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華說的是:很高興,認識我。林遠山本能地覺得,這其中省略了個“你”字。就好像林遠山口不對心說出的崇拜他,真的有多“榮幸”似的。
林遠山笑得臉頰疼,好容易撐著假笑錄到最後,攝像頭一撤,她立刻搓臉。
李景華:“既然是粉絲,那我就給你簽個名好了。”
林遠山背對著他,一時間還沒發現這人是在跟自己說話,她正打算拿包走人,後衣領子就被某人拎起來,整個人騰空轉了個個兒。
林遠山:“你你你你,你幹嘛!”
李景華皮笑肉不笑地從懷裏掏出黑色簽字筆,輕輕拉起林遠山的白t恤,在肚臍眼兒的位置,大筆一揮,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林遠山:“幹嘛!這是我爸給我買的新衣服!”
“哦,我以為你會非常高興呢,”李景華嗬嗬兩聲,“你不是一直很崇拜我嗎?”
林遠山瞪圓了眼睛,忽然想起了小時候,鄰村那群見麵就打架的野小子們,每次看見她時,也會用同樣的口氣,不緊不慢地挑釁。
“沒錯,我真的是你的粉絲,尤其你唱的那首歌,叫什麼來著?”林遠山裝作努力地回想,順便大大方方地給他個白眼,再假裝靈光一閃,“就是那個榮耀的王冠!現在每場比賽都會放,我天天聽,喜歡得不要不要的。”之前抽空問過dd,知道這人是個新秀演員,林遠山故意說他唱歌好,雖然她沒聽過多少流行音樂,不過最近每逢比賽必放的這首歌,她倒是特意有下載聽過。
李景華瞪大了眼,驚疑不定,“榮耀王冠?你真的。。。喜歡?”
林遠山看他囧紅了耳朵,更加得意,心想肯定是紮到心了,唉,都是跟陳情待時間久了,學壞了,“沒錯,我每天都聽,不聽還睡不著覺呢!我可喜歡這首歌了!”
李景華看她一眼,居然什麼話沒說就走了。林遠山看著他疑似落荒而逃的背影,十分不解地掏出手機來,打開雲音樂,翻出這首榮耀的王冠,嗯。。。唱歌的叫似水年華,也不是他啊?那他幹嘛這個表情?
“你是真不知道還是故意的?”紅雲陰沉沉的聲音在耳邊響起,“看你一副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沒想到這心眼兒,還真不少。”
林遠山疑惑地抬頭,以眼神詢問,紅雲眯起眼睛,低聲說道:“他最早是以樂隊身份出道,喜歡自己寫一些特別文藝的歌,可惜沒名氣。後來才轉的演戲。不過,這首榮耀的王冠,就是他們公司王牌製作人操手,他親自主唱的歌,用的就是當年解散的樂隊名字,似水年華。”
林遠山下巴啪嘰一聲掉在地上,砸了個稀巴爛:感情自己剛才眉飛色舞地,使勁兒誇了誇這個大明星的嗎?
怪不得他一臉“嬌羞”地逃跑了!
不過,林遠山在紅雲麵前一向輸人不輸陣,她立刻收斂臉上的驚悚,維持基本的鎮定,強行解釋一波,“我當然知道這是他唱的,我這人,就是喜歡當麵兒誇人。”說到當麵兒,林遠山更覺得有底氣,“可不像有人,最喜歡背地裏,搞小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