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愛≠曖昧(1 / 1)

除了像肖驍這樣愛一個人很執著很固執的人外,我覺得譚晶也是一樣對於愛過於執著,以至於在她麵對愛情時就像一個徹底的傻子,智商為負,很容易在愛的陷阱裏越陷越深。

譚晶是那種一眼就覺得她是個乖乖女,很文靜很和善的一個人。她身材矮小,有著一頭烏黑發亮的短發,大大的眼睛,讓人很想去保護她。

班裏與她關係要好的同學都知道她有一個被她暗戀著的男神——王浩。一說到男神,你肯定會認為是個長相與才華並茂,身高與為人並茂的人。但如果你真的這樣認為那你就大錯特錯了。她的那個男神身高長相確實有,但才華與為人卻沒有。他是那種你稍微不順他的意便會大聲吼叫,喜歡與老師頂撞,整天出入酒吧網咖的人。而恰恰是這樣與譚晶性格相反的人卻是她最愛的男神。

我記得,王浩的作業都是譚晶幫她完成的,就連考試試卷也是她偷偷幫忙做的。我不知道她在他心裏到底是何種位置,但可以肯定的是她早已把他的事當做了自己的事。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喜歡那種被人愛著的光環,他會時不時的做出讓她誤會的事。他會帶她去一些娛樂場所玩,會帶她去逛街,還會單獨地在餐館裏吃飯。

有一天,他給她打了個電話,告訴了她自己因為和女友分手了想找個人傾訴,她沒有猶豫,匆匆請了假便出去見他。後來,在她的口中我們了解了他們出去的場景:他並沒有表現得很傷心,還帶著她四處去逛了逛,在街邊的小攤上吃了很多美食。她怕提及他的傷心之處,她就對於他的分手之事隻字不提。

然而,正在他們吃飯的時候,他接到了一個來電,是的,那是他剛剛提出分手的女友打來的,說了一些話語後,他興奮地告訴了李晶自己要和女友複合的消息,他的女友後悔了,而他對她說了句:“抱歉。”便匆匆離開了。

原地,隻剩下譚晶一個人,她笑著笑著卻忍不住還是哭了出來。她告訴我們這件事的經過時眼淚濕潤了眼眶,聽過這件事的人都挺同情她的,覺得她的付出很不值得。她講出這件事,哭過後,對在場的所有人發著誓,說:“要是我再被他招之來,喚著去,我的名字就倒著寫。”

之後,她的這句誓言也在我們意料之中並沒有兌現。隻要他的一個電話,她就會放下所有去見他,無論有多忙她都會不管不顧地。當我們疑惑對於她的暗戀,他到底知不知道時,她卻很淡然的說:“我曾對他說明過我對他的喜愛,他並沒有接受但也沒有拒絕,還是像往常一樣保持著聯係。”

“這種人最渣了,不拒絕又不接受。你千萬別上了他的當。”

“是啊,他隻是喜歡被人喜歡的感覺而已,這樣他就可以任意支配你啦。”

我們曾這樣勸阻過她,但她總是很不在意,依舊與他保持著那種“曖昧。”

最後再次聽到關於她的消息,是她出國的信息。原來,他們相處的時光裏,他對她大吼大叫過,甚至還會動起手來,她一次次地原諒,換來的隻是下一次他更多的吼叫。也是因為他,她染上了喝酒的這個壞毛病,每當提及他的事情時,她就會借酒消愁。她對他的縱容,讓他覺得她為他所做的一起都是理所當然的。最後她順從了父母的意願,去了國外,也結束了這種愛的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