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點點頭,承認在公交車站的確發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羅布想要成為你們的朋友,”她繼續說,“也許我們可以談談你們之間的誤解,那樣你們就可以成為朋友了。”他們點頭表示同意。她和男孩們討論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最後,這兩個男孩都道了歉,並且表示以後羅布不會再有麻煩了。事實果真如此。
事情過去一周後,學校副校長打來電話,詢問打架的事。我告訴他,問題解決了,但沒有找過警察,隻是“用冰淇淋款待了他們”。
“和解”是一個既難說出口,又難以做到的事,但是我們卻必須學會它。
格麗絲的“快樂處方”
文/納迪·坎皮恩
我隨丈夫遷到一座新城市定居以後,心情就一直非常沮喪。從前的朋友遙不可及了,心愛的房子屬於他人了,在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盡管我有一個家,但我始終有一種漂泊不定的感覺。
一日,我在收拾屋子時,從一隻舊箱子裏發現了一個羊皮紙做封麵的本子,封麵上寫著“我的日記”四個字,這是姑奶奶格麗絲留下的日記本。在我還是一個小孩的時候,格麗絲和我們生活在一起,她的生活應該是孤苦的,然而在我的記憶中,她似乎總是快樂無比。她從不抱怨,臉上也從不失去笑容。格麗絲總是看到事情好的一麵,人們這樣說她。
我翻看著這本日記。從日記的日期可以看出,這本日記寫於她生命的最後三十年。一開始我隻是隨意的瀏覽,後來不知不覺地就被吸引住了:
自從親愛的泰德從山上摔死以後,三年已經過去了。然而。每天我仍然生活在痛苦之中。我還能重新快樂起來嗎?
泰德?我一直以為格麗絲是一個老處女,原來她也曾有過心上人!我繼續往下看:
我的痛苦揮之不去,我知道我必須快樂起來。我現在與我哥哥的家人生活在一起,我不能讓我的壞情緒影響他們的生活……我一定要有所改變,否則我會悶出病來的。可是,問題是怎麼變?我對我遭遇的痛苦想得太多,我想製定一個能讓我忘掉痛苦的計劃,把它當成每天必須完成的事來做。
格麗絲的計劃非常簡單。她規定了她每天要做的事情:
1、為別人做一件事情;
2、為自己做一件事情;
3、做一件不想做但必須要做的事情;
4、做一點體育活動;
5、做一點腦力勞動;
6、做一次感恩的禱告。
格麗絲在日記中說,她把計劃內容定為6條,是考慮到切實可行,下麵就是她每天的計劃完成情況為別人做一事情:她買了三隻牛蹄,在爐子上用文火煨了四個小時,爛熟之後,送給了一位生病的朋友。
為自己做一件事情:她給自己的一頂藍色舊帽裝飾了一些絹花和彩紗,受到了許多人的好評,她感到為此花的三十五美分很值。
做一個不想但必須做的事情:她拆洗了所有被單和被套。
做一點腦力勞動:她讀了狄更斯寫的《匹克威克外傳》的一個章節。這本書大家都說很有意思。
第6條是格麗絲完成起來最有困難的,她在日記中寫道:在教堂裏我注意力難以集中,我隻注意到各種各樣的帽子。最後她找到了解決的辦法:當我獨自坐在河邊,望著清澈的河水,我就變得心緒寧靜,這時我就向上帝禱告,感謝他賜予我一個親愛的哥哥及其家人,他們使我不至於孤單地度過餘生。
我放下日記本,心想快樂的格麗絲,實際上也是經曆過心理上的黑暗的。這個處方能不能對我有所幫助呢?
我決定從處方的第1條開始。我有一個鄰居,82歲了,身體很差,無兒無女,一個人生活。格麗絲日記中有一句話在我腦海裏回響: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解脫出來。我感到這句話很有道理。我沉溺於憂鬱之中,就是因為自己想得太多。我立即給菲梅西老太打了電話。她請我到她家喝茶。
那一天,菲梅西老太非常開心,也許已經好久沒有人與她促膝談心了。從與她的談話中,我還聽到了一個與格麗絲處方的第三條相仿的說法:一個人害怕做的事情,實際上是他應該做的事情。
自從搬家以來,我一直害怕收拾衣櫥,有些衣服甚至仍裹在包袱裏。我花了半天的時間收拾衣櫥,把包袱裏的衣服也掛進了衣櫥,一切變得井井有條起來。我做了我不想做的事,我的感覺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