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過了好幾天,基本上,傅明軒都是處於跟我冷戰的狀態。
工作看起來不忙,似乎最近也沒有應酬,都是下班之後就直接回家了。
說是吃過飯了,一回來就坐在電腦前麵,根本就不是做什麼,隻是無目的的逛網頁;或者是,聊QQ。
晚上一個人在客廳打地鋪。
也不抱孩子了,跟我最多的交流,隻是問道:“你到底什麼時候簽字?”
簽字,離婚?
就這麼迫不及待的想要擺脫我們母子嗎?
傅明軒的離婚協議書上,白紙黑字寫得清楚明白,我們結婚到現在,沒有一分積蓄,所以不用進行財產分割。
而我們唯一共同擁有的,隻是小貝,傅明軒自願放棄,每個月給我800塊錢作為孩子的撫養費。
他倒是計劃好了一切,可是八百塊,在這個經濟特區城市,連我自己都養不活。
更何況是,還帶著一個孩子。
明明,傅明軒是一個很愛孩子的人,我生下小貝之後,他手舞足蹈的樣子我至今無法忘記。
現如今,卻為了擺脫我,放棄自己的孩子。
如此的迫不及待,是為了什麼呢?
“明軒,好好的,你為什麼要跟我離婚?”
每每我問及原因的時候,傅明軒總是將頭撇向一邊,冷冷的說:“好好的?哼,你倒是好好的,你知道我有多辛苦嗎?”
隻是因為這個原因嗎,因為他覺得辛苦,不想再養活我們母子,所以才會想要跟我離婚?
不,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傅明軒是一個這樣窩囊的男人。
想當年在學校裏的時候,傅明軒的遠見和抱負,得到了許多同學甚至還有老師的讚賞;結婚之後,也是他口口聲聲的說,要疼愛我一輩子的。
“哪怕隻剩下一口粥,我也會先讓你喝的。”
衝著他的這些誓言甜言蜜語,我才會安心的在家裏做著自己的黃臉婆。
才短短一年的時間,什麼都改變了,天翻地覆啊。
我們在這裏是租的房子,沒有一點存款,父母在老家日子也不好過。如果真的就這麼離婚了,淨身出戶,以後還活得下去嗎?
八百塊,我們現在所住著的房子,還是租住在一般的平民區,一房一廳一個月都要一千塊呢。
靠著那800塊,喝西北風去吧。
而且,我不想離開啊,當初我是因為愛他才放棄家鄉的一切。為何到現在——
“明軒,我想問你,你,還愛我嗎?”
從鼻子裏哼出一聲,傅明軒就走了。
然後,幹脆就不回來了。
以前晚上的時候,還會有老公幫忙,現在一個人帶著孩子,真是手忙腳亂啊。
不過我還在堅持,守著這個所謂的家,我不相信,這麼多年的感情就這麼的煙消雲散了。
到底是出了什麼事,才會讓傅明軒有如此的改變呢?
然後有一天,一個女人跑到家裏來,跑到我麵前耀武揚威趾高氣揚的吼著:“喂,你為什麼還不答應離婚?傅明軒已經不要你了,你還死賴著傅太太的位置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