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 生命卑微(1 / 3)

【生命是誰也說不清楚的一個過程。】——壓低帽簷

片刻之後,那夥計躬身引著個看似有些精明的胖子過來,那胖子拱手對胡郊行一禮:“客官,在下乃本店掌櫃,適才聽得夥計說您是要入手一把重一點的寶劍,不知少俠的對重量的有何要求,又準備了多少預算?”

胡郊徑直拿出了那李肆贈予自己的錢袋,倒了三分之二在桌上,嘩嘩作響,一看盡數是些白花花碎銀子,其中一塊半錠大小黃澄澄的東西更顯得特別突兀。

“這把劍我拿著完全沒感覺,你說要多重的?”雖是不知道價,怕這錢不夠,心道還得展示下自己的武力值,遂裝**地輕笑一聲,將手中劍柄倒抓而起,挽手反握後向下放手一紮,“哢嚓”,劍身三分之一沒入了地裏。

這麼多錢,又是武藝超凡!見得胡郊左手出手闊綽,右手出劍迅猛,老板心中暗道此人定不是不是易於之輩,當下眼中精光一閃,笑眯眯地指了指那半錠金子。

“少俠果然是豪爽之人,俗話說寶劍贈英雄,此等凡物自是不能入您法眼。我店正巧珍藏得一把鎢鐵重劍,端得沉重精煉無比,今日得見少俠勇武過人,想必是配得上的,若是有緣能得兒用之,這塊金子也是足夠買了,還不快去把“誅仙”神劍運來!”

誅仙!!!!!

胡郊被這句話好一陣嚇唬:“哥這是什麼運氣啊,隨便找個店就是神器!”

話說胡郊跟這些人比起來,力氣還真是大,買個武器都跟孫悟空進龍宮似地,左挑右揀通通嫌輕了。更巧的是,那“誅仙”劍真是這家店的鎮店之物,卻非鎮店之寶,因為太重了沒人把他當武器用~

如同《西遊記》裏的勞什子金棒一般,擺在龍宮沒人能用,唯有拿來鎮壓地脈而已。

“少俠,您先坐下來喝口茶吧,那把劍放在地下室的庫房裏,上起樓梯實在是有點重,還得請您稍等。”掌櫃殷勤地搬了個藤椅過來,又沏了杯茶遞給胡郊,儼然把他當做哪個武林世家喬裝出來逛的公子看待了。

胡郊自然是不會客氣,金刀大馬地坐了上椅子,學著電視裏見過的高人範兒把玩起手中的茶杯,那架勢,似乎要從裏邊看出朵花來。

得了有約莫一刻鍾,那夥計推了個獨輪小車出來,車上惟獨有個細長物事,赫然是一把晦暗的鐵劍,劍身修長,不過三指略寬,這就是叫“誅仙”的重劍?實在不太敢相信。

那夥計像是很吃力的樣子把獨輪車放穩,帶著喘氣地開口:“呼,客官您還是過來取吧,小的一個人可難得提動這家夥。”

胡郊臉上訝異,這貨真有這麼重?不由得放下茶盞走上前去,俯身去抓住劍柄。

嗯?好重!

深吸了一口氣,方把劍提了起來,湊近細看了兩眼,發現這把劍有層鏽瘩瘩的東西,唯有劍身尾端有小塊白亮的地方,上有兩個鮮紅似血的小字——“誅仙”!這寶劍名字真夠霸氣,不過就賣相來看,與傳說那位的差距還有挺大距離的~

勉力揮舞了兩下,覺得以自己多年的YY經驗,還不錯,雖然用起來相當吃力,但此時連武林人士都算不上的胡郊,根本不會什麼精妙的武功招式,用起這鐵疙瘩砸人是相當不錯,看起來細長輕巧的長劍卻奇重無比,相當符合小說裏猥瑣流的扮豬吃老虎精髓啊!

“此劍名曰‘誅仙’,重八百八十八斤,材料不詳,我估計應該是精煉過的鎢鐵,乃是一位不知名的江湖人士寄售在本店,過期後未來贖回,所以成了本店之物。由於此劍過於沉重,有不少武林好手前來本店購買武器都試用過,但卻無一人能如少俠般揮舞自如!若是您買下它必不會使寶物蒙塵啊……”掌櫃一頓劈頭蓋臉的馬屁猛拍過去,一副全然沒看見胡郊剛才試劍時的吃力樣子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