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不相見,故為旌旗。故夜戰多金鼓,晝戰多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民之耳目也,民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
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勿擊堂堂之陳,此治變者也。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九變篇》第八
[原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於君,合軍聚眾,圮地無舍,衢地合交,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故將通於九變之利者,知用兵矣。將不通於九變之利者,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是故,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雜於利,而務可信也;雜於害,而患可解也。
是故,屈諸侯者以害,役諸侯者以業,趨諸侯者以利。
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也;必生,可虜也;忿速,可侮也;廉潔,可辱也;愛民,可煩也。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行軍篇》第九
[原文]
孫子曰:凡處軍、相敵;絕山依穀,視生處高,戰隆無登,此處山之軍也。絕水必遠水;客絕水而來,勿迎之於水內,令半濟而擊之,利;欲戰者,無附於水而迎客;視生處高,無迎水流,此處水上之軍也。絕斥澤,惟亟去無留。若交軍於斥澤之中,必依水草而背眾樹,此處斥澤之軍也。平陸處易,而右背高,前死後生,此處平陸之軍也。凡此四軍之利,黃帝之所以勝四帝也。
凡軍好高而惡下,貴陽而賤陰,養生而處實,軍無百疾,是謂必勝。丘陵堤防,必處其陽而右背之。此兵之利,地之助也。上雨,水沫至,止涉,待其定也。絕天澗、天井、天牢、天羅、天陷、天隙,必亟去之,勿近也。吾遠之,敵近之;吾迎之,敵背之。軍旁有險阻、潢井、葭葦、山林,翳薈者,必謹覆索之,此伏奸之所處也。敵近而靜者,恃其險也;遠而挑戰者,欲人之進也。
其所居易者,利也。眾樹動者,來也;眾草多障者,疑也。鳥起者,伏也;獸駭者,覆也。塵高而銳者,車來也;卑而廣者,徒來也;散而條達者,薪來也;少而往來者,營軍也。辭卑而益備者,進也;辭強而進驅者,退也。輕車先出,居其側者,陳也;無約而請和者,謀也;奔走而陳兵車者,期也;半進半退者,誘也。仗而立者,饑也;汲役先飲者,渴也;見利而不進者,勞也。鳥集者,虛也;夜呼者,恐也;軍擾者,將不重也;旌旗動者,亂也;吏怒者,倦也。粟馬食肉,軍無懸333333,不返其舍者,窮寇也。諄諄翕翕,徐言人人者,失眾也;數賞者,窘也;數罰者,困也;先暴而後畏其眾者,不精之至也。來委謝者,欲休息也。兵怒而相迎,久而不合,又不相去,必謹察之。
兵非多益,惟無武進,足以並力、料敵、取人而已,夫惟無慮而易敵者,必擒於人。
卒未親附而罰之,則不服,不服則難用也;卒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也。故合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則民服;令素不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令素行者,與眾相得也。
《地形篇》第十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