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碧空如洗,車子的聲響脆亮悠遠,晚雨不迷茫,不膽怯,迎難而上。
身著香奈兒粉色蕾絲裙的晚雨,站在鏡子前畫了一個淡妝,一字領,露出精致的鎖骨,微微挽起的頭發蓬蓬鬆鬆的,兩鬢留著一縷垂耳的發絲,甜美的笑容,每一處都極致的恰到好處,美得不可方物。
如果我遺忘的是一把傘,就讓它隨風而去,方莘的詩這樣說,可要是我希望的是你,陸品慕我該怎麼做呢?
晚雨提早到咖啡廳,點的是一杯西湖龍井,她沒有遲到的習慣,但也沒有早到的習慣,這次純粹是為了展示自己的大度,為了讓對方有被尊重的感覺。
不出所料,晚雨吸引了整個咖啡廳所有人的眼球,而她隻是淡淡一笑,這四年來她已經習慣了,人也是變得及其的自信。
自信的資本就是她知道,她優秀。
多疑不是她的心性,她也不喜歡搞小動作,可女人之間的戰爭,並不簡單,晚雨悄悄的準備了錄音筆,靜靜等待著。
————沒錯這次約晚雨的人,正是淩憶雅。
說來,這算是她們第一次正式單獨的見麵。
她以陸品慕女朋友的名義。
茶香縷縷飄起來,緩慢的縈繞在晚雨周圍的空氣中。
晚雨伸出手拿起那杯茶,放在鼻尖輕輕嗅了一下,優雅的品了一口,潤唇。
高跟鞋的聲響規律的向晚雨靠近,晚雨將茶杯穩而輕的擱在桌上,晚雨抬頭:“淩小姐,你好,我是沈晚雨。”
淩憶雅長得並不驚豔,妝畫得也有些濃厚,白色襯衣,下身配黑色口唇裙,直發,發梢燙了微卷,戴著美瞳,顯得有點僵,淩憶雅在人群中算個美女,可在晚雨麵前,根本就不值一提。
晚雨一雙水靈的眼睛,眼珠有神的轉動著,不需要借助美瞳,那雙眼睛像包含了世間所有的美好,似乎可以擠出水來。
淩憶雅跟沈晚雨根本就是兩個世界的人,一個一朵白蓮花,當麵一套,背後又是一套,言行永遠不一致,一個是狠,冷傲,卻言出必行,為人正直。
周圍的空氣都凝結了,隻剩下審視的目光,晚雨不著痕跡的打量著淩憶雅,晚雨跟淩憶雅一個是屬於耐看的,在那些非自然生長的人群裏,相對自然很多,而跟晚雨比,則一個像仙子,靈氣十足,美得叫人挪不開眼。
晚雨的一句:我是沈晚雨。淩憶雅的膽氣就少了一半。
是啊,她是沈晚雨,堂堂沈家千金,掌上明珠,從小便是公主,錦衣玉食。氣質,樣貌,後台哪一樣能與她相提並論?
在晚雨看來,高貴與家事其實毫無關係,重要的是品行。
淩憶雅怯怯的好像怕極了她一樣:“沈小姐你好,我是淩憶雅。”
“我知道。”晚雨一副風輕雲淡的樣子,指了指對麵的位置:“淩小姐不坐嗎?還是打算一直站著。”
淩憶雅其實是有點害怕的,但她知道她卻對不能表現出來,哪怕一點也是在示弱,所以慢慢坐了下來。
正值猶豫時,不等她開口,晚雨先發製人。
“淩小姐,我很忙,沈氏有很多事情等著我去做,我不像其它富二代一樣很閑,天天隻揮霍。你約我出來,我尊重你來赴約,所以請你也尊重一下我的時間,客套的那一套話就不用說了,麻煩你說正事。”
晚雨再次不著痕跡的向她灌輸了沈晚雨的身份不是誰都能比得上的,更何況是她。
淩憶雅猶豫再三,歎了一口氣,有些害怕卻還是選擇勇敢,晚雨看在眼裏,十分不屑,明明是一副勢在必得的嘴角,眼神卻那麼像:“沈小姐,我是有事找你。”
晚雨用腳趾頭都知道她找自己什麼事:“淩小姐請說。”
“我跟品慕在一起一年多,我們很好,以前我總不相信這個世界上有完美的女子,直到遇見了沈小姐,我承認沈小姐的任何一麵都太令人著迷了,我自知沒有一樣能比得上沈小姐,但我和品慕是真心相愛的,沈小姐你已經很幸福了,那麼多人喜歡你,可我隻有品慕。”淩憶雅的語氣極似懇求,要是陸品慕不姓陸,沈晚雨真的要相信,這是一場貨真價實沒有任何雜治的愛情了。
若不是上一次看了她和鍾季南在一塊兒的樣子,晚雨真的不敢相信這樣的她跟鍾季南隻見過一兩次,而且關係清清白白。
哼,騙三歲小孩兒呢?
這不是一場簡單的愛情,它很複雜。
像沈晚雨這麼有素養的女子在公眾場合不管發生什麼是永遠不會生氣發脾氣的,她慣用優雅這個代名詞:“所以呢?”
“我想請沈小姐放手,成全我跟品慕行嗎?”
晚雨笑了笑,我很理解的樣子:“那我想請淩小姐放手,把陸伯父和我爺爺商定好的未婚夫還給我行嗎?”
淩憶雅又想開口,晚雨卻沒有給她這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