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頭,三哥欺負人欺負習慣了,一時受不了你的冷漠,竟把你傷成這樣,既然三哥養不活你,正好借這個機會,把你送給別人養,養好了,三哥再去接你。”
孟婷的皮膚本來就白皙細膩如蛋清,被浴盆的水映著,更是格外誘人,朱三情不自禁的吻了幾下,在她身上留下了幾個紅印子。
“臭丫頭,你被楊雲霄嚇得性冷淡,是三哥好不容易調教出來的,如今你上了道,又要便宜楊雲霄那個渾人,真是不甘心,不過,往寬裏想也沒什麼,何璐刺了他一刀,他留下了血樣,也不敢貿貿然出頭,沒有個三年五載,恐怕他不敢跟你在一塊。”
“丫頭,你總說三哥心狠,說三哥是魔鬼,你知不知道楊雲霄殺了多少人?短短八年,他那麼多錢都是從哪兒來的?三哥不想讓你內疚,讓你難過,有些事情一直瞞著你,他也殺過無辜,殺過無辜的村民,你要是知道了,能原諒他嗎?是不是也罵他是魔鬼?”
睫毛微翹,像兩把小扇子,輕輕蓋在眼瞼上,小小的鼻梁秀挺著,小巧的嘴唇輕合著,性感的鎖骨,迷人的胸,溫軟的小手,這小模樣長得,怎麼看都看不夠。
朱三貪婪的看著,他要把她深深的、深深的印在心裏,把自己的腦子裝滿、心裝滿。
為了她,自己即將失去大半份家業,和眼前的榮耀地位,還有那麼多的弟兄,甚至於自己的生命,但他不後悔,這麼好的女人,那麼甜蜜的生活,不是有錢就能擁有的。
孟婷身上幹淨,隻是衝一下就行了,朱三把她撈出來,抱回床上,拿著毛巾,一遍一遍的給她擦身體。
孤狼,大名鼎鼎的孤狼,黑道頂級殺手,竟然是楊雲霄。
朱三嗤笑,隻要自己把這個消息放出去,不用自己動手,恐怕想殺他的有錢人能排出二裏地,不過自己不會說,那樣會連累丫頭,但自己會告訴警察,也讓他在警局掛個名,報個號。
穿什麼衣服呢?穿綠色的吧,綠色代表生命,這株水仙被自己養的半死不活,希望她離開自己後,能像以前一樣,光鮮亮麗。
朱三一邊給孟婷穿衣服,一邊說:“傻丫頭,你不希望我們當中的任何一個有事,但你知不知道,從當年你們被截回來的那一刻,爭鬥就開始了,我們倆當中,必須死一個,你是他的全部,也是我的心頭肉,隻要有一口氣,就不會讓你屬於別人。”
給孟婷穿好衣服,自己也穿著整齊,朱三打通了王傑的電話,“王總,我最近有點麻煩,想把孟婷交給你照顧。”、、、、、、
放下手機,朱三從孟婷的首飾盒裏翻出那隻小巧的鉑金戒指,細細的,小小的,很精致。
那是自己第一次陪她上首飾店她要的,當時自己很不高興,她是自己最喜歡的女人,自己想給她最貴的,最好的,可她好像不明白,很隨意的走開了,好像櫃裏那一條條璀璨奪目的不是珠寶,而是鐵片,是玻璃。
如今能讓她留在手上的,恐怕也隻有這枚不值錢的鉑金戒指了。
丫頭念舊,即使她再恨自己,心中肯定有一絲不忍,給她戴鑽戒,她肯定會拿下來,留作紀念,就這枚鉑金戒指最好,不值錢,丫頭會一直戴著,看見這枚戒指,就會想起自己。
朱三給她把戒指戴在無名指上,抱起她,臉貼著她的臉說:“丫頭,不要把戒指拿下來,想著三哥。”
還有什麼要說的?要趕快,王傑早就急著見孟婷,接到電話,肯定以最快的速度往這兒趕。
看著孟婷那清麗雅致的臉,朱三突然臉沉了下來,嗬斥道:“丫頭,告訴你,長發最適合你,我不在這幾年,你不許盤著頭發,四處招風,否則,等三哥回來,收拾死你。”
想想她連陸劍南都敢打,又不放心了,說道:“丫頭,除了楊雲霄,你不許再勾搭別的男人,就你這臭脾氣,跟瘋狗似的,動不動就咬人,打男人的臉,也就是我跟楊雲霄脾氣好能由著你,換做個脾氣不好的,一天打你八遍,你氣也氣死了,陸劍南那樣的人也是隨便能打的?你不僅打他的臉,還差點把他給廢了,幸虧我和楊雲霄合夥把他給除了,要不,就你這小身子骨,落在他手裏,不知能死多少個來回。”
想起這碼子事,不禁想起楊雲霄竟然從自己這裏掙走了七百五十萬,霍,他這錢掙得可真省勁、、、、、、
樓下的弟兄打來電話:“三哥,王傑來了,他說是你讓他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