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在花元夕陪著花錢逛逛街,打打台球,研究研究魔方,整整元皓元宵中不知不覺過去了,花元夕也該到了回程的時候。
回程飛機上。
“哎,你脖子上的胎記怎麼沒了?”不知道花元夕是不是出門踩到狗屎了,還是今天印堂發黑太倒黴了,又碰到那天那個厚臉皮的人,而且好死不死的坐在她旁邊。
花元夕當沒聽到,繼續看手中的報紙。
“哎,我跟你說話呢。”展風拿開花元夕手上的報紙,看了兩眼,覺得沒意思就扔到一邊,繼續興趣滿滿的看著花元夕。
“你說什麼。”花元夕微笑。
“你的胎記呢。”展風指指花元夕的脖子。
“你管得著嗎?”花元夕繼續微笑。
“我這不是好奇嗎。”展風就當沒聽出來花元夕的不待見,讓自己看起來更加純潔無害些,
“我認識你嗎?”花元夕依舊微笑,禮貌儀表都達到最好。
“應該是認識的,我這麼英俊瀟灑,風流倜儻,萬千少女心中的完美白馬王子,我想,你是認識我的。”展風稍加思索,認真的對花元夕說,陽光的笑容散發,厚臉皮功底也隨之展現出來。
“先生,我們是陌生人。”花元夕迅速而不著痕跡的打斷展風的話,繼續保持她完美的微笑,讓人挑不出毛病來。
“沒關係,我可以讓你認識一下我,這是你應有的榮幸。”展風繼續說,微微整理衣衫,就要介紹自己。
“可樂,謝謝。”此時正好空姐過來詢問,花元夕以此忽視展風的存在。
“我也是可樂,謝謝。”展風接著說,完全沒有尷尬的意思。
“你脖子上的胎記嘞?”轉了半天,又回到第一個問題上。
“你什麼時候看見我脖子上有胎記?”花元夕不再看他,而是重新拿出一本書翻看起來。
“就是前兩天,在一個服裝店門口,你在照鏡子,脖子被人掐了,我恰巧看見了。”展風說。
“你認錯人了,我前兩天沒出過門。”花元夕說謊不打草稿。
“不可能,別人有臉盲症,我沒有,我記憶力超強,隻要是我願意記住的,都會記得清清楚楚。”眼看展風又開啟自誇模式,花元夕將手裏的書往他臉上一扣。
“你看看能記住多少。”她說。
“這書我翻一遍就記住了。”展風將書從臉上拿開,拍拍書。
“嗯。”花元夕敷衍一聲。
她根本不在意展風多長時間能記住,隻要他安靜就可以。
這時可樂也被送了過來。
花元夕喝著可樂,看著窗外思緒已經飄遠。
“這本書不好看。”剛安靜了沒有一分鍾,展風就把書還給花元夕。
花元夕接過書,挑眉。
“別這樣看我,我記憶力是毋庸置疑的,這種沒營養的書,看一眼我都覺得浪費時間。”展風嫌棄的掃了眼花元夕手中的書,“換一本。”
花元夕沒理會展風,翻看了兩頁,心裏嘀咕:不就是校園戀愛故事嗎。
展風又安靜了兩分鍾,對花元夕說:“你脖子上的胎記呢。”
花元夕直接將手裏的書砸到展風頭上,但被展風靈巧的躲過,一伸手接住她扔的書,委屈的看著她。
花元夕無奈:“那是紋身。”
“那為什麼沒了?”展風學著花元夕單手撐著下巴,眼巴巴的看著她,一副好奇寶寶的樣子。
“洗了。”花元夕拿回自己的書,翻看。
展風無語,他一開始就知道她脖子上的青紫是被人掐的,之所以會問實在是閑的沒事幹,無聊到抽風,而且在這樣的社會製度下,能有人敢冒風險差點掐死她,這就足夠說明,要不掐她的人是變態,要不她自己是變態。他對此稍微有那麼一丟丟的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