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警惕:有人偷情報(下)(1 / 3)

在蘭威公司的指點下,他找到了另一家大型超市。這家超市的老板是歐洲人,深諳國際商業競爭中的間諜戰。於是,他們進行了談判,李某開價10萬元,最後議定為2萬元。8月12日晚,他從辦公室電腦裏調出商業秘密,拷到4張磁盤上,次日換回了2萬元錢。以後,這家超市的副總與他建立了固定聯係。

“好又多”開發這套軟件係統用了1000萬元,卻被李某用2萬元賣掉了。

得到“好又多”那數十張軟盤以後,“買主”卻發現讀不了這些程序。李某對“售後服務”也比較“負責”,於是他又開始偷程序。從此,李有了新的事業:不斷竊取“好又多”的最新決策。

因為電腦的主機隻能由電腦部經理以上的領導才能打開和調用,“好又多”自認為投資規模、經營策略(商品結構、價格策略、經營模式)、促銷活動等企業的商業秘密很安全。“好又多”每天保持100個品種的商品價低於成本價,以吸引顧客,培育自己的顧客層。而這些秘密,已經完完全全地掌握在競爭對手手中。競爭對手很快就贏得了以後一係列營銷競爭中的主動。

不久,“好又多”發現了一些奇怪現象:他們給會員送優惠商品的價格單,而競爭對手的每件商品都比“好又多”便宜一點點,而且總比他們搶先一步。倉儲商場是會員製商場,他們的一大批顧客都流失了。1997年9月份,公司銷售額跌了1000多萬元。(據後來的評估結果,“好又多”因商業秘密泄露造成的直接間接損失高達4205萬多元。)

為此,公司領導層召開緊急會議。經過分析,他們意識到自己的電腦係統可能“泄密”,於是發出了一些試探性的偽信息,果真競爭對手立刻作出了反應。是誰將公司的秘密泄露出去的呢?由於法製觀念淡薄,他們並沒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最後是一個玩笑導致了此案的破獲。

有一天李某值班,電腦部經理正好來通知開會,李迅速將電腦屏幕調暗。對電腦業行內人士來說,這是一個典型的“非法動作”。

有人認為,全公司李某是惟一有本事竊取資料的,但立即招來了大家一致否定。公司對他那麼好,他怎麼會作出這種事?

一個同事因此打電話給李:“聽說你有‘好又多’的材料,賣給我一點怎麼樣?”

“沒問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李當即毫無城府地答應。

真相由此大白了。

公司決定順水推舟。一位剛從台灣調來、和李從未謀麵的經理假稱要買“好又多”的商業資料。1997年10月17日,此經理與李在廣州花園酒店進行了交易,他用10萬元酬金購買了李手頭的資料。當天下午,李就被叫進了總經理辦公室。

鐵證如山,李承認了。但他反複表白,自己並不想搞垮“好又多”,隻想從中撈筆錢。他沒有意識到,他已觸犯了刑律,犯下了侵犯商業秘密罪。在法庭上,他還在喃喃地說:“我不知道竊取商業秘密是犯罪行為。我僅僅把這當做違反職業道德來看待,以為最多是被公司開除……”

29歲的曾玉祥和25歲的盧興貴也因為利欲熏心,盜賣本單位的高科技成果而鋃鐺入獄。

曾玉祥和盧興貴被貴州省新材料研究開發基地招聘為臨時冶煉工,開始時工作勤奮,很是感到滿意。新材料基地的電解用鉛銀鈣稀土多元不容性合金陽的技術及其製作法,是國家投資200多萬元由基地研製成功的,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效益。曾、盧二人在生產過程中逐步掌握了“陽極板”的用料配方、操作方法及所需設備,居然打起了盜賣“陽極板”生產技術的歪主意。

曾玉祥給基地的一個用戶廣西柳州化工總廠寄信,聲稱要出賣“陽極板”技術。該廠對送上門的買賣自然十分高興,幾經接洽,詳細商定了這筆交易的枝枝節節。

曾、盧兩人為了更全麵地掌握“陽極板”的生產技術,遍訪工友,想方設法去套取生產竅門;還違反規定,進入生產車間,摸清了生產所需的種類、型號、用料配方和操作方法,並盜走“陽極板”試樣兩根、攪拌器調建電機標牌一塊,為生產“陽極板”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在兩人的親自指導操作下,在短短的半年時間裏,柳州化工總廠共生產出“陽極板”1000塊。而新材料基地由於被家賊所害,失去了很大一塊市場,每年損失達86萬餘元。

