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真正“生活意義”的標誌是:它們都是共同的意義——它們是別人能夠分享的意義,也是能被別人認定為有效的意義。能夠解決生活問題的優良方法,必然也能為別人解決類似的問題:因為我們在其中可以看出如何用成功的方式來應付共同的問題。即是無才,也隻能用甚至高無上效用來定義,因為一個人的生命隻有被別人認定為對他們很重要時,他們才會稱他為天才。表現於這種生活中的意義必然為:“生活意指——對團體貢獻力量”。在這裏,我們談的不是職業動機。我們不管職業,而隻注意成就。能夠成功地應付人類生活中問題的人,他行為的方式顯得好像已經認清:生活的意義在於對別人發生興趣以及互助合作。他所做的每件事情似乎都被其同類的喜好所指引,當他遭遇困難時,他會用不和別人利益發生衝突的方法來加以克服。
對許多人而言,這很可能是一種新的觀點,他們也許會懷疑,我們賦予生活的意義是否真的應該是:奉獻,對別人發生興趣和互助合作。他們或許會問:“對於自己,我們又該做些什麼呢?要是一個人老是考慮別人,老是為別人的利益而奉獻自己,他豈不是要感到痛苦?如果一個人想要適當地發展自己,至少他也應該為自己設想一下吧?我們之中難道沒有人應該學習怎樣保護我們自身的利益,或加強我們本身的人格麼?”這種觀點,是大謬不然的,它提出的問題隻是虛假的問題而已。假若一個人在他賦予生活的意義裏,希望對別人有所貢獻,而且他的情緒也都指向了這個目標,他自然會把自己塑造成最有貢獻的理想型態。他會為他的目標而調整自己,他會以他的社會感覺來訓練自己,他也會從練習中獲得種種技巧。認清目標後,學習即會隨之而行。慢慢地,他會開始充實自己以解決這三種生活問題,並擴展自己的能力。且讓我們以愛情與婚姻為例。如果我們深愛著我們的伴侶,如果我們致力於充實我們愛侶的生活,我們自然會竭盡所能地表現出自己的才華。假使我們沒有奉獻的目標,而隻想憑空發展人格,那隻是裝腔作勢,徒然使自己更不愉快而已。
奉獻乃是生活的真正意義。假使我們在今日檢視我們從祖先手裏接下來的遺物,我們將會看到什麼?他們留下的東西,都是他們對人類生活的貢獻。我們看到開發過的土地。我們看到公路和建築物。在傳統中,在哲學裏,在科學和藝術上,以及在處理人類問題的技術方麵,我們還看到了他們生活經驗互相交流的成果。這些成果都是對人類幸福有所貢獻的人們留下來的。其他的人們又怎麼樣呢?那些不合作分子用那些賦予生活另一種意義的人,那些人隻會問:“我該怎樣逃避生活”的人,都怎麼樣了?他們身後一點痕跡也沒有留下。他們不僅已經死亡,他們的整個生命也是貧瘠不堪的。我們的地球似乎曾對他們說過:“我們不需要你,你根本不配活下去。你的目標,你的奮鬥,你所保持的價值觀念都沒有未來可言。滾開吧!一無可取的人!快點死亡,快點消逝掉吧!”對於不是以合作作為生活意義的人,我們所下的最後斷語是:“你是沒有用的。沒有人需要你,走開!”當然,在我們現代的文化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不完美之處,當我們發現了弊病,我們就該改變它,不過這種改變仍然必須為人類謀取更多福利為前提。
了解這種事實的人是到處都有的。他們知道:生活的意義是對人類全體發生興趣,他們也努力地培養愛情和社會興趣。在備種宗教中,我們都能看到這種救世濟人的心懷。世界上所有偉大的運動,都是人們想要增加社會利益的結果,宗教即是朝此方向努力的最大力量之一。然而,宗教的本旨卻經常被曲解;除非它們更直接地致力於此工作,在它們現在已有的表現外,我們便很難再看出它們能夠做更多的事。個體心理學以科學方法,采用了科學技術,也獲致同樣的結論。由於科學使人類對其同類的興趣大為增加,所以它或許比政治或宗教等其他運動更能接近此目標。我們從各種不同角度探此問題,但目標卻始終如一——增加對別人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