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癡如狂的閱讀之餘,她又遇到同樣的困境。她的一名初中男同學鍥而不舍的死纏她,竟然罔顧軍隊的紀律,隻與班長打了聲招呼,便從部隊偷偷跑回來看她,還送給她一套迷彩服。嚇得她周末一回家便將衣服送去他父母家。但他仍不死心,後來又回來堵她,她拚命躲,他就趁她上學後撬開她的宿舍門(鎮上的高中並沒有學生宿舍,因為大都是本鎮的學生,像她這種外地來的學生就隻好自己找住處了,她住在一位老鄉的單位宿舍裏)翻看她的日記。她回來後氣得渾身發抖,但看到他留下的一張字條,似乎死了心,這才鬆口氣。
如此受到騷擾的事在高中三年竟是層出不窮,一位社會青年追她不著,竟然趁著酒意猛踹她的房門,將插銷也毀掉了。她嚇得縮在房間裏瑟瑟發抖。好在他的同事將他拖走。
此事過去不久,她在周末趕車回家的途中碰到另一個社會青年,隻因他似乎熟識的與她打了聲招呼,她應了聲,便被他纏上了,死皮賴臉的動手動腳,嚇得她抱書包向車站跑。後來才知道,那人竟是尹方成的弟弟,他此後竟然三番五次在學校外麵堵她,說是要替他哥哥看著她。直到她報告了校長才清淨。
從此,她再不理路人的搭訕,她便如驚弓之鳥,將自己愈藏愈深。她也不再當學生幹部,因為她的學習成績在整個高中都是不鹹不淡,尤其化學一塌糊塗。因此她後來選了文科,並以倒數的成績考入一所三流大專院校。
上了大專,時間似乎一下子充裕起來,再也沒有學習的壓力,她終於可以肆無忌憚的大讀特讀。但此時她對中外名著不再感興趣,而是搜來各種消遣小說看得津津有味。
她不修邊幅,整日來去匆匆,獨來獨往,穿梭於宿舍與圖書館或是電影院。她討厭交際,對友情亦不是很看重,除了同寢室的五位室友,與其他同學很少交往。有向她頻頻示好的男生,她都視而不見。實在裝不下去了,就以“上學期間不談戀愛”為由斷然拒絕。
那晚,學生會將她自教室裏叫出來,請她主持十月金秋晚會。開玩笑,她早就不習慣拋頭露麵了。奇怪,她如今如此普通,普通得土氣,同宿舍的一位女生還曾笑言,新生入學那天,看到她與一位高挑亮麗的女生一起走進宿舍,還以為是哪家小姐與丫鬟呢!當然,她,就是那丫鬟!如今,他們居然請一位“丫鬟”主持那麼大的金秋晚會?他們眼睛長瘡了?
最終,晚會由班上一名活躍的漂亮女生主持,而且很成功。從此,這工作就粘在那名女生身上了。她慶幸自己沒有答應,那將會擠掉自己多少寶貴的時間呀!對於不感興趣的事,即便前方有再多的風光榮耀,她也不屑一顧。
渾渾噩噩混過三年大專生涯,畢業了。現實問題擺在眼前,她要吃飯!終於放下手中心愛的小說,準備自力更生。
臨出發前,母親空前莊重的發出“十大禁令”,第一條便是:“禁止與有錢人交往!”
第二條是:“禁止與有錢人談戀愛!”沒想到母親的仇富心理這麼嚴重。
第三條:“禁止夜不歸宿!”
第四條:“禁止未婚同居!”
第五條:“禁止出入酒吧歌舞廳夜總會等汙穢場所!”
第六條:“禁止隨意接受別人的禮物!”
第七條:“禁止沒必要的虛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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