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1 / 2)

很好心地幫他付了衣服錢,我也順便去外麵的超市買了點零食。

提著塑料袋往商場走時,路過那個於穎“遇害”的泥堆,看見一個年輕女人指著它對身邊的小孩說:“你走路小心點,別像剛才那個哥哥似的,踩進去了,你看,多髒啊!”

原來剛才他們也是現場目擊者,看,人家拿於穎當反麵教材了。

小孩大概七八歲,他仰起頭,認真地說:“媽媽,我不會的,剛才那個哥哥也是故意踩進去的。”

“你怎麼知道?”當媽媽的有些吃驚地問。

“我看見的。”小孩斬釘截鐵,“他不是不小心,是特地走過去踩了滿身泥的。”

都說小孩不會撒謊,他說的話,我自然信。

事實上,剛才我也在懷疑,於穎再怎麼發愣,再怎麼失神,也不會繞那麼一圈跑去角落裏踢沙堆才是。他,的確是故意的。

他一定是看見我獨自一人發呆的樣子,也一定是從我的眼裏讀到了寂寞和失落。

他隻是,想用那樣笨拙的方法來找回我的笑容,甚至不惜毀掉一身名貴的衣服。

我的笑容既然已經回來了,自然不會再輕易消失。

生活中不管有多少陰影,我也知道,要朝著有陽光的那一方走去,這樣,生命才會燦爛起來。

想到於穎一頭朝泥堆撞去的傻樣子,我的笑意愈深。

這個於穎,似乎越來越懂我了。

於穎很快從商場裏出來了,一身很難看的T恤牛仔穿在他的身上,不同於往日的沉穩,而是多了幾分精神,看上去竟然像訂做一樣地合適。

我不禁有些吃驚,本想隨便拿件很俗很花的衣服捉弄他的,沒想到適得其反。

基本上,人和衣的關係分為兩種。

一種是衣穿人,靠適當的衣服搭配來襯托人的氣質,另一種是人穿衣,天生的衣服架子,套件布袋都像王袍,我是第一種,於穎和風都是第二種人。

以前萍姨四處為我搜羅衣服,幾乎把F市翻遍,訂做也不知道做了多少。風卻最省事,隨便在街上拎一件破衣服都能讓他穿得光輝燦爛。

扯遠了!我回過神來看著於穎,盡量不讓眼裏的欣賞流露出來。

“怎麼樣?”他很美美地衝著我擺了幾個動作,“很酷吧。這家服裝公司應該找我做代言人,保證賣瘋它!”

“是啊是啊!保證很多人因為看見你這副鬼樣子而神經崩潰瘋掉。”我笑著挖苦他,才不讓他臭美呢。

“去!”於穎掃興地走到我身邊,“他們都搭好伴跑掉了,隻好我們一起玩了。”

“好!”我應得爽快,其實也是正中下懷。

我們在園裏隨意地轉著,瘋狂地玩著那些刺激的遊樂項目,也看了不少歌舞節目。

最後玩餓了,我們坐下來邊吃東西,我很沒形象地啃著雞翅膀,卻看見於穎一動不動地看著我,好奇地問:“你怎麼不吃?”

他笑了笑:“每次看你吃東西,不管是零食還是正餐,都覺得那些食物變得很好吃。”

我哼了聲:“你是在笑我沒吃像吧。”

於穎搖搖頭認真地說:“我怎麼會笑你,像你這樣能放開的吃,盡情的玩,開懷的笑,總之用全部的熱情來生活,是我最羨慕的人生。你是我見過的笑得最真心,最好看的人,真的。”

他的眼睛又變成了深深的水潭,看得我失了神,半晌才找回自己的舌頭:“你別怪我多嘴,於穎,你是不是有個很刻板的家庭?”

他點點頭。

“是啊,我父母開了家公司,他們是那種標準的生意人,做任何事情都要算計得清清楚楚,衡量好利弊。對我也是這樣。從小到大我所走的路都是他們設計好了的,做所有事都一定是有目的有效果才會讓我去做。包括現在這個大學,等我畢了業就會直接進公司,然後接手經營他們的公司。所以一直以來,我都讓自己放棄了心裏的全部夢想,就做他們心目中的兒子。漸漸的也就習慣了這樣的生活,在外人眼裏我驕傲、自以為是,可……”

“其實你是不懂得怎麼去跟人交往,”我接著說下去:“你把真實的躁動不安的自己捂得死死的,然後去做那個你父母喜歡的優秀、堅強、目空一切的兒子,但你過的還是你自己的日子嗎?於穎,如果可以,請你適當地放鬆,去做做夢吧,天不會因此塌下來的。”

我心疼地看著於穎,他沒有說話,隻是深深地望著我。

過了好一會兒,他才打破變得有點奇怪的氣氛說:“你上次罵我的話說中了我的心思,所以我開始反省自己一直以來的想法、做法是不是正確。後來就試著跟大家溝通,其實好像不那麼難做到,現在在辯論隊和學校我都過得很愉快,謝謝你!”

他的眼神讓我覺得很不自在,轉了個話題說:“你父母的公司一定經營得不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