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月,閩浙贛工農民主政府主席方誌敏在率領紅軍先遣隊北上抗日途中被捕。當時,抓住方誌敏的兩個敵人暗想:這麼個大官口袋裏一定有很多錢,這下可發大財了。結果搜遍方誌敏全身,除了一支鋼筆和一塊舊表外,什麼也沒有。
從腐朽沒落的反動階級的眼光看來,方誌敏這個共產黨的“大官”,竟然身邊連一個錢也沒有,的的確確是非常奇怪的。但是方誌敏作為一個以解放全人類為己任的共產黨員,他這樣清貧,卻真正體現了一個無產階級革命戰士艱苦奮鬥的本色。他不僅在被捕的時候身上沒有一個錢,就是在根據地比較興旺的年月裏,他盡管職位很高,權力很大,又何嚐有過什麼錢!
在大革命時期,方誌敏雖然掌管著江西省農民協會的辦公經費,可從來不濫用一分一厘,出去開會辦事,常靠兩條腿走。在贛東北,他是工農民主政府的主席,經手的錢有幾百萬元,卻一點一滴都用在革命事業上。他的生活跟普通戰土一樣,每天除了糧食,隻有四分錢的菜金,袋子裏也不剩下一個銅板。他從不允許辦事人員在生活上給他一點額外的照顧。他的一條褲帶,用了好多年,斷了又接,接了再用。他的身邊人員勸他說:“您再換一條吧!”方誌敏說:“東西隻要能用,就不應該丟掉。”
北上之前,方誌敏留在贛東北的唯一財產,就是藏在深山裏的幾件舊汗衫和幾雙打著補丁的線襪。他自己在生活上這樣艱苦廉潔,對家裏的要求也很嚴格。他的家庭是一個光榮的革命家庭,他唯一的弟弟叫方誌慧,是紅十軍的一個團長,很早就在戰鬥中犧牲了。一個姐姐也已出嫁,剩下年老的父母,在家裏過著艱難的生活。有人勸他捎點錢照顧一下家裏,他笑著回答說:“我管的都是公款,一分一厘都要用在革命事業上!我個人哪來錢寄給家裏呀!”
方誌敏就是這樣艱苦地奮鬥著,工作著,生活著。他說得好:“清貧,潔白樸素的生活,正是我們革命者能夠戰勝許多困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