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程 失蹤迷團(1 / 1)

陳爸看到兒子拎著東西回來,好久不見兒子的麵了,直接問:“兒子,我們能不能見一見我們的孫子呢?你怎麼不說話?要不是打電話給你們分司,也實在不知道我們已經有孫子了。”

一進門就被父母拉著說教。

陳子俊把書放在茶機上,坐到沙發上說:“媽,凱思會在這個星期六送兒子過來,我困了,先上樓了。”說完陳子俊提起書就往臥室走。

回到臥室把新買的書放在書架上,然後躺在床上,思考著自己到底該怎麼辦?不能在這個地方呆了,或許離開這個城市對自己也對凱思會好點,越來越堅定這個想法。

決定後,陳子俊才漸漸進入夢鄉。

第二天到達公司時,才得知周一才能出差。陳子俊自告奮勇要去出差的事,也引來公司同仁的質疑。而他隻是淡淡一笑。

星期六一大早,凱思就打電話給陳子俊,陳子俊接過電話說:“你問過伯母嗎?你出來不會有事吧!才過一個月。”

凱思心裏知道陳子俊是出自真心為她著想,但還是說:“不用擔心,我身體真的超好,還有我可能大約十五分鍾後到,你還是去通知一下你父母好了。”

陳子俊應聲道:“我會通知。”

掛掉電話後,陳子俊取出紙筆簡單訴說後就離開了家。

在臨走時,才告知父母說凱思會帶她們孫子來家裏,就轉身離開。

而在父母正準備要詢問時陳子俊已離開家。(走出門,卻不知道往哪走,可又想再見一見凱思與孩子但又害怕再次給她造成困擾,所以隻能以躲避的方式來維持彼此的關係。雖然至今未搞清凱思所說的困擾到底是指什麼?但至少他現在能做的也隻有這樣,於是徑自走到馬路對麵的小巷內,這條巷正好能看到來往的車輛,而對麵二樓也正好能看到屋裏客廳及臥室的一切活動。)

凱思今天身穿一套嘭嘭裙裝,也許是因為出門的關係,頭發也放了下來,遠處看還是一樣象小女生,除了抱著個孩子不相襯外,一切還是如前。

按下門鈴後,凱思還是不忘整理儀容,畢竟是離婚後第一次見以前的公婆,還是得有禮數。當然她也不忘買了些營養品充充台麵。

婆婆剛聽到鈴聲後就馬不停蹄地跑來開門。

“凱思,快進來,為什麼不讓子俊開車去接你,過百天了嗎?”

凱思一見婆婆還是如以前般關心自己,邊進屋邊回答:“伯母,伯父不在嗎?噢,我已經過三十天了,不會有事的。我的身體一向很好”

我看向自己懷裏的兒子說“兒子,這裏就是你爸爸的家,奶奶還有爺爺也在這裏。知道嗎?”

我看向以前的婆婆說:“您抱抱他吧!”

婆婆抱過孫子看著:“他很像子俊啊!我們孫子多可愛啊!凱思聽你叫伯母真得好難過啊,難道不能把你當成是我女兒嗎?”

我開始解釋說:“我不是不想當你是我母親,可是我害怕會讓人誤會。”

婆婆不管我的疑惑問:“還要我舉行個認女兒的儀式嗎?”

婆婆都這麼說了,我哪裏能拒絕。我抱著婆婆說:“媽,謝謝!”

婆婆笑逐顏開地說:“這樣才對,凱思,給我孫子起名字了嗎?”

我回答:“沒呢?讓爸取吧!怎麼說他都是你們的長孫,所以我一直沒取呢。”

婆婆指指臥室的門說:“你爸他人在臥室,你進去吧!”

我抱著兒子走過去敲門:“爸我帶孩子來看您了。”

公公開了門抱起孩子“我聽到了。”之後在孩子額頭上輕吻。

我了解公公向來話少,但他的表情已經原諒了我。

我離開公公的臥室後,退出大廳。

進來也時間不短了,怎麼沒見子俊啊!難道說他不在嗎?可是剛剛才通過電話,是又睡過頭了嗎?

我踏上已快一年未踏足的熟悉房屋,敲過門但沒人應聲便輕推進入房間。

熟悉的房間仍舊如前,在桌上看到記事本上的字跡“我先出門,今晚我不會回來。你和兒子住一晚吧!爸媽很想知道一些事包括孩子,你陪他們吧!”

我拿起記事本看著那些字發呆,他真的做到了,自己不是就希望那樣嗎?為什麼心會一陣一陣的疼呢?既然在乎就不要放手嗎?可是也許是依賴性作祟,會習慣地依靠他。

等時間一長自己就會忘記,不要擔心。

然後靜靜地關上門退出熟知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