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浩哥!你的臉怎麼腫了?難道你被搶了?”
民浩眉頭緊皺,不知道是因為美子偷跑來到這兒,還是美子撫摩傷口弄疼了他。
“我說過不要喜歡我,我不喜歡你,你為什麼還要千方百計來這裏找我?”
“哦!?是爸爸對不對?是爸爸叫人來打你的對不對?”
“你走吧,馬上離開這裏。”
“爸爸怎麼可以這樣對你?我都跟他說了我喜歡你,不許他動你……”
“滾!”懶得聽她廢話,民浩怒斥,“立刻從我眼前消失!我永遠都不想看到你!”
美子雖然年紀小,也非常開放,但她對金民浩的感情,是真的,千真萬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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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相遇在滿天繁星,無盡的燈火間。隨著夜色的漸漸降臨,都市像舞女般戴上了麵紗。盡情地展示著她裙擺間散發的無盡魅力,使人陶醉在她繁華與瘋狂之中。
酒吧。舞女。
燈紅酒綠中,一個長發少女火熱的舞姿被眾人擁上了舞池間的高台。她熱情地扭動著妖嬈的身姿,百媚迷人。
包間內,一個個男男女女靠在沙發上,滿眼的迷離飄然。在他們的臉上看不到年輕本應有的那份朝氣和純真,卻散發著慵懶與消沉。
沙發的最角落處,金民浩已經醉得看不清誰是誰非,理不出是痛還是悲。他站起身推開一堆人,搖搖晃晃要去找什麼人?卻被人惡作劇勾了腳,一個跟頭栽進一個女人懷裏。女人剛吃了搖頭丸,興奮地與他纏綿起來。
隻從那次以後,淑珍便不再理會他,那少女又千方百計想得到金民浩,因此主動上門找上閔淑珍。後來不知是為何,淑珍便出車禍離開人世,故而民浩一夜蒼老,對少女恨之入骨,並發誓,今生斷絕,永不再見。
而這個少女正是,櫻桃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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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來,美子這次的到來是有目的的?
幾天下來,可以看得出他們有同一個愛好,就是音樂。
“對,我們不但喜歡音樂,還有……我們是拍檔。”
拍檔不是指一起工作的人嗎?什麼啊。如果整天待在家裏玩也能稱為工作的話,那民浩和美子倒可以說是相當完美的拍檔了。
同樣的每天清晨6點起床,一直到太陽落山月亮升起的晚上7點。如果除去一天當中吃飯、睡覺、上衛生間的時間,他們就是名副其實地生活在玩弄樂器中了。
開始的時候,美子堅持要和民浩住在一起,這個提議遭到了我和民浩兩個人的斷然拒絕。顯然民浩也懂得倫理道德的道理。
“一個女孩子怎麼能住在男孩子的房間裏啊!”實際上還有更加實際的理由。
“房間已經小得連呼吸都困難了,怎麼能讓你再住進來?少說這種不著邊際的話!”
“又不是長時間住,我隻要住到大嬸把房間讓出來就可以了。”
“沒門!?我什麼時候說了要讓房間給你!”這丫頭,越說越離譜。
“大嬸真可笑,還想近水樓台嗎?”
哇,這丫頭的嘴巴還真不是一般的快。完全就是一把利刀。坦白說,要我說實話,我真想狠狠扇她一巴掌,然後一腳把她踢出門外,就像太雨救我時的那樣。太雨!?啊,我忘了!我忽然想起還有件事沒有完成!便不做思考的衝進民浩的房間。
“民浩,我有件事要……”
結果?
看到不該看的畫麵令我莫名其妙的產生一種,想馬上離開的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