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有分歧,在爭論的時候,如果自己占理,對方理虧,那麼,這場爭論一定是一件很爽的事情。正是由於自己道理充分,所以爭辯起來,底氣也十足。
很多20多歲的年輕人,容易得理不饒人。即使對方已經停止爭論了,同意了自己的觀點,或是向自己認錯了,他還是會不依不饒地數落對方,抱怨對方,甚至嘲笑對方。也就是說,這種人喜歡抓住別人的小辮子不放。
“有理走遍天下”,這句話當然沒錯。一個人在世界上,如果能保持時時事事都占在“理”字上,那麼他肯定是受人尊敬或是讚賞的,但是有時有理還需要有節。如果因為自己占據了一個理,便以理妄為,那麼,他的理也會站不住腳,有理變成無理。
生活中,我們都喜歡和一些豪放灑脫、寬宏大量的人交往,而討厭與那些心胸狹隘、小肚雞腸的人相處,很多年輕人仗著自己有理,對別人的錯誤不依不饒,以致誰都不願意與他相處。
有一次,我在過天橋的時候,遇到一場小“事故”。一個年輕人在天橋上擺地攤。有一個中年婦女急急忙忙地推著車從天橋上過,因為人多,所以這個婦女不小心撞到了年輕人,自行車從地攤墊布的一角上壓過,留下了一個輪胎的灰塵印。
我心想,這個婦女怎麼這麼不小心,年輕人肯定會生氣。我想得沒錯。這個年輕人馬上就衝出去,將已經前進了三四米的婦女拉住,對她說:“你撞了我一下,就這麼走了嗎?也不道歉?”
婦女馬上回過頭來,很抱歉地說:“實在對不起,剛才太著急了,沒在意。”我心想,好在這個婦女態度還不錯,不然我也會很生氣。
年輕人不聽對方賠禮,說:“你著急回家投胎啊?眼睛長在頭頂上嗎……”年輕人指著婦女罵了足足一分多鍾。
婦女的年紀應該比年輕人的母親還要大,當這些罵人的話從年輕人嘴裏說出來的時候,我都聽不下去了。婦女也著急了,馬上說:“你還要我怎麼樣呀?我都跟你說了對不起。我也不是故意的!”年輕人抓住婦女的自行車,恨恨地踹了兩腳。婦女說:“這下你滿意了嗎?”然後就急忙地向前走了。
婦女走之後,年輕人還在罵罵咧咧。我對他的印象極為不好。
當你無端地受到別人的傷害時,請試著讓自己大度一點,即使你理由充分,也不要得理不饒人。或許報複能讓你的心理得到稍許的平衡,但那隻是別人犯了一個錯,你,則跟著犯了另一個錯。
上麵說到的那個年輕人本來是占理的,但一旦失去理智就變得有點無理取鬧了。他給人的印象就是狹隘、蠻橫、斤斤計較、不通情理。如果他寬容一點,在對方道歉後,及時止住爭吵,那麼,他給人的印象就會完全不同——寬容、有禮貌。
報紙上有這樣一則報道:一個男孩因為金錢的誘惑,從鄰居的抽屜裏偷了一百元錢。鄰居發現後,他馬上主動道歉,但鄰居並不原諒他。男孩為了改變自己在鄰居心裏的印象,就用功讀書,但還是沒有用。這個鄰居給男孩冠上了“小偷”的名號,並在小區四處宣傳。這就如同一塊烙鐵印在了男孩的心裏,不久他的所有朋友、同學、老師都知道他曾偷過人家的錢,對他處處防範。
因為這個鄰居沒完沒了地宣傳,他所有的努力都變得徒然。他沒了朋友、沒了夥伴,他不能抬起頭來做人。凡遇到與“丟失”有關的事情,他會被那個鄰居立即指認為重大嫌疑,哪怕後來澄清了事實,也會被鄰居歪曲事實而四處傳揚。
最終男孩承受不了心靈的折磨,將鄰居殺死,並縱火燒掉了房子。
可見,不依不饒對人的傷害有多大。與其讓別人因為錯誤而受到懲罰,讓別人對你心生恨意,還不如饒恕別人。這樣豈不是更好,對知錯而改的人予以寬容可以讓他有悔過之心,讓他感覺到一點暖意,對你懷有感激之情。
所以,不要對別人的錯誤揪著不放。我們平時說話、做事要留有餘地,得饒人處且饒人。當對方與自己發生矛盾,或是傷害到自己的時候,也要站在對方的角度去理解他的感受。通情達理、善於理解他人的人在交際中往往更具人格力量,人們都樂於跟這類人交往,而不願與那種胡攪蠻纏、不可理喻的人打交道。
任何事情,無論你是多麼的在理,別人是多麼地理虧,最終你占了上風,目的達到了,也就行了,不要不依不饒地不放過對方。在你給別人留一條路的時候也是在給自己鋪一條路,因為你也是個常人,也會犯錯誤,在你犯錯誤的時候難道不希望別人能夠原諒你嗎?
年輕人要懂得:得理饒人不僅是一種體現寬容的美德,更能體現豁達的心胸和極深的涵養。下次遇到這種情況,不妨大度一點,一笑而過。他人不僅對你產生感激之情,還會對你的人格魅力感到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