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6章 抓穩手中的那隻鳥(1 / 2)

做人貴有誌,但許多“有大誌”者往往為著覬覦林中的兩隻鳥,讓手中的一隻鳥安然逃脫。

“有誌者事竟成”這話說得很好,古今中外在任何方麵經過艱苦奮鬥而成功的英雄豪傑都可以做例證。誌之成就是理想的實現。

人為的事實都必基於理想,沒有理想絕不能成為人為的事實。譬如登山,先需存念頭去登,然後一步一步地走上去,最後才會達到目的地。如果根本沒有登山的念頭,登山的事實自無從發生。這是淺例。世間許多人之所以浪費了他們的生命,就因為他們對於自己應該做的事沒有念頭。這就是上文所謂“消沉”,“無誌氣”。“有誌者事竟成”,無誌者事就不成。不過“有誌者事竟成”這句話就很容易發生誤解。“誌”字有幾種意義:一是念頭或願望(Wish),一是做一個動作時所存的目的(Pumpse),一是達到目的的決心(Will,Determina-tion)。譬如登山,先起登的念頭,其次要一步一步地走,而這走步必以登為目的,路也許長,障礙也許多,需抱定決心,不達目的不止,然後登的願望才可以實現,登的目的才可以達到。很明顯的,要事之成,其難不在起念頭,而在目的之認識與達目的之決心。

有些人誤解立誌隻是起念頭。一個小孩子說他將來要做大總統,一個乞丐說他成了大闊佬要砍他的仇人的腦袋,所謂“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完全不思量達到這種目的所必要的方法或步驟,更不抱定用這方法步驟去達到目的之決心,這隻是狂妄,不能算是立誌。世間有許多人不肯學乘除加減,而想將來做發明家;不學軍事學當兵打仗,而想做大元帥東征西討;不切實培養學問技術,而想將來做革命家改造社會,都是犯這種狂妄的毛病。

如果以起念頭為立誌,有誌者事竟不成之例甚多。愚公盡可移山,精衛盡可填海,而世間卻實有不可能的事情。我們必須承認“不可能”的真實性。所謂“不可能”,就是俗語所謂“沒有辦法”沒有一個方法和步驟去達到所想的目的。沒有認清方法和步驟而想達到那個目的,那隻是癡想而不是立誌,誌就是理想,而理想必定是可實現的理想。理想普遍有兩種意義:一是“可望而不可攀,可幻想而不可實現的完美”。比如許多宗教都以長生不老為人生理想,它成為理想,就因為事實上沒有人長生不老。理想的另一意義是“一個問題的最完美的答案”,或是“可能範圍以內的最圓滿的解決困難的辦法”。比如長生不老雖非人力所能達到,而強健卻是人力所能達到的。就人的能力範圍來說,強健是一個合理的理想。這兩種意義的區別在於一個蔑視事實條件,一個顧到事實條件;一個渺茫無稽,一個有方法步驟可循。嚴格地說,前一種是幻想癡想而不是理想,是理想都必顧到事實。在理想與事實起衝突時,錯處不在事實而在理想,我們必須接受事實,理想與事實背馳時,我們應該改變理想。堅持一種不合理的理想而至死不變隻是匹夫之勇。我特別看重這一點,因為有些道德家在盲目地說堅持理想,許多人在盲目地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