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附錄三 “肉製品加工工”技能考核國家職業標準(1 / 2)

1.職業概況

1.1職業名稱:肉製品加工工。

1.2職業定義:運用專用設備和工藝進行肉製品生產加工的人員。

1.3職業等級: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1.4職業環境:室內,常溫。

1.5職業能力特征:手指、手臂靈活,動作協調,色、味、嗅、觸等感官靈敏,形體感強。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畢業。

1.7培訓要求

1.7.1培訓期限:全日製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於40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於30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於200標準學時;技師不少於150標準學時;高級技師不少於100標準學時。

1.7.2培訓教師:培訓初級、中級、高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高級以上(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以上(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培訓場地設備:理論培訓場地應具有滿足教學需要的標準教室;實際操作培訓應在具備必要的肉製品加工設備和工具的實際操作場所進行。

1.8鑒定要求

1.8.1適用對象: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