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閑文其五(1 / 1)

六點時,有人放煙花鞭炮,替代鬧鈴叫醒了我。不由想起在學校時,那午夜放煙花的,足足響了有十幾分鍾。記得是元旦吧,那哥們那麼興奮,不清楚有沒有被人打。總之,我是想揍他了。

歡慶總是難免的,畢竟是這麼重要的節日,但吵人安眠就不應該了。午夜那個還好說,畢竟這年頭夜貓子多。全校四萬人加附近的長安縣市民,也沒出一個把他揍趴下,可見大家也是容忍的。

就說這個放鞭炮的吧,沒過一分鍾就偃旗息鼓了。可見遭了周圍人的反對,自己也不好意思。

林夕的《任我行》裏有這樣說過,誰拉我吃夜宵,我就請他吃早點。興許,這兩位兄弟就是這種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