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4章 《南京條約》五口通商是近代中國的真正起點(1 / 2)

馬勇:1842年的《南京條約》解決了五口通商的問題。我國把《南京條約》看作近代史的屈辱起點,我卻認為這其實是外國資本通過合法途徑進入中國的橋梁。

這個談判當中的一大重點就是固定稅率,另外一個是治外法權。首先,固定稅率肯定不對,不論稅率定得高還是低,都是不合理的。因此到1882年,中國幫助朝鮮談《美朝通商友好條約》的時候,就解決了這個問題——開出一個固定稅率,但同時固定每5年雙方應重新修定稅率。如果有一方覺得不合理,就通過談判調整稅率。

第二個重點就是治外法權問題。有些人直到現在都不能理解,為什麼外國人在中國犯罪,卻不能用中國的法律治裁他?

我原來也不太理解,但是我們研究古代史時也會注意到:古典中國也不管外國人在中國犯罪。我們的原則是“誰的孩子誰抱走”,我同意你來,但是如果你的人犯罪了,你自己去解決。《南京條約》中治外法權的意思就是這樣,並不是外國人享受特權和豁免權。

唐朝時外國人怎麼居住?當時在長安也是外國人比較集中地住在一個地方,後來逐漸形成了租界。李鴻章在上海就是用租界的辦法,所以外國人集中居住這種租界製度其實也是從中國古代來的。雖然租界製度沒有完全解決治外法權,但是對外國人的管理問題就慢慢解決了。

《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的開端,我並不認為它代表一段悲情的、中國人被打敗、被推向半殖民地半封建深淵的曆史,而是一種用法律方式讓外國資本進入中國,用談判方式解決五口通商的合法手段。五口通商之後,中國近代史才算真正開始。

這之後的十幾年時間裏,中英貿易額、中法貿易額都在持續增加,這一方麵表明中國社會在改變;另一方麵,中國人也開始通過五個通商口岸堂堂正正地了解西方。

隨著五個通商口岸貿易規模的擴大,一個新的階級——買辦階級發展起來。買辦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外企高管——英文說得很好,能和外國人講,能和中國人侃。這個階級實際上是引領中國進步的重要階級。買辦從明代中期開始就一直存在,如果沒有他們溝通西方和中國,也不會有後期中西貿易的發展。

從1840年到19世紀50年代,中國的進步極其有限,雖然在生產力方麵有發展,但這個時候中國不願意完全向西方開放。但是西方在麵對中國這麼龐大的一個市場時,資本的力量要求開放全中國,這是資本合法的訴求。

我認為對中國人民、中國老百姓來講,外國資本的進入都是在改善我們的生活品質。我在研究中國資本主義成長的時候,從不認同民族資本,我研究辛亥革命也是批評民族資本的,民族資本對中國幾乎沒有做過什麼好事情。而外國資本進入中國,對中國老百姓生活品質的提升至關重要。

講一個最近的例子。中國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之後,外國零售商開始進入中國。在他們進入之前,中國對資本的恐懼非常嚴重。中國人認為,如果外國資本進入,中國那些國營單位就會消失。從城市裏的“百貨大樓”到農村的“信用合作社”,都是從中央到地方一層層套下來。今天我們仍然保留著一個“中華信用合作總社”,這還是正部級單位。當時中國人就認為,外國資本一旦進入中國市場,一定會衝垮中國現有的商業體製。雖然沒有如此,但確確實實它會改善中國人的生活品質。

我們看到,2003年之後,外國資本——家樂福這樣的零售商等進入中國零售業,現在我們有巨大的選擇空間,而且外國生產的商品在安全性上要比中國企業生產的商品更有保障。

再回到中國近代,五口通商之後,中國的老百姓是比較歡迎的。外國資本要求向中國全境開放的時候,中國老百姓也是歡迎的。但是誰不歡迎?朝廷不歡迎。1858年之後,英、法、美三個國家準備換約、重新談判,因為《南京條款》附加條款中的幾個條約都已經到期。在重新談判的時候,英法美要求把通商口岸增加到20個,最好能夠擴大到中國全境,但中國方麵根本不同意,於是就發生了1860年的戰爭。

中國在1858年和英、美、俄、法簽訂《天津條約》。《天津條約》其實就是解決外國資本進入中國、解決外國公使進駐北京的原則性框架。

但是當外國公使來換約時,朝廷不幹了,他們無法同意外國公使進入北京。談判來談判去,英國說中國隻要能對外國資本開放,外國公使也可以考慮不進北京。當時他們認為,如果不進北京,就在天津安營紮寨;需要和中國政府就重大問題進行交涉的時候,就從天津到北京去。

1860年《北京條約》簽訂,這個條約比20年前的《南京條約》有更大的進步,但是過去我們把它的影響解讀成“半殖民地半封建加深了”。後來我研究,覺得不對,什麼叫“半殖民地半封建加深”了?人家要在北京派駐外國公使,但是他們也讓中國往巴黎、華盛頓、倫敦派駐公使,這是相互的,也是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