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樂暢銷全球百年不衰,靠的是那5張曆經百年滄桑仍沒有外人知曉的秘密配方紙,瑞士的雀巢奶品公司成為全球奶品生產的“老大”,靠的是其獨有的牛奶巧克力製作秘訣;而依靠獨有的紡織技術成為壟斷世界工業產值近1/3的“日不落”大英帝國,在美國和日本的商業間諜竊取其紡織技術後一獗不振,西班牙人製作巧克力糖的秘密被商業間諜竊取後,現在全世界都在生產……
——這就是商業秘密的特點:捂在自己懷裏是財富,公之於眾便一錢不值!
商業間諜的名聲並不好,商業竊密的行為又是那樣的可鄙,但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人在想方設法地偷取他人的技術成果、處心積慮地竊取他人的商業秘密呢?無論是境外的職業間諜,還是國內的某些不法之徒,無一不是瞄上了商業秘密那獨有的價值。誰擁有商業秘密,誰就擁有有競爭力的產品,擁有他人不及的技術,擁有能給他帶來滾滾財富的市場。正因為如此,有人在戒備森嚴地保護著自己的商業秘密,有人則在不擇手段地竊取他人的商業秘密。竊密與反竊密,構成了企業競爭的一個沒有硝煙的陣線!
可可豆是製作巧克力的原料,這已是公開的秘密。可是,製作巧克力的配方和生產工藝卻是真正的秘密。在整整一百年的時間裏,西班牙人保守著製作巧克力糖的秘密。因此,一場以獵取巧克力的生產配方為目標的間諜活動,在各個層次全麵展開了。於是,西方報刊上出現了一個新名詞——巧克力間諜。在防不勝防的間諜攻擊下,巧克力秘密終於被間諜們竊獲,以至到17世紀初期,整個西歐都知道了這一生產秘密。
但一些獨特的加工方法仍然使一些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居於不敗之地。瑞士雀巢奶品公司便是一個典型例子。該公司的創始人昂利·內斯特勒和甜食生產商達尼埃爾·彼得找到了一種把可可和牛奶溶在一起製作固體食品的方法。於是,1875年首次生產出了牛奶巧克力。精心保守製作牛奶巧克力的秘密,使雀巢公司一躍而登上了國際商業活動的巔峰。恐怕世界上的任何一種力量,都無法使該公司向世人披露這種巧克力的生產秘密。
最能說明商業秘密價值所在的,莫過於我們人人熟悉卻不知其奧秘的可口可樂!
在當今世界上的幾乎每一個角落,都能找到可口可樂的蹤跡。美國《國際品牌》雜誌最近公布了全球60個最有價值的公司品牌,名列榜首的便是美國可口可樂公司,其無形資產價值為838.45億美元。因此,可口可樂公司的老板不無得意地誇口說,即使可口可樂公司的固定資產在一夜之間全部燒光,單憑可口可樂的這一牌子,幾天之內便可起死回生。
可口可樂這一具有天文數字價值的品牌,其關鍵歸因於可口可樂的秘密配方。1886年,美國佐治亞州的首府亞特蘭大的一位藥劑師約翰·彭伯頓發明了一種特殊的飲料配方,由於其具有清涼、舒胃、健腦、解乏等一係列獨有口味與功效,推向市場後很快贏得了全世界消費者的認同,被稱為“不可思議”的“魔水”。1891年,亞特蘭大另一個藥劑師坎德勒買下了可口可樂產業,成立了可口可樂公司。老板為了嚴守可口可樂的秘密,把代號“7X”的秘方鎖在了保險櫃裏,當時知道此配方的僅有5個人。
一百多年來,可口可樂就靠這一秘密配方,霸占了全世界大部分的飲料市場,成為知名度最高、影響力最大、效益最好的一種獨具一格的軟性飲料。許多商人與科學家費盡心機,想破譯這個堪稱世界最大的商業秘密,但都未獲成功。
據記載,可口可樂配方包括3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可卡因的蒸餾提煉方法;第二部分是最關鍵的7X(即7個未知數)秘密配方;第三部分是飲料的各種成分與數百磅白糖、焦糖混合攪拌的方法。
很顯然,那5張曆經百年滄桑的秘密配方紙,便是可口可樂品牌的靈魂,是可口可樂公司的心髒,一旦被其他人竊取或掌握,可口可樂所有的優勢便將蕩然無存。
——這就是商業秘密的威力,商業秘密的價值!
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商業秘密的重要性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但是,對於商業秘密保護意識相對較弱的中國企業家來說,許多人至今還沒有認識到商業秘密的價值所在,疏於防範甚至隨意泄露商業秘密的情況比比皆是;還有更多的人雖然知道商業秘密的重要,但對於商業秘密的保護卻感到茫然無措。普及商業秘密的知識,認清商業間諜的麵目,是21世紀的中國企業家必須迅速補上的一課!
