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熱情(1 / 2)

封曄這次一共寫了7首歌,3位男歌手,兩位女歌手,女歌手都是寫了兩首歌。

封曄在把歌曲的詞曲版權注冊好後,讓他們謄抄,就把原稿拿走了,盡量做到保護自己的歌曲版權,任何事都不能寄希望於別人遵守規則,自己也要有保護意識。

雙方還沒有簽約,這些歌曲恒遠音樂的歌手也沒有演唱的資格,把歌曲留在那裏是讓他們評審歌曲,好給出價錢。

而此時恒遠音也樂正在為這幾首歌討論。

“馮總,我敢保證,無論是音樂方麵還是市場方麵,這七首歌都有“大火”的潛質。

封曄絕對是我見過最厲害的創作天才。”

羅恒信誓旦旦的對坐在對麵的馮總肯定道。

他是真的為封曄昨天的那番風輕雲淡拋出“下一位”給震驚到了。

恐怖的寫歌速度,對歌手的聲音的敏感,一流的創作能力。

每個人都相信自己親眼所見的才是最厲害的,封曄此時在他心中就是寫歌最厲害的那批人之一,所以他說話難免也有偏向。

馮竟帆相信羅恒的話,不過他的話有些偏向性,他又看向其他的製作人。

“都是好歌,很適合他們演唱,歌本身質量很高,也符合目前市場流行趨勢。

至於能否達到效果就看公司如何宣傳了。”其中一位音樂製作人給出了很高的評價。

“沒得說,我很佩服封曄的才華。”

馮竟帆又叫其他人發表看法,都是一致看好。

即使有爭議的也就是封曄的寫歌速度而已,他不可能這麼快寫出來,肯定有提前寫好的歌。

少年心性愛顯擺罷了,也就羅恒被唬到了。

這一次封曄的七首歌可謂是震動了整個恒遠音樂的高層。

七首可以做主打歌的歌曲在十年前或許不算什麼,隻能算是重視而已。

那時的當紅歌手每張專輯至少都有3首主打歌。

創作型歌手能做到5至8首,10首主打歌級別的專輯也出現過一兩張。

但是現在,2012年,七首主打歌級別的歌曲出現對於音樂公司來說可是說是轟動的。

現在歌壇可是說是出現了斷層,互聯網的出現,而且還不重視版權,對音樂公司來說是致命的打擊。

公司靠音樂都不賺錢了,更不用說詞曲作家。

知名的詞曲作家,寫歌量都變少了,他們靠名氣上節目,當導師,作訪問賺錢了。

“就按業內頂尖價格給。”馮竟帆拍板作出決定,作為副總,不隻是負責藝人而已,收歌他也能做主。

華夏國內頂尖的作曲家和作詞家他們寫一首歌的價格都是5萬,以及最高的詞曲版權分層是5%,有那些神級人物的出價能達到6萬。

這樣封曄這七首歌的收益總共就有70萬,再加上10%的詞曲版權分成。

馮竟帆本是隨口和封曄這麼一說,哪知封曄真給了他一個大驚喜,給他最大的待遇又如何。

這七首歌運作得好的話可以讓自己的歌手藝人持續保持熱度,並且更上一層,商業價值大增。

而在馮竟帆眼中,封曄本人才是比這七首歌更值錢的,他才18歲,對創作者來說這才是開始,遠未達到巔峰。

在電影圈有一個人撐起一家公司的案例,音樂圈也有一個製作人撐起一家唱片公司的牛人。

芒果傳媒,在封曄這個新人拒絕了他們,並且還想借他們平台成名,就立馬選擇了打壓,把封曄操作出了《華語之聲》。

恒遠音樂卻是更無所謂,再度合作也不是不行。

這也是兩家公司的定位不同導致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