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很長,大家閑著沒事就聊天。不知道是誰先開的口,我們說起了各種音樂形式,高雅的,流行的。
坐在易蘭前麵的男生回頭對她說:“我最喜歡的就是爵士樂,要說到爵士樂,我覺得做得做好的是the clash。要是沒有聽過他們的音樂,都算不上是懂得通俗搖滾的人。尤其是那首should i stay or should i go,堪稱絕世經典!”
說完,那個男生看向易蘭,問:“易蘭,你覺得呢?你覺得他們的音樂怎麼樣?”
易蘭有些不好意思的搖了搖頭,說:“我沒有聽說過他們,在國內,我們很少聽外國歌曲。”
“那你聽什麼?”
“我聽鄧麗君。”
“鄧麗君?是誰?我們都不知道!”
“她在我們那裏很出名的,大家都很喜歡她的歌曲!”易蘭急忙解釋。
旁邊有一個女生聽了她的話,鄙夷的說:“隻有你這樣的人才會喜歡這些低俗的東西!我們都隻欣賞高雅音樂!”
本以為易蘭不會再開口,哪知,她很堅持的說:“鄧麗君的音樂不低俗,她的歌很多人喜歡聽。請你不懂不要隨便發表評論,侮辱人!”
有人開始起哄說:“那易蘭,不如你就為我們唱一段,讓我們聽聽看,是不是像你說的那樣。”
易蘭也不扭捏,當即清了清嗓子,唱著: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好像花兒開在春風裏
開在春風裏
在哪裏在哪裏見過你
你的笑容這樣熟悉
我一時想不起
啊~~在夢裏
夢裏夢裏見過你
甜蜜笑得多甜蜜
是你~是你~夢見的就是你 。。。。。。”
她的聲音很甜美,就像這歌一樣,讓人覺得甜蜜。這首歌,我隻聽她唱過這一次,可是很奇怪,許多年過去,我還是能清楚的記得歌詞。
就像她所唱的那樣,她笑起來真的很甜蜜,那種甜蜜是我這一輩子最難忘記的。在我們青春洋溢的時候,她每天都會像一朵開在春風裏的花兒一般對著我笑,讓體會那種溫馨的甜蜜。多好的歌,多好的笑容,多好的女孩,隻是當時的我,不懂得珍惜!
她唱完後,男生很捧場的鼓起掌來,有幾個男生看她的眼光越來越專注,就像野獸看到了可口的獵物,迫不及待的想向她伸出爪子。
這些人當中,我發現有一個人對她特別好,叫做君康。一路上給她拎包提水,還噓寒問暖。那時候看來,這樣的戲碼叫我作嘔!
我認定了所有的男人對她隻是基本的欲 望,有誰會真心的想娶她,想娶一個穿著洗得泛白的喇叭褲就敢到處招搖的大土妞進門?包括君康,我認為他的溫柔也隻是想引她就範的誘餌。
後來,事實證明了我的這種認為是多麼的愚蠢!君康娶了她,帶走了她的身和心。而自以為是的我,什麼也沒有得到。
我們的故事發生在旅遊時的一個晚上,那天我和幾個男生出去泡吧,回來時已經很晚了,卻發現易蘭可憐兮兮的站在走廊上。原來她的室友故意從裏麵把門反鎖了,她沒有地方可去。
要是平時我可能不會理她,或者直接掏錢給她再要個房間。但是,酒精總是容易使人放縱,我和所有的男人一樣,早就注意到了她的長腿,她的細腰,還有她挺拔的胸。我大方的告訴她我是一個人住,她如果願意的話,可以和我進去住一晚。
然後,一切都是那麼的順理成章。我抱住她時,她還有些半推半就,我不喜歡她這樣的姿態,便放開了她,對她說你不願意就出去,我沒興趣玩這種欲擒故縱的戲碼。
她用牙齒壓著她的下唇,眼淚在眼鏡框裏打轉,猶豫了很久,大概是想開了,主動將她的衣服都脫去了。
那是她的第一次,我很清楚。但在酒精和情 欲的驅使下,我並沒有顧忌很多,直接索取自己想要的,滿足最強烈的欲望。
她的身體很柔軟,身上隻有肥皂的味道,沒有令人厭煩的香水味,也沒有讓人不能親吻的胭脂水粉。
我死死的壓住她,一個晚上,非常亢奮,就像剛剛開葷的毛頭小子,總也不夠。
第二天,我問她想要多少錢,她卻咬著牙告訴我她是處 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