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買強賣從來就不是容易的行為,針對E-sng這樣的非上市公司就更加難了,況且陳子邇個人持股超過四成,想要強行通過股東會做出與陳子邇本人意願相反的決議,難度太大,對於蘋果來成本也過高。
但是E-sng確實屬於盛世、摩根士坦利、戈爾等人或機構共同擁有的研發中心,他們共享專利以及專利帶來的商業價值。
陳子邇作為創立者及實際控製人確實在公司內部擁有相當的權威,可也不能其他人對E-sng就完全沒有影響。
而隻要能夠施加影響,對於喬布斯來,這就是正向力,結果也就猶未可知。
按照正常的邏輯,一個科技創新的公司,不到三年時間裏有這樣的成果,納斯達克又跟鬼屎一樣,整個背景是現在再跟投資人忽悠科技互聯網,人家一巴掌就甩過來了。
這麼多條件合起來,正常的創始人有八成的概率會同意賣掉公司。
那是上億美金。
眼前的收益巨大,
未來的風險太大。
不賣了留著幹什麼?等著給納斯達克陪葬嘛!
所以喬布斯放下了‘私仇’,主動尋找陳子邇洽談,給出相當優厚的條件,淡化敵人色彩,他覺得這事幹了靠譜。
可陳子邇不是正常人。
於是他想到了E-sng的其他股東,那些是正常人。
大部分的投資機構在互聯網領域的投資行為都虧本了,之前忽悠的不能行的互聯網公司一家接著一家的倒閉,像摩根士坦利這樣的投資機構眼看著美元像被扔進火爐子裏一樣,迅速化為灰燼而無計可施。
現在有家公司可以讓他們的投資獲得收益,還是不的收益……
該怎麼選擇,都不需要考慮。
蘋果願意花大價錢收購,那肯定是賣啊!
喬布斯成名很早,也是矽穀頗有名氣的富豪,他可以直接預約到大摩的高管,這樣的人,如果不是陳子邇本身已經是富豪,僅僅憑著E-sng創立者的身份都不容易見到。
於是陳子邇在同一的時間裏接到了個人投資人和機構投資人的電話,他們全都表達了希望E-sng和蘋果繼續接觸的想法,起碼不要一刀切死。
這讓陳子邇有些不悅。
同時也讓他提高了警惕。
個人投資者戈爾還好,他的持股比例已經由最初的10%稀釋到了不足百分之六,而且他不參與公司運營,基本沒什麼話語權,摩根士坦利擁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是除盛世之外最多的,剩下的員工持股很分散,而且他們基本都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真正擁有。
所以倒不會出現什麼不可言的預期。
隻是老喬的頭鐵超出了陳子邇的想象。
為此,摩根派了特別代表來到他的辦公室,力爭促成這件事。
來人叫菲爾德,是非常年輕的白人夥子,很帥氣,很自信。
他代表E-sng另外一位大股東,
在公司的發展方向上有分歧是常有的事,慢慢協商解決總會有辦法,不至於有點不同意見就立即把人當做敵人。
事實上,菲爾德所代表的資本和盛世是同一條繩子上的螞蚱。
“你知道我為何而來。”菲爾德身形纖細,有一種不同於東方男人的溫文爾雅,算是比較典型的西方紳士,講話都麵帶著淡淡的笑容。
“知道,世界很,信息不需要多長的時間傳遞。”他挑了挑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