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1 / 2)

啟與有扈戰於甘之野,作《甘誓》。夏啟嗣禹位,伐有扈之罪。啟,禹子,嗣禹為天子也。扈音戶。有扈,國名,與夏同姓。馬雲:“姒姓之國,為無道者。”案京兆鄠縣即有扈之國也。甘,有扈郊地名,馬雲:“南郊地也。”甘,水名,今在鄠縣西。誓,馬雲:“軍旅曰誓,會同曰誥。”

[疏]“啟與”至“甘誓”正義曰:夏王啟之時,諸侯有扈氏叛,王命率眾親征之。有扈氏發兵拒啟,啟與戰於甘地之野。將戰,集將士而誓戒之。史敘其事,作《甘誓》。傳“夏啟”至“之罪”正義曰:《孟子》稱,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之後,益避啟於箕山之陰,天下諸侯不歸益而歸啟,曰:“吾君之子也。”啟遂即天子位。

《史記-夏本紀》稱,啟立,有扈氏不服,故伐之。蓋由自堯舜受禪相承,啟獨見繼父,以此不服,故雲“夏啟嗣禹立,伐有扈之罪”,言繼立者,見其由嗣立,故不服也。

甘誓甘,有扈郊地名。將戰先誓。

[疏]“甘誓”正義曰:發首二句敘其誓之由,其“王曰”已下皆是誓之辭也。

《曲禮》雲:“約信曰誓。”將與敵戰,恐其損敗,與將士設約,示賞罰之信也。將戰而誓,是誓之大者。

《禮》將祭而號令齊百官,亦謂之誓。

《周禮-大宰》雲:“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鄭玄雲:“誓戒,要之以刑,重失禮也。”《明堂位》所謂“各揚其職,百官廢職,服大刑”,是誓辭之略也。彼亦是約信,但小於戰之誓。馬融雲:“軍旅曰誓,會同曰誥。”“誥”、“誓”俱是號令之辭,意小異耳。傳“甘有”至“先誓”正義曰:《地理誌》扶風鄠縣,古扈國,夏啟所伐者也。“鄠”、“扈”音同,未知何故改也。啟伐有扈,必將至其國,乃出兵與啟戰,故以“甘”為有扈之郊地名。馬融雲:“甘,有扈南郊地名。”計啟西行伐之,當在東郊。融則扶風人,或當知其處也。“將戰先誓”,誓是臨戰時也。

《甘誓》、《牧誓》、《費誓》皆取誓地為名,《湯誓》舉其王號,《泰誓》不言“武誓”者,皆史官不同,故立名有異耳。

《泰誓》未戰而誓,故別為之名。

《秦誓》自悔而誓,非為戰誓,自約其心,故舉其國名。

大戰於甘,乃召六卿。天子六軍,其將皆命卿。將,子匠反。王曰:“嗟!六事之人,各有軍事,故曰六事。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五行之德,王者相承所取法。有扈與夏同姓,恃親而不恭,是則威虐侮慢五行,怠惰棄廢天地人之正道。言亂常。侮,亡甫反。正如字,徐音征,馬雲:“建子、建醜、建寅,三正也。”惰,徒臥反。天用剿絕其命,用其失道故。剿,截也。截絕,謂滅之。剿,子六反,《玉篇》子小反,馬本作巢,與《玉篇》、《切韻》同。今予惟恭行天之罰。恭,奉也,言欲截絕之。罰音伐。左不攻於左,汝不恭命。左,車左,左方主射。絕之也,治其職。右不攻於右,汝不恭命。右,車右,勇力之士,執戈矛以退敵。禦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禦以正馬為政。三者有失,皆不奉我命。禦,魚慮反。用命,賞於祖。天子親征,必載遷廟之祖主行,有功則賞祖主前,示不專。弗用命,戮於社,天子親征,又載社主,謂之社事,不用命奔北者,則戮之於社主前。社主陰,陰主殺,親祖嚴社之義。戮音六。北如字,又音佩,軍走曰北。予則孥戮汝。”孥,子也。非但止汝身,辱及汝子。言恥累也。孥音奴,累,劣偽反。

[疏]“大戰”至“戮汝”正義曰:史官自先敘其事,啟與有扈大戰於甘之野,將欲交戰,乃召六卿,令與眾士俱集。王乃言曰:“嗟!”重其事,故嗟歎而呼之:“汝六卿者,各有軍事之人。我設要誓之言以敕告汝:今有扈氏威虐侮慢五行之盛德,怠惰棄廢三才之正道,上天用失道之故,今欲截絕其命。天既如此,故我今惟奉行天之威罰,不敢違天也。我既奉天,汝當奉我。汝諸士眾在車左者,不治理於車左之事,是汝不奉我命。在車右者,不治理於車右之事,是汝不奉我命。禦車者非其馬之正,令馬進退違戾,是汝不奉我命。汝等若用我命,我則賞之於祖主之前。若不用我命,則戮之於社主之前。所戮者非但止汝身而已,我則並殺汝子以戮辱汝。汝等不可不用我命以求殺敵。”戒之使齊力戰也。傳“天子”至“命卿”正義曰:將戰而召六卿,明是卿為軍將。“天子六軍,其將皆命卿”,《周禮-夏官序》文也。鄭玄雲:“夏亦然,則三王同也。”經言“大戰”者,鄭玄雲:“天子之兵,故曰大。”孔無明說,蓋以六軍並行,威震多大,故稱“大戰”。傳“各有”至“六事”正義曰:卿為軍將,故雲“乃召六卿”,及其誓之,非六卿而已。鄭玄雲:“變六卿言六事之人者,言軍吏下及士卒也。”下文戒左右與禦,是遍敕在軍之士,步卒亦在其間。六卿之身及所部之人,各有軍事,故“六事之人”為總呼之辭。傳“五行”至“亂帝”正義曰:“五行”,水、火、金、木、土也。分行四時,各有其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