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往事成魘,應櫻(上)(1 / 2)

陌陌昏昏沉沉地睡著,隻覺得似乎又開始做夢,仿佛回到了很久以前,那時候的自己還絢爛著眉眼,滿心純淨無憂無慮···

十五六歲的應陌陌還未改名,單名一個櫻字。這麼一個字卻是承著應媽媽對女兒最深切的祝福,櫻花的美麗自是不用說,它的花語裏頭還有著幸福的寓意,應媽媽當初便是瞧中了這些給女兒起了花名,滿心希望女兒能一生幸福。

從小到大,應櫻便從未辜負過這個美麗的名字,不僅擁有清靈非凡的美貌,性格更是清純善良,那張俏臉上每時每刻都端著燦爛的笑容,教人見了無不喜愛萬分。

應櫻既是人見人愛的孩子,朋友自是不少,但真正要好的卻隻有一個,那便是應爸爸頂頭上司的女兒何靜雅。因兩家比鄰,兩個女孩子本就是打小一塊兒玩到大的,後來入了學,自然也是同校同班。

何家家境富裕,又隻有何靜雅一顆掌上明珠,於是難免把她寵慣的有些小姐嬌氣,所幸應櫻性子單純又不愛計較,對何靜雅也是真心以對,平日裏兩人相處倒是極為融洽。如同所有花季中的少女一般,兩人相伴著整日形影不離,偶爾交換彼此的小秘密,便是小小的歡喜與滿足。

那時應家還生活在n市的一個小縣區,並不住在市中心。應櫻初中畢業,同何靜雅一起入了縣上的重點高中,這自是好事一件,她總是舍不得與靜雅分開的。

開學那一天,當應櫻與何靜雅同時走進教室的時候,所有人看見並肩而立的兩個女孩,都不約而同地自心中發出感歎,兩人的形容看上去一個飛揚明媚一個柔弱堪憐,卻是一樣的美麗不凡。

高中生活的開始對應櫻來說是件無比新奇的事,她總是憧憬新的環境新的生活,希望改變可以帶給自己無數的驚喜。而那一個九月,出人意料的溫暖燦爛,在一片纖揚明媚的陽光中,應櫻與靜雅一起,遇見了高中生涯第一個驚喜。

那個名為方恒的少年,清秀俊雅,帶著如玉般溫潤的笑容,就那樣意外地闖進了少女的視線。應櫻隻是覺得讚歎,這世間竟有那樣好看的人,轉頭望向身旁的靜雅,卻見那一彎脈脈的秋水已然鎖在了少年身上,她暗暗笑了起來,將靜雅這等表情直接歸為一見鍾情。

那個年紀的應櫻小說漫畫看得多了,對愛情總是有些美好的幻想的,所以當靜雅嬌羞不已的告訴她自己喜歡上方恒時,應櫻便顯得尤為興奮,信誓旦旦地保證說要幫靜雅得到方恒的喜愛。在應櫻的想法裏,靜雅同方恒便是再般配不過的,這樣兩人的愛情合該有一個圓滿結局,所以她一定得好好幫忙,促成這一段良緣。

靜雅人如其名,幽雅文靜,偏內向的性子讓她做不來那些追求男生的大膽舉動,所以主動搭訕這樣的事便隻能由應櫻去做,而她隻要跟在應櫻身邊,就能如願結識心中的白馬王子。

“方恒,我們可以認識下麼?”大咧咧地一句話便是應櫻直接的搭訕方式,彼時的她睜著一雙玲瓏璀璨的眸子直直盯著一臉驚嚇的方恒,絲毫不覺自己的唐突,而一旁的靜雅卻早已羞紅了臉,連連扯著應櫻的衣角,生怕她將方恒給嚇跑了。

校園大道中央,有那麼一刻的靜默,應櫻一動不動地瞅著方恒,巴望著他立馬點頭同意,而靜雅麵對著自己喜歡的人本就緊張萬分,偏應櫻又那麼直接,她窘得幾乎想拉著應櫻轉身便逃。下一刻,隻聽聞方恒輕聲一笑,清秀的臉上已不見初時的訝異,他衝著應櫻略一頷首:“可以的,我是方恒,同學怎麼稱呼?”說完才想起對方似乎已經知道了他的姓名,於是又是一個淺笑。

“我叫應櫻。”應櫻迅速地回道,然後一把拉過靜雅,將她推到方恒麵前,嬉笑著繼續說:“這是我的好朋友何靜雅,她很漂亮對不對?”

靜雅不料應櫻有這一推,眼見著心上人近在咫尺,臉上早已紅得仿佛會沁出血來,連頭都不敢抬一下,卻又聽到應櫻那一句介紹,整個腦袋便轟的一聲糊作一團,這櫻櫻!哪有人那麼不知羞的,居然那樣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