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舞還是無法拒絕於雷,即使他當初,那麼毫無預兆的,決絕的提出分手。如果不是一股傲氣支撐著自己支離破碎的心,秦舞早就離開了這個天天可以看見於雷的單位,永遠不再回來。盡管如此,秦舞還是一直沒有勇氣單獨麵對於雷,她怕一但獨處,自己半年來費勁心機勉強偽裝的堅強會在刹那間崩潰的一敗塗地。
可是該麵對的始終還是要麵對,逃避永遠解決不了任何問題,隻能讓心裏的疙瘩越結越難解。話雖如此,當下班以後,秦舞真的跟於雷單獨坐在咖啡廳裏的時候,仍忍不住緊張的暗暗抓住自己的裙腳,手心裏有冷汗源源不斷的冒出來。
於雷小心的看了看秦舞,謹慎的開口道:“對不起,以前的事我……”
“以前的事我已經不記得了。”秦舞生硬的打斷他,竭力冷冷的說,“我想你約我出來是想談佛珠的事吧。”
“對,是佛珠的事。”於雷見狀,識相的及時轉移了話題,“你能把拿出來再讓我仔細看看嗎?”
“這個,”秦舞把佛珠拿出來,托在手裏看了一眼,遞給於雷,“隻不過是一串普通的佛珠而已,有什麼秘密嗎?”
於雷不說話,小心的拿起佛珠,仔細端詳著:“你從哪得來的?”
“反正不是偷的不是搶的。”秦舞仍舊冷冷的說,“你別管我從拿得來的,你告訴我到底這佛珠怎麼了?”
於雷無奈的看看板著臉的秦舞,隻好直接進入了正題:“你知道嗎?這不是一串普通的佛珠。在我的家鄉,我還很小的時候,見過這種東西,這叫骨鐲。它的製作材料,不是木頭,而是,夭折的嬰孩骨頭。”
“什麼!”秦舞驚訝的瞪大了眼睛,“人骨頭!”
“沒錯。”於雷點點頭,“不過現在,這種東西基本上已經消失了,因為現在醫學很發達,夭折的小孩少之又少。即使誰家有小孩子夭折了,也不會有人拿他的骨頭做這種東西。舊社會的時候可不是這樣的,那時候,誰家沒有夭折過兩三個孩子?在我的家鄉,也不知道從哪個年代流傳下來的,說拿夭折了的小孩骨頭做成手鐲戴在手上,可以保佑家宅,子孫興旺。”
秦舞聽的頭皮一陣陣發麻。一想起來自己竟然用手接觸過死人骨頭,秦舞突然很有嘔吐的yu望:“這,這東西……我,我不要了……”
“不,你一定要帶著它。”於雷深深的看了秦舞一眼,“你手中的這個骨鐲,還不是一般的骨鐲。如果我沒有看錯的話,它應該就是我家鄉裏傳說中的噬靈骨鐲。”
“噬靈骨鐲?”秦舞越聽眼睛瞪的越大。她望著於雷一本正經的樣子,忽然笑了,“於雷你是不是給我編故事呢?我可不是三歲小孩子。”
於雷不說話,就那麼嚴肅的瞅著秦舞,直到秦舞臉上的笑容一點一點變的僵硬,直到秦舞再也笑不出來,尷尬的咧咧嘴,語氣有點虛軟:“於雷,現在都什麼時代了,你還相信這些迷信的所謂傳說啊。”
“傳說很久很久以前,因為代代相傳的過程中,這故事未免有些口誤,所以具體年代不詳,隻知道那是一個戰爭頻繁,生靈塗炭的年代。”於雷不再看秦舞,隻盯著手中那串散發出柔和光澤的骨鐲,兀自開始講述那古老的故事,眼神漸漸渙散迷離,仿佛穿越了時間和空間,回到了遠古戰火紛飛兵嘶馬叫的時節,“那個時候,戰火連年,民不聊生。每當戰火蔓延,總會毀掉好多的村莊,有幸逃過戰火的村子,壯年男丁也往往被迫當兵,踏上九死一生的戰場。而我的家鄉,在經曆了一場混亂的戰爭以後,當部隊撤離,村子裏就隻剩下老弱病殘的男人,以及婦女和兒童。”
“男人們都踏上了不歸路,可是生活還是要繼續,留下來的人們,還是要生存。然而土地還是漸漸的荒蕪了,村子裏剩餘的勞動力,根本就無力耕種莊稼。有一些年輕力壯的婦女忍受不了這貧苦孤寂的生活,拋下老人和孩子,義無返顧的走了,誰也不知道她們去了哪裏,過的怎麼樣,而最終剩下來的,就是這些麵對生存的巨大壓迫手足無措的人們。”
“老人和婦女們精心照料著孩子們。隻要孩子們還在,這個村子就還有希望。等他們長大了,能夠自食其力的時候,或者出去尋找一條生路,或者留下來開始新的生活,都會一點點挽救這個瀕臨死亡的村莊。於是他們拿出最好的食物給孩子吃,拿出最好的衣服給孩子穿,日子就這樣一天天的慢慢流逝,人們都在望眼欲穿的期盼著孩子們長大。”
“可是有一天,沉寂了很久的村莊,忽然發生了一件事!就是這件事,使這個早已經麻木的村莊恐懼,嫉妒,驚訝,興奮,最終失去理智,招致了一場巨大的滅頂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