俗話說:家賊難防。這在商業秘密的竊取上更是如此。企業的錢隻有少數人才能接觸到,企業的財產又目標太大,不易盜出。而企業的商業秘密卻不同,許多人是其使用者或者保管者,其存在形式又是那樣的簡單,或者是幾張薄薄的圖紙,或者是一張電腦磁盤,或者本來就存在於他的大腦裏,因而盜取並出賣就顯得相對的容易。也正因為如此,目前商業秘密的竊取案,屬於內部員工盜賣與泄露的占絕大多數。

重慶汽車發動機廠花費2001萬人民幣從國外引進生產N係列康明斯發動機缸蓋技術,產品投入市場後,很受歡迎。重慶汽車發動機廠職工王××不為企業的發展而高興,反而無恥地出賣企業的商業秘密。他恬不知恥地對重慶汽車貿易總公司開發公司經營部經理李××講,N係列康明斯發動機缸蓋產品十分賺錢,產品成本每件隻有2000元,市場售價高達4800元,搞這個項目開發,我負責提供全套圖紙。李××雖然知道這是一筆違法的交易,但為了自身的利益,仍然與王達成了收買N係列發動機缸蓋技術的交易。於是王××將汽車發動機廠圖紙偷出來後交給了經理李××。李××付給王××5.5萬元“開發費”,並背著重慶汽車貿易總公司和重慶汽車發動機廠同上海××廠簽訂了《聯合開發康明斯發動機缸蓋協議書》,準備聯合生產發動機缸蓋產品。幸好被發現才得以終止,當事者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

某日,北京一家高科技產業公司的職工們剛上班,兩名工作人員突然發現辦公室的玻璃牆上的簾子改變了角度,繼而又在桌子上發現了一張不知是誰失落的軟盤。他們猛然想到,可能有人在夜間曾利用計算機進行拷貝。當他們打開計算機時,人們一下子驚呆了,計算機屏幕上清楚地顯示出,深夜一點有人在計算機內建立了子目錄,拷貝了公司大量的科技秘密資料。

情況十分緊急!這是一家北京某高校創辦的高科技企業,產品暢銷全國並已經打入國際市場,贏利頗豐。如果這些科技資料流失,將會使公司甚至國家遭受嚴重損失。

情況立即報給公司領導,公司馬上向校保衛部門報案。經過緊張細致的調查工作,此案很快就被偵破。那位梁上君子盜去了拷入公司大量科技秘密的64張軟盤,還未來得及轉移,就被保衛部門人贓一起抓獲。

作案人是近年進入該公司的大學畢業生。他嫌公司待遇低,平時工作不積極,總是夢想發大財,竟然打起了公司科技秘密的主意。

整個作案過程平淡無奇。作案人事先配齊了7把辦公室及辦公室內庫房的鑰匙。頭一天下班前,他先躲進廁所,後又躲進放雜品的黑暗角落。等公司人員都下班走了,樓下值班室的人將大門鎖上睡覺後,夜深人靜時,他才出來作案。第二天早上,他乘工作人員上班的機會,從廁所走出來,混進人群,將軟盤帶回宿舍。

案件發生後,該公司領導受到了巨大震動。公司在存放機要文件和科技秘密的場所立即安裝了防盜報警器,並進一步完善了有關規章製度。

盜賣商業秘密的肮髒交易

8套價值上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的產品圖紙,被杭州某齒輪箱廠4名職工盜賣,非法牟利12.5萬元。

1999年3月12日,“杭齒”一名工人在蕭山人民路一家複印店發現該店正在複印“杭齒”廠最新產品HC—400的圖紙,立即報告廠方。經蕭山市公安局經偵隊調查,一起內外勾結獲取企業商業秘密的案子由此水落石出。1994年,杭州某船用齒輪箱廠(簡稱“船齒”)負責人找到了“杭齒”退休人員馬某,欲以金錢購買其技術資料。馬某通過其在“杭齒”當過資料員的妻子姚某,先從資料庫存中調出了一批有關齒輪箱的圖紙,複印後交給“船齒”負責人。嚐到甜頭的“船齒”又通過馬某,找上了“杭齒”研究所技術員張某、分廠技術科科長姚某兩人,先後向他們索取了8套“杭齒”產品資料,並將其中的4種圖紙付諸實施,批量生產,銷售額近千萬元,從中獲利上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