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已感到婚姻出現危機,產生離婚的念頭,顯然這樣的婚姻已瀕於破裂的邊緣。那麼,對這樣的婚姻怎樣加以挽救呢?
首先必須重新樹立配偶第一的原則。要牢記:在所有關係中配偶應處於第一優先的地位,主要的業餘時間和精力應花在夫妻關係上。
如果夫妻雙方總幻想追求逝去的新婚時的歡樂,那麼夫妻關係難免會出現裂縫。這並不是說愛情會永遠消逝或性生活不再激動人心,而是說不能用新婚時的標準來衡量多年的夫妻關係。所以要反省自己對婚姻的目標是否現實,現實的眼光會使夫妻發現多年的夫妻關係反倒更充實。
夫妻間的關係應當像流水,充滿變化,已經冷淡了的關係重建起來需要時間,但值得為之努力。雙方應從互相關心、互相注視開始,這樣便會促進相互的愛撫,性生活也將成為有意義的示愛行為。
在家政管理上,在經濟開支方麵,夫妻間可能會出現分歧。當出現分歧時,夫妻間應有意避開在這類觀點上的交鋒,否則便會陷入“爭執——爭吵——感情淡化——爭吵加劇”這樣一種惡性循環之中,夫妻間隻要有一方能認識到導致矛盾爆發的焦點並有意淡化它,情感便得以交融,關係就有可能修複。
王琳的妹妹去美國留學已兩年了,前幾天打電話過來說要回國探望姐姐。於是,王琳的丈夫韓先生為了給小姨妹接風,特意在大酒店包了個雅間。這頓飯大家吃得很愉快,小妹講了好多在美國的見聞,王女士夫婦倆人聽得很新鮮。
飯後,三人餘興未盡,就來到鋼琴酒吧,邊欣賞音樂邊聊天,談笑風生,興致很高。
這時,鄰桌中一位跟韓先生有過一麵之緣的李先生,就端著酒杯過來跟韓先生敬酒,就不免也跟王女士寒暄幾句。
他說“大嫂,我最喜歡和你先生聊天,說不定哪一天我把韓大哥請過去,高興的話說不定我們會說到天亮……”
誰王琳女士當場就拉下了臉,沒好氣地說:“請我老公聊天當然可以,但是我們家有我們家的規矩,一夜不歸是不行的,你們最多不要超過十二點,他要是敢違犯……”
哪知她的丈夫感到當著朋友丟了麵子,下不來台,就大聲對王琳吼道:“夠了!你到底有完沒完?真沒勁!”
一時大家都很尷尬。
這時李先生趕緊說:“對不起,對不起,這事都怨我,算我什麼都沒說,告辭了。”
王琳的小妹也埋怨姐姐說:“都是你,把今天這麼好的心情給攪壞了!”說完也拂袖而去。
這韓先生花錢買了一肚子氣,也掃興而去,剩下王琳一個人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裏。
但是,回到家裏事情還沒算還。丈夫韓先生很生氣地說:“夠了,這樣的日子我再也不想過下去了,咱們離婚吧!”
原來,王琳很愛自己的丈夫,整天都想形影不離的跟他待在一起,唯恐自己不在身邊他會跟別的女孩子好,因此就無時無刻不監視著他;在戀愛時這種情形還說得過去,讓人覺得這是戀人的柔情蜜意。誰知結了婚以後,妻子對他寸步不離的糾纏讓韓先生煩感,加上今天的情形,終於使韓先生感到自己沒有了一點人身自由,再也受不了這種約束與管製了,於是便向妻子提出了離婚。
愛情等於形影不離嗎
在日常的夫妻生活中,相互的控製無處不在,很多的爭吵都是控製與反控製的結果。諸如對某人的態度、飲食的習慣、家居的擺設、作息時間的安排、對孩子的教育、開支等等問題,每天有多少夫妻在較勁、傷害、冷戰甚至爭吵。
他們都忽略了這些道理:愛一個人,不是把一切都交給你控製,讓對方隻能按你所希望的去生活。愛情的權利,不在於對方必須回報愛。愛情的意義不在於保證你一定可以得到照顧。害怕黑夜的女人,仍然需要準備獨自麵對黑夜。愛不可以交換愛,付出是自願,得到是幸運。
付出金錢可以得到某種東西,付出愛卻不等於你可以得到愛,因為愛是雙方的,隻要兩相情願、互作多情,不管是和睦還是折磨,不管是不是幸福的愛,都是愛。愛的權利就是都自願為對方多做些事情,你不能比這要求更多。
相當一部分人隻了解自己不了解對方,而且喜歡想當然地強加於人。為什麼自己喜歡的就必須強加於人呢?愛的奇妙感覺往往使我們形成錯覺和偏頗的信念,要知道,不管兩個人多麼相愛,信念卻可以相差十萬八千裏,愛情需要信念的相互接納與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