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和“反常”已幾乎沒有什麼大用了,因為它們有這麼多不同的含義。對於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來說,強烈的傾向是用更具體的、而又屬於這些方麵的概念來代替這些十分一般的詞。
關於正常,人們一般來說是從統計、文化相對論或生物醫學的角度來解釋的。然而,就像交際場合或禮拜的用語一樣,它們不過是一些傳統的解釋,而並非日常的解釋。正常一詞所具有的非正式意義就像專業含義一樣確切。
當大多數人問“什麼是正常的”時,他們心中是有數的。對於大多數人,甚至包括在非正式場合的專家,這是一個價值問題,它相當於問,“我們應當尊重什麼”“什麼是好,什麼是壞”“我們應憂慮什麼”以及“我們應對什麼感到內疚或者感到問心無愧”。
我們既在專業的意義上,也在非專業的意義上來解釋這一問題。在這一領域曾有許多專家付出努力,盡管他們在大多數時間不承認這一點。在正式會話中,關於正常應該意味著什麼,有過大量的討論,但是,關於它在具體情況下實際意味著什麼,卻隻有相當少的討論。
由於這一問題具有如此典型的重大價值問題,以至於心理分析學家、心理治療學家以及心理學家們對它重新產生了興趣。E·弗洛姆是從良好、適意以及價值談到正常問題的。在這一領域內,大多數其他作家也是這樣。
這種工作一直非常明確的是要努力構建一種價值心理學,這種價值心理學最終可能作為普通人的實踐指導,也可以作為哲學教授和其他專家的理論參照係。
對於這些心理學中的許多人,所有這些努力越來越被認為是企圖要做正規的宗教曾竭力要做而未能做到的事情,也就是給人們提供一種對於人性的理解。這種人性涉及他們本身、他人、社會、世界,即,為他們提供他們能夠據以理解何時應感到有罪何時不應感到有罪的參照係。
這就是說,我們相當於正在建立一門科學倫理學。
雖然不能說一定能成功,但我們也要注意一下關於“正常”的各種意義上解釋的嚐試。
人類行為的調查可被人為地缺乏完全評價,因為它隻告訴了我們事實是什麼,實際存在是什麼。很不幸,大多數人,甚至連科學家在內,都不夠強健,以致順從地讚同一般水平,讚同最普通最常見的事物,在我們的文化中尤其是如此,它對於普通人來說非常強大。
例如,金西博士對性行為的傑出的調查因其提供的原始資料而於我們非常有益,但是他和其他人卻不能避免隨和地談論什麼叫正常(指適意)。
病態的性生活(從精神病學角度看的病態)在我們的社會中是正常的,但這並不使病態變得合乎需要或健康。我們必須學會在我們意指正常時才使用正常一詞。
另一個對科學家很有用的是格塞爾的嬰兒發展標準。
但是,假如嬰兒在行走或從杯子裏喝水的發展上低於平均水平,大多數母親都很容易感到焦慮,好象那是壞事或者可怕的事。顯而易見,在我們找出了平均標準後,我們還必須問:“這種標準是合乎需要的嗎?”這個詞通常被用來表示讚成習俗的依據,因為人們已無意中將其與習俗、習慣或慣例等同起來。與神學的標準一起來掩蓋習俗,是這一用法的另一個不同形式。所謂聖書,經常被看成是行為製定的規範,但是科學家對於它也像對其他任何習俗一樣,很少放在心上。
文化作為正常、健康、良好或適意的一種根源,可以相對看成是一種過時的東西。當然,人類學家起初曾在使我們認清種族主義給我們以極大的幫助。更廣泛的人種學知識已驅散了許多這類見解。
並且,人們普遍認識到,種族主義是一種嚴重的危險。誰要想代表整個人類講話,他必須了解一些人類學,以及具備至少10種左右的文化知識,這樣他才能夠越出或者避開自己的文化的限製,從而更能夠作為人類而不是人類的鄰居來評價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