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中午,去買紙巾。
遠遠的就看見學校行政樓前的百年柳樹下站著一個熟悉的身影。真後悔沒戴眼鏡出來。隨著距離的變短,那人的麵部輪廓越來越清晰,是……m!
不要打招呼!
我在心裏告誡自己。
“在這做什麼?”這臉打的有點疼。
“等你。”
我正展開嘴唇想樂就又想起m和潘小可處對象了,心裏很不爽,可已經上翹的嘴角已經收不回了,於是我的不想笑卻笑了的表情表現出來就變成隻有一邊嘴角上翹,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冷笑。
唉,算了,冷笑就冷笑吧,反正我已經無所謂在他心中的形象了。
“你這樣說有意思麼?”以後對他,就這樣清冷一些好了。
“你別這麼說呀。”他眸中含笑。
“招呼打完了,走了。”沒有話題,幹站著多尷尬。
“喂,別走啊。”
“我還沒聊夠呢。”
“你給我買根棒棒糖吧。”
好吧,除紙巾外我還買了兩根棒棒糖。其實剛到商店時我是有些猶豫的,但又一想,畢竟喜歡過他,買吧,不過這給他買的最後一樣東西。
回去時他已經走了。
我知道他不會等我,但還是會失落。
如果路過m的班級時,如果他在門口,我就給他,如果他不在,那就不給了,以後也不給了。
萬幸,他在。
“給。”
我拿出兩根棒棒糖。
“這根就好了。”
m拿走了粉紅色的那根。站在門口的其他m的同學開始偷笑。
我感覺耳根發燙,趕緊走開了。
粉紅色,確實很容易令人聯想。
可我不明白,既然他喜歡潘小可,且已經和她處上了,又為什麼做出如此令人誤會的舉動?我是會多想的啊。
不喜歡為什麼要撩?撩來了再說不喜歡?又或者根本就是我想多了?他就是愛吃草莓味的棒棒糖?
哎呀,好煩呀!
回班之後,我立刻針對男生作了一個小調查:你最喜歡吃什麼口味的棒棒糖?調查的結果是在班的十一個男生裏,有十個愛吃,哦,好吧好吧,真是自己想多了。不過,感覺男生這種生物好神奇,為什麼都這麼喜歡草莓味的棒棒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