一、認識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是什麼“秘密”?
古代的中國人沒有明確的商業秘密的概念,但有商業秘密的內容,如“家傳絕技”、“祖傳秘方”便是商業秘密存在的典型形式,並且還有“傳內不傳外”、“傳子不傳女”之類的“保密規則”。蔡倫發明了造紙術,當時他也沒有把技術全部公開,連對他的哥哥嫂子也不例外,以至他嫂子慧娘造的紙寫不得字,也畫不得畫,隻能做擦屁股的草紙與哄死人騙鬼神的“錢紙”。可見古代的中國人雖然沒有明確的商業秘密概念,但並不完全缺乏商業秘密保護的意識。當然這種意識在很大程度上隻是出於一種獨占某項技術以獲取經濟效益的本能,與當代有意識的商業秘密保護不可同日而語。
在歐洲中世紀,商業秘密則是泛指手工作坊中師傅向徒弟傳授的特別技藝。徒弟須向師傅付出一定報酬才能獲得某種技藝,說明當時的人們就發現了商業秘密中隱含著的經濟價值。
不過,真正現代意義上的商業秘密,則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才出現的。據資料記載,商業秘密第一次作為法律術語使用,是在1883年7月14日美國的《紐約》雜誌上,距今僅一百多年的曆史。第一個侵犯商業秘密案發生於1817年的英國,被告未經許可,將從原告處得到的一個治療痛風病的配方私自使用,從而構成了對原告商業秘密的侵權。法院責令被告支付一筆賠償金給原告,但當時法院並未禁止被告繼續生產。在1820年的一例商業秘密侵權案中,法院則判決被告既要賠償原告損失,又不得繼續使用或者泄露原告的商業秘密。此案的被告是原告手下的一名雇員,他從原告處偷偷抄走了配方,想自己生產。作為法律意義上對專利製度補充的首例商業秘密侵權案,大部分法學工作者認為是1849年英國的阿爾伯特親王(即維多利亞女王的丈夫)訴施特辛格一案。當時阿爾伯特親王發明了一套印刷術,他並未打算把它公布於眾,但卻被施特辛格發表出去了,於是兩人發生了糾紛。法院認為施特辛格的行為侵犯了阿爾伯特親王的商業秘密。
說了這麼多,商業秘密到底是什麼東西呢?對此,不同的曆史階段有不同的概念,不同的國家也有不同的解釋。
早期的商業秘密,主要是指某些技術與技能的秘密。像我國岣造紙技術、造瓷技術、紡織技術、醫治各處疑難病症的中醫技術、秘方和偏方等。隨著經濟的發展與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一些非技術與技能的秘密也在市場競爭中越來越顯示其獨特的作用,如管理秘密、經營秘密、營銷秘密、貨源秘密、銷售秘密等等,這些秘密能給擁有者帶來競爭能力與經濟效益,而侵犯這些秘密也能給其擁有者帶來難以彌補的經濟損失。因此,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商業秘密的範圍也越來越廣,現在已發展成為以技術秘密為主,並包括商務秘密、管理秘密、經營秘密等多項內容的信息群。
對於什麼是商業秘密,目前世界各國及國際組織尚未取得統一認識。即使其名稱,也各有各的叫法,有稱技術秘密的,有稱經濟秘密的,有稱工業秘密的,有稱商務秘密的,有稱營業秘密的,並且它們往往還可以與商業秘密交叉混用。與之相對應的是對於竊取商業秘密的間諜名稱也是五花八門,有叫經濟間諜的,有叫工業間諜的,有叫技術間諜的,有叫產業間諜的,有叫科技間諜的,當然最普遍的叫法還是商業間諜。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商業秘密包括的範圍之廣泛,形式之複雜。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其擬定的《發展中國家保護發明示範法》中稱,商業秘密是指“有關使用和適用工業技術的製造工藝和知識”;在關貿總協定知識產權分協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商業秘密被稱為“未公開信息”,這些“未公開信息”應當具有保密性,並具有商業價值。
解釋雖然五花八門,但基本內容卻是一致的,隻不過有廣義、狹義之分。狹義的商業秘密通常限定為工業適用技術,即僅限於工業目的,用於工業生產的技術知識,如設計圖紙、工藝流程、配方、公式、生產數據等。這也是當前大部分中國人對商業秘密的基本印象。廣義的商業秘密則泛指工業、商業和管理等多方麵的秘密信息,包括工業技術、商務、管理、財務或其他性質的秘密知識和經驗。有人甚至認為,除了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的國家秘密和涉及個人生活及隱私的私人秘密之外,其他秘密都是商業秘密,像配方、圖紙、計算機軟件、工藝、設計、各種方法、各種技術、客戶名單、原材料供應商名單、價格表、成本計算表、折扣計算表、各種明細表、會計方法、市場銷售方麵的研究情報、技術竅門以及生命力很短的信息、零散的商業情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