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種感覺,就像是過了午夜十二點的灰姑娘。
午夜的鍾聲敲響了,十二點到了,一切,又將歸於平靜。
南瓜馬車、白馬、漂亮的禮服,都消失不見了;隻是奇怪,留下了那雙可以引導劉子來尋找的水晶鞋。
可惜的是,我不是灰姑娘,也沒有水晶鞋。
楊易的衣服,李明旭卻讓他穿著,說還有幾套,夠換洗的。
我想阻止,他製止了我。
“若若,不管是名義上的爸爸,還是憑你我之間的交情,甚至,我們之間的交易。我對小易好,難道,不應該嗎?”
他都這麼說了,我自然不好再推辭,代替小易收下了好幾袋子,“新爸爸”給他買的衣服鞋子帽子。
“媽媽,叔叔真的是我的爸爸嗎?爸爸真好。”小家夥很興奮,一個勁的在我麵前說著李明旭的好話。
我們訂婚的那晚,本來怕帶著一個小孩會節外生枝,我把小易托放在幼兒園裏。
本來周末是要放假的,為了配合我的上班時間,有時候晚上,或者周末,我會讓學校裏老師繼續照顧著孩子。
無非是,多交一點錢。
有很多工作忙碌無暇分身照看孩子的家長,會多交一點學費,讓老師們可以幫著多照看孩子幾個鍾頭。
在這個節奏匆忙的所謂高科技社會,要工作養家,又要照顧孩子老人;我們,都生活得很累。
我昏睡的那一天,李明旭將楊易接了過來。
李家在這個城市的半山區有一棟超級豪華的大別墅,也就是所謂的主屋,不過李明旭自己在外麵買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
反正隻有他一個人住,空間大了也是浪費。
三居室的房子,一間主臥一間書房一間客房。
我睡得那間就是客房,李明旭告訴我,未來,這裏會是女主人房。
我隻是笑笑,不知道說什麼好。
我昏睡的那一天,小易很擔心我,一直守在床邊。
李明旭看不過去了,也是心疼小家夥,就帶小易出去玩。
吃喝玩樂,小家夥從來沒過過這麼奢華的生活,從那以後,就把李明旭奉為偶像。
覺得,有這樣一個爸爸也非常不錯了。
這個人,還真厲害,這麼輕易的就收服了我的兒子。
他想利用我們母子幫他做事,自然的,需要先投資一些,將我們哄得服服帖帖。
“若若,你想的太多了,我隻是覺得,看著小易,就好像看到了以前的自己。單純的想要幫助你們,如此而已。”
李明旭不同意我的觀點,非常委屈的為自己辯解著,甚至,他說自己一個人也住不了三間,現在就讓我和小易搬過來住。
“結婚以後我們肯定也要住在一起的,我這裏還有兩間空房,空著也是空著,你帶著小易住過來吧。就沒必要,再去租房子了。”
話雖是如此說,隻是,我還是不習慣。
本來隻有我和小易兩個人相依為命,雖然生活得很緊張卻很充實,再說,我也適應了;突然之間屋裏多了一個男人,就算是不住在一間房裏,我也怕自己會不習慣。
半夜起來上洗手間,我怕會以為自己遇到了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