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故意殺人?!(1 / 2)

掀開被子下床,林仃才想起,自己的衣服都被那個禽獸撕壞了,怒罵了幾聲之後,剛想打電話去前台讓人送套衣服過來,就聽到了敲門聲。

“小姐您好,我是客房服務。”

林俏拿起放在沙發上的睡袍套上,警惕地走過去,開門。

“小姐您好,這是您要的衣服。”

“衣服?”林仃狐疑看她,她剛想打電話叫人送衣服,這就來了?既然有現成的,不要白不要。

“放沙發上吧。”

林仃看著放在沙發上的衣服,一臉疑惑。

誰會知道她沒衣服穿?

李明正?

絕不可能!

他昨晚不止沒得手,還被她狠狠地往那裏踹了一腳,他恨她都來不及,怎麼會送衣服給她。

莫非是……昨晚的那個男人?

門,剛剛被合上,敲門聲便再一次響起。

打開門,三個身穿警服的男人出現在麵前。

“您好,請問你是林仃嗎?”站在最前麵的男警官開口。

“是的,請問有什麼事嗎?”語氣淡定,心裏卻開始忐忑不安起來。

“我們是公安局的,我們懷疑你在本月8號淩晨的交通事故是故意殺人,請你跟我們走一趟。”

“故……故意殺人?”林仃錯愕地看著警察,一臉不可置信。

雖然她很想辯解,卻也知道警察如果沒有證據是一定不會來找她,索性二話不說換好衣服便跟著警察走了。

半路上,林仃本想打電話給伍家明,但在沒弄清楚事情之間,她不想去麻煩他。隻是用手機發了條短信,說她臨時有事去不了了。

警察局

上次車禍,林仃隻是在大廳裏被警察詢問,做筆錄;而這次,她卻被帶到了一間獨立的房間裏。林仃看著房間的四個角都裝著攝像頭,麵對著她的,是一塊黑色的單麵玻璃,林仃想,他們是真的把她當殺人犯了嗎?

此時,兩個警察進來,直接坐在了林仃對麵。

坐在左邊的警察拿出一張照片放在桌上,問:“林小姐,你認識這個男人嗎?”

林仃搖頭:“不認識。”

“你確定不認識嗎?他可是在8號淩晨被你故意撞死的死者劉向誌。”

林仃冷著臉,那白皙的鵝蛋臉上隱約透露出一種堅韌與傲氣。深深地撇了一眼照片上的男人,質問道:“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是故意撞死他的,我承認我是撞了他,但絕不是故意!”

“好,好。那你仔細看看,照片上的是不是你。”隻見右邊的警官又拿出另一遝照片擺在林仃麵前

林仃看了警察一眼,拿過照片仔細看了一遍,說:“是。”

聽完,右邊的警察立即拍案叫道:“那你還敢說你跟他不認識?”

“我確實是不認識那個他,再說了,一張照片根本說明不了什麼。”

“不能說明什麼?”警察嗤笑一聲,說:“林小姐,你好好看看,為什麼你跟死者都出現在這幾張照片裏?這些照片是我們從一個攝影協會的學員裏發找到的,你覺得有那麼巧合,在不同人的相機裏都能拍到你跟死者?如果說你跟死者毫無關係,那我倒想請你解釋一下這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