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強製撤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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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李靜雲回到自己的病房,負責的護士小姐已經把晚飯送來早早等在房內,同護士小姐一起聊天的還有一位身著監理局製服的中年男子,若是維羅妮卡在這裏就可以一眼認出來此人正是那位很照顧她的前輩。i.netbsp;“請問您是……”李靜雲見到那身製服,就知道這位的來意大概是和他的訴訟有關。

“我是維羅妮卡的學長,也是和她同科的監理局探員。李靜雲同學你好,從今天開始我將接手你的訴訟。”那位探員用詞倒是挺客氣,不過語氣冷冰冰的。

“哦,探員你好。”

“護士小姐,我有一些話想和李同學說,請問可否回避一下?”探員話是對護士說的,眼睛卻一直盯著李靜雲身後的維達。維達可不是別人隨便瞄上一眼就知趣離開的人,完全無視了探員的暗示。

“好的,你們慢慢聊。”護士知趣地離開了。

“那麼這位小姐……”探員見暗示無效,隻好出言趕人。

“她是我的朋友,沒有什麼不可以說的。”李靜雲覺得這個探員神神秘秘的,有什麼話讓維達這個見識遠比他要廣博的人從旁參謀一下會比較好。

“那麼,還請這位小姐不要將今天的話傳出去。”

“放心吧,我不是大嘴巴的人。”維達輕哼了一聲表示不滿。

“如此最好。”探員也不再糾結維達的事情,而是拿出一個小鐵盒和一支注射槍放在李靜雲的麵前。

“今天我來的主要目的,是通知李同學你,我們監理局內部裁決後決定撤回你對門捷列夫教授的訴訟。這些作為證物的藥物雖然屬於違法物品,作為補償我們將不再追究並且將它返還給你。”

“為什麼?!”李靜雲大吃一驚,前幾天維羅妮卡還答應得好好的,今天就冒出一個新探員告訴他訴訟被撤回了。

“具體原因我不能多說,請李同學你理解我們,我們也是有我們的苦衷的。”探員的回答語焉不詳和沒說一樣。

“你這算是解釋嗎?連原因都不肯告訴我你讓我如何理解你們?請問維羅妮卡探員在哪裏?我希望聽到她的解釋。”李靜雲“騰”一下子火氣就上來了,莫名其妙地撤訴也就罷了,居然連原告本人的意願都不詢問,也沒有一個合理正當的解釋,這是執法機關做出來的事情麼?

“李同學請你了解你的處境,我這是代表監理局通知你關於此案的最後決定而非協商,你沒有任何權利對這個決定提出質疑,我們也沒有義務向你解釋。我很明確地告訴你,明天就是訴訟有效期的最後一天,而你並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證據,這樣即使你強行要求法庭審判也隻有敗訴這一條路可走,說不定對方還會反咬一口告你毀謗教師聲譽,我們這也是為了你考慮。”李靜雲的語氣不善,那位探員的態度也好不了哪去。他板著臉一副官僚態度讓李靜雲覺得很是不爽。

“證據?我隻是個受害者,查找證據不是你們監理局的職責嗎?你們沒法為受害者提供一個公道,讓我們這些學生又怎麼去遵守你們定下的秩序?”李靜雲此時已經徹底生氣了,說起話來少有的尖酸,“既然你們無法維護法律,那麼我也隻好行使聯邦公民的基本權利了。至於維羅妮卡探員,我有她的聯絡號碼,我會自己找她好好聊聊的。”

李靜雲所謂行使聯邦公民權利,是指聯邦憲法第二章第二條,這條法律的內容是:當聯邦公民的個人合法權益無法被法律所維護時,聯邦公民有權利采取行動維護自己的權益,而法律將對於這種行為所帶來的某些次要犯罪予以諒解。其含義就是由於執法機關的無能或者故意造成無法維持聯邦公民權益的狀況,聯邦公民可以自行采取措施維護自己的利益,而這種措施在行使過程中,隻要是由此引的低於需要維護的自身利益的犯罪,都將被法律所諒解而相應減輕甚至取消法律懲罰。這是一條不利於統治卻可以充分維護個人利益的柔性憲法,也是所有執法人員最為忌憚的一條法律。

“你想怎麼做那是你的自由。不過我提醒你,中都學院是非常識地區,大部分聯邦法律並不能在這裏公正的施行。另外你也不必聯係維羅妮卡探員了,她在兩天前就已經被證實失蹤,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你所要求的公正。”那位探員硬邦邦地丟下這段話之後拂袖而去,這場談話不歡而散。

“失蹤了?”李靜雲聽到這個消息就好像被兜頭澆下盆涼水一下子冷靜了下來。一個好好的大活人怎麼說失蹤就失蹤了,而且還是個地位頗高的執法者。這種消息在聯邦其他地區完全可以上新聞頭條了,在中都學院裏卻像是掉進湍急河水中的樹葉,連泛起個波紋的機會都沒有就被漩渦卷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