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之曆史資料(1 / 1)

曹丕(187~226):字子桓,曹操次子。三國時期魏國君主,廟號世祖(魏世祖),諡號文皇帝(魏文帝)。

東漢建安十六年(211),為五官中郎將、副丞相。二十二年,立為太子。

延康元年(220),曹操死,繼位為丞相、魏王。當年十月,迫漢獻帝禪位,自立為帝。國號魏,改元黃初,將都城由許昌遷至洛陽。

此後,曹丕堅持大權獨攬,設立中書省,其官員改由士人充任,原由尚書郎擔任的詔令文書起草之責轉由中書省官員擔任,機要之權漸移於中書省。定令婦人不得預政,群臣不得奏事太後,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他又建立並推行九品中正製,力圖把用人權從大族名士手中收歸朝廷。通過這一係列措施,進一步鞏固了魏國統治。他曾三次親自統軍伐吳,皆無功而還。

曹丕愛好文學,並有相當的成就。寫下《燕歌行》等中國較早的優秀七言詩。所著《典論·論文》在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在爭奪繼承權問題上處心積慮,曹丕戰勝了文才更勝一籌的弟弟曹植,被立為王世子。曹操逝世後,曹丕繼位成為魏王,以不參加葬禮之罪逼弟弟曹植寫下《七步詩》,險些將其殺害,又順利奪下弟弟曹彰的兵權,坐穩了魏王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