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漠發財了!
如果說三十多萬人民幣和一萬多美金以及若幹珠寶首飾,在絕大多數人月收入才兩三百元的1990年,還能算得上是一筆財的話,那麼王漠的確是發財了。另外,不得不說,楊洋還是很夠意思的,他嚴格遵守了自己和王漠的協議,隻拿走了一些賬本、日記和其他的能證明李文章犯罪的資料,財物則全歸了王漠。
那天晚上,王漠帶著他的“戰利品”回到家後,非常興奮的大醉了一場,把他在回家路上順路買的四瓶五糧液全幹掉了。
第二天早晨,王漠雖然和往常一樣很早就醒來,但卻沒有象往常一樣去跑步晨練,然後去小餐館裏上班。他頭枕著雙手,眼望著天花板,一動不動地躺在床上,陷入了甜蜜的“煩惱”中。
還去不去餐館裏當學徒呢?這是個問題。但,更讓王漠“操心”的是,這筆錢到底該怎麼花?!
開一間小餐館,自己當老板吧——錢是足夠了,可他才在別人的餐館裏幹了一個來月,不過是一個連師都還沒有出的學徒,壓根就沒學到什麼真本事,這餐館開起來容易,隻是以後怎麼經營維持下去呢?王漠心裏沒有底,雖然手上的這筆錢是白來的,可也不能胡亂地瞎折騰掉呀!
不開餐館,那又該做點什麼才好呢?
如果開間小商店做買賣的話,開在哪裏才合適呢?又該賣些什麼東西呢——服裝?家具?電器?五金?百貨食雜……該到哪裏去進貨呢?需要多大的本錢,又有哪些需要小心注意的地方呢?這些事情對於他來講,那是兩眼一抹黑,什麼都不知道。
如果買輛中巴車去搞客運——那得先去學會開車,就是不知道十六歲能不能上駕照?
如果開個台球室、錄像廳或者電子遊戲廳——那就等於是重出“江湖”了,這個絕對不行!
……
思前想後,王漠把他能想到的事情,都仔細地琢磨了一遍。可到頭來他發現,好像做別的事情不比開餐館容易,甚至還要更麻煩。
這麼一來,王漠犯難了——開餐館,他心裏沒底;做別的事情,他不是沒底就是不願意去做。那麼自己今後到底該怎麼辦呢?
他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的又琢磨了好半天,最後才打定主意:餐館裏當學徒的那份工作,他是不打算再幹了,至於今後該怎麼辦——反正現在手頭上有錢了,一時半會兒不用操心吃穿,賺錢的路子可以慢慢來找,遇到了合適的再說。
這時,王漠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他的“戰利品”中除了現金和珠寶首飾外,還有不少其他的好東西,比如,好幾個珍品zippo打火機、兩塊瑞士名表、十幾本裝得滿滿的集郵冊,甚至還有一支格洛克17手槍!這些東西又該怎麼辦呢?全都賣了,換成錢?
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別的不說,那支格洛克17手槍賣給誰呀?就算是有人買,他還舍不得賣——也不敢去賣!zippo打火機,有好幾個了,留一個自用,其餘的送人;手表,也是一塊自用,另一塊送人——這種賊贓賣不了幾個錢,還得冒風險,不劃算!倒是那十幾本郵票可以全部拿去賣,想來能讓李文章收藏的郵票,應該能值幾個錢,不過賣的時候還是要小心一點。另外,那些珠寶首飾也得留上一陣子,不能立刻就拿出去賣了變現。
對,就這樣了!王漠對自己處理這些“戰利品”的計劃很滿意。
※※※※※
東都市國棉一廠那一排排一棟棟家屬院的樓房,是五十年代建廠時和馬路對麵的廠房一起建造的,它處於馬路的南邊。因為年代久了,房子顯得特別舊,但卻更具有一股濃濃的人情味。
王漠就住在這座大院裏的六號樓十八室。這是他奶奶留給他的房子。
中午,吃過午飯後,王漠背上他的書包,找到了就住在同院的好友朱國輝。
朱國輝和王漠是同一年出生的,在月份上他比王漠要大兩個月,但從外表上看,他卻要比王漠小,他長著一張圓圓的娃娃臉,戴著一副眼鏡,身材瘦瘦的,個子也比王漠要矮上半個頭。王漠跟他不但是從小玩到大的鄰居,更是從小學到初中一直同班的同學。
別看朱國輝戴著一副眼鏡,斯斯文文,實際上他和王漠一樣,也是個“流氓”,學習成績也非常差,這次也一樣沒有考上高中。與王漠主動去餐館裏幹活不同,朱國輝這段時間正天天閑在家裏無所事事的混日子。王漠來到他家找他的時候,他也才剛剛吃完午飯,正坐在沙發上,一邊摳著腳丫子,一邊看著電視。
見到王漠的到來,正一個人在家裏閑得無聊的朱國輝有些意外,還有些驚喜,自從王漠到餐館裏去上班後,他就很少在白天見到過王漠了,“喲,老黑,今天沒去上班呀?”“老黑”是王漠的外號,一方麵是因為王漠長得的確有點黑,另一方麵,“漠”字與“墨”字同音,墨者,黑也。於是,王漠就有了這麼一個“名符其實”的外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