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發病機製及病因,肥胖症可分為單純性和繼發性兩大類:
(一)單純性肥胖症
無明顯內分泌、代謝病病因可尋者稱單純性肥胖症。根據發病年齡及脂肪組織病理又可分兩型:
1.體質性肥胖症(幼年起病型肥胖症)
此類肥胖有下列特點:①肥胖家族史;②自幼肥胖,一般從出生後半歲左右起由於營養過度而肥胖直至成年;③全身性分布,脂肪細胞呈增生肥大;④限製飲食及加強運動療效差,對胰島素較不敏感。
2.獲得性肥胖症(成年起病型肥胖症)
此類肥胖有下列特點:①起病於20~25歲,由於營養過度及遺傳因素而肥胖;②以四肢肥胖為主,脂肪細胞單純肥大而無增生;③飲食控製和運動的療效較好,胰島素的敏感性經治療可恢複正常。
(二)繼發性肥胖症
繼發於神經-內分泌-代謝紊亂基礎上的肥胖症有下列7組:
1.下丘腦病
多種原因引起的下丘腦綜合征包括炎症後遺症、創傷、腫瘤、肉芽腫等均可引起肥胖症。
2.垂體病
見於輕型垂體前葉功能減退症、垂體瘤、空蝶鞍綜合征。
3.胰島病
由於胰島素分泌過多,脂肪合成旺盛而引起,常見於以下3種情況:
(1)糖尿病Ⅰ型(非胰島素依賴型)早期;
(2)胰島β細胞瘤(胰島素瘤);
(3)功能性自發性低糖血症。
4.甲狀腺功能減退症
原發性及下丘腦-垂體性者均較胖,可能由於代謝率低下,脂肪動用相對較少,且伴有黏液性水腫。
5.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症
主要為皮質醇增多症,表現為向心性肥胖。
6.性腺功能減遲症
包括以下兩個方麵:
(1)女性絕經期及少數多囊卵巢綜合征。
(2)男性無睾或類無睾症。
7.其他
水鈉瀦留性肥胖症及痛性肥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