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二十九、三十(2 / 2)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那有公婆不見媳婦的,如果你不相信我,我也沒辦法;還有,如果我們在一種懷疑的生活中生存,那結果是什麼呢?我想,不用我說,你比我更清楚。因此,我希望你能相信我,再過幾天,我的母親肯定會回來一趟的。”沒想到,黃書峰說得比丁玉梅更尖銳。

“還有,我們結婚後住在什麼地方?你總不會還是讓我住賓館吧?”見黃書峰象生氣的樣子,丁玉梅又軟了下來。

“玉梅,我早就告訴過你了,我們老家的房子全拆遷了,現在還真的沒有房子住。我之所以經常帶你開房,也是從這方麵考慮的。現在,考慮到做生意手頭資金有點周轉方麵的困難,我想過了,先買個二手房,你看行不行?給我幾天時間,我說到做到。”黃書峰說得仿佛很有道理,讓丁玉梅不知該如何再去回。

“我們的孩子該怎麼辦?我建議將孩子先做掉,今後我們還會有孩子的。”黃書峰見丁玉梅不說話了,便反過來問起她了。

“我好不容易懷了孩子,我不想做掉。你知道,孩子在我肚子裏已經好幾個月了,我怎能做掉呢?我對孩子還是有感情的。”丁玉梅盯了黃書峰一眼,然後又低下了自己的頭,想起剛才黃書峰象生氣的樣子,再也不敢抬起頭來爭什麼。幾乎每次是失敗告終的,隻能是丁玉梅。其實,她最害怕,一旦打掉自己肚子裏的孩子,黃書峰說不定就會拋棄她。

十四

兩年時間過去了······

在這兩年的時間裏,一切又發生了不少的變數。如今,丁玉梅欲哭無淚。她恨自己,竟然這麼軟弱,軟弱到連自己“丈夫”的家都沒去過一次,軟弱到連自己的“公婆”長得什麼樣子都不清楚······

隻到有一天,房東來趕她離開房子的時候,她才感覺到,自己被黃書峰騙了。弟弟花十萬元賣的房子,也隻是別人家的;手中持著的房產證,隻是花一、二百元根據街頭小廣告辦的。丁玉梅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最終跨進了轄區派出所的大門。

聽了她的報警,接待民警連忙告訴她,一則更讓她意想不到的:“黃書峰這人,我們認識,此人曾因犯詐騙罪被人民法院判過刑,才釋放也兩年多時間,沒有職業,整天在社會上流浪。”

聽了民警的一句話,丁玉梅當即氣得暈厥過去。她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曾經愛著的黃書峰,竟然曾是一名詐騙犯,自己竟然還為他生了孩子······

她希望,曾經的眼光,為什麼會那樣迷蒙?幾天後,帶著疑問,丁玉梅又來到了派出所,她要求民警能夠給她一個“刨底”,也希望能以自己的經曆,直接給那些熱戀中的女孩提個醒。隨著民警的講解,她真的不願相信,這全是事實。可是,事實,畢竟是事實,無法遮蔽的······

“黃書峰明明有車、有生意,怎麼會是社會閑散人員呢?”這是丁玉梅想知道的第一個問題。

“你是不是說的,與他幾次吃飯時,曾經有人找他談生意,或者在電話中與他談生意的事情?”民警問道。

“是的,我第一次與他吃飯時,曾有人跑到飯店找到他,說欠條找著的事情。”丁玉梅仍然是不解。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我想問一下,這種情況,你碰到過多少次的?”民警不願直接給予回答,而是耐心啟發道。對這樣的女孩,民警十分同情,希望能夠通過點撥,增加這位女孩的悟性,使她其中能夠有所醒眼。

“好象就第一次吃飯的時候比較頻繁一點,以後好象就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

“這就對了,象這樣的情況,至多也就一、兩次,不可能有多次的。你就沒有從中發現有什麼反常嗎?”民警繼續啟發道。

“正常接到這樣的電話,就說明這人是正常做生意的人;如果單純就是一、兩次接到這樣的電話,那說明這人做生意的情形是偽裝出來的。我知道了,他第一次與我吃飯的時候,做生意的情形是偽裝的假象,對不對?可他怎麼偽裝呢?我還真的有點不清楚。”聽了民警的點撥,丁玉梅似乎有所悟出,自知道黃書峰的底細後,一下子也變得聰明起來了,但已經不在時候上了,但仍然有不明白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