袋裏有130個金幣,但現在隻有100個了,毫無疑問,那30個,是你偷去了。我要去控告,要求懲罰你這個小偷。”

“上帝是公正的,”樵夫說,“他知道我說的是實話。”

兩人來到當地的一個法官那兒。法官對樵夫說:“請你把事情的經過如實地向我簡述一下。”

“老爺,我在去山上的路上拾到了這個錢袋,裏麵隻有100個金幣。”

“你難道沒有想到過有了這些錢,你可以生活得很幸福嗎?”

“我家裏有妻子和六個孩子,他們等著我把柴帶回家換錢買麵包。老爺,您原諒我吧!在這種情況下,我是想過要用這些金幣的,但後來我就考慮到錢是有主人的,他比我更有權用這筆錢。於是,我把這錢藏了起來,我沒有回家,而是徑直去山上勞動了。”

“你把拾到錢的事告訴你妻子了嗎?”

“我怕她貪心,所以沒告訴她。”

“口袋裏的東西,你肯定一點兒都沒拿嗎?”

“老爺,我妻子和我可憐的孩子連晚飯都沒吃,因為柴沒能賣掉。”

“你有什麼說的?”法官問商人。“老爺,這人說的全是捏造的。我錢袋裏原先有130個金幣,隻有他會拿走那缺少的30個金幣。”

至此,法官已經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他巧妙地作出了裁決:“商人,你享有這麼高的地位和信譽,根本就不容我們懷疑會行騙。很明顯,這個樵夫拾到的這隻裝著100個金幣的錢袋不是你的那隻有130個金幣的錢袋。”

“拿著這隻錢袋吧,好心的人。”.法官對樵夫說,“你把它帶回家裏去,等它的主人來取吧!”

法官的根據是什麼呢?

勇擒賭徒

一天下午,某縣政府一部門工作人員朱超外出公幹,在乘車返回途中,發現有五個賭徒在車上引誘其他乘客賭博。

當客車行至縣政府門口時,朱超上前抓住一名賭徒大喝一聲:“不許動!”並出示證件,令司機將車開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警察的配合下,五個賭徒全部落網。

朱超智擒賭徒的行為受到上級領導和群眾的讚揚。

你能猜出朱超的身份嗎?

證詞中的馬腳

在一個大雪紛飛的冬夜,居住在高級賓館306號房間的獨身女人被殺,行凶的時間為晚上9點左右。

當警察趕到現場時,發現室內的煤氣爐還燒著,屋裏熱得令人冒汗,爐上水壺中的水已燒幹,窗簾放了一半,壁燈發出微弱的光。

居住在對麵20米處樓房的一個中年人向警察報告:昨晚9點左右,他看見那個房間有個黃發、戴著一副黑框眼鏡、留著較長胡子的男人。中年人的房間與被害者的房間遙遙相對。

按中年人提供的線索,警方逮捕了一個與他的描述一模一樣的人。可是這個人聲稱他是無辜的,並請了大偵探科林為他辯護。於是,科林在法庭上詢問目擊者:

“你有每夜偷看被害者房間的習慣嗎?”

“沒有。”那報案的中年人回答道。

“這麼說,那天晚上你是偶然看到有人在被害者屋裏了?”

“是的,因為窗簾隻放了一半,所以我才看到了這一切。”

聽到這裏,科林反駁說:“在法庭上說謊是新的犯罪。現在已經很清楚了,你是真正的凶手,在殺人搶走東西後,故意拉開窗簾逃跑,然後佯稱在自己房間裏看到了凶手,把罪過栽給別人!”

對方一聽,嚇得臉色煞白,終於承認了殺人的罪行。

你知道科林是根據什麼說這個中年人是罪犯的嗎?

奇怪的鑰匙

在一間窗戶緊閉、門也鎖得嚴嚴實實的密室中,一名男子遭人殺害。

警方檢查時發現門上的小氣窗是開著的,但是唯一的一把房門鑰匙卻在桌子上。並且在氣窗和鑰匙這一條直線上,立著一盞很大的落地燈,所以凶手也不可能從小氣窗把鑰匙扔進來。

凶手到底是怎樣從這密室中出去後又把鑰匙放到桌子上的呢?要知道,凶手的確是在密室中將男子殺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