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快樂是你給自己的一種饋贈——不僅在聖誕節期間才給。而是每年的365天中的每一天都能給予。
再向你提一個建議:不要為你的享樂而設定先決條件。
不要說:“等我賺到一萬美元,我才可以好好享樂。”
不要說:“等我上了那架飛往巴黎、羅馬、維也納的飛機,我就高興了。”
不要說:“等我到了65歲退休時,我就能躺在安樂椅上享受目光浴……”
享樂不應該有“假如”等等限定條件。
每天的一個基本目標是:你覺得你有權自娛,不論你是一位百萬富翁或是一個一文不值的流浪漢。
一個自我意象脆弱的百萬富翁可能會對自己說:“如果有人把我的所有積蓄奪去,那就沒有人會理我了。”
一個自我意象堅強的人可以對自己說:“如果債主非得逼我和他捉迷藏不可,那我就借這機會好好活動活動。”
不要欺騙你自己。隻要你真想去享受生活的樂趣,你就會發現生活的樂趣,隻有你能與你的快樂相處。
因為我知道,不能與快樂相處的人實在太多了。這些人獲得一次大的成就後,不但不能輕鬆愉快,卻變得更加焦慮起來。在他們的心中,每一個人每一件事都緊盯著他們——疾病、訴訟、意外、稅務乃至親戚等等。這些人根本不肯放鬆心情——除非再一次嚐到了他們一直期待的滋味——失敗。
你要追求快樂,不要追求痛苦。你要對快樂的美德表示敬意,你要認為自己是有權享受快樂的人。
你可以在下述小事中找到樂趣:美味可口的食物;熱情真誠的友情;溫暖宜人的陽光;鼓勵的微笑。通曉人情世故的莎士比亞在《奧賽羅》一劇中寫道:“歡悅和行動,使時光短暫。”
不論長或短,你要使你的時光充滿愉快的歡笑。歡愉不是人生的一部分,說這句話的人非常可笑,因為他這樣無知。但你要寬恕他們,因為他們不如你明智通達,而你知道快樂是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