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之威柄,在於賞罰。賞中,則人知勸;罰中,則人知沮。
——古語
有一位王先生在秘魯一所大學任客座教授,曾與一對來自美國的教授夫婦毗鄰而居。有一天,美國夫婦的小兒子不小心將足球踢到了王教授的家門上,一塊花玻璃打碎了。
發生這樣的事情,這位先生和他的夫人按照東方人的思維習慣,估計那對美國夫婦規很快登門賠禮道歉。然而他們想錯了。
那對美國教授夫婦在兒子闖禍之後,根本就沒有出現。
第二天一大早,是那個孩子自己在出租車司機的幫助下,送來了一塊玻璃。小家夥彬彬有禮地說:“叔叔,對不起。昨天我不留神打碎了您家的玻璃,因為商店已經關門了,所以沒能及時賠償。今天商店一開門,我就去買了這塊玻璃,請您收下它,也希望您能夠原諒我的過失。這種事情在也不會發生了,請您相信我。”
理所當然地,這對夫婦不僅原諒,而且喜歡上了這個通情達理的孩子,他們款待孩子吃了早飯,還送他一袋日本糖果。
原以為事情結束了。出人意料的是,當孩子拿著那袋糖果回家之後,那對美國教授夫婦卻出麵了。他們將那袋還沒有開封的糖果還給了王先生夫婦,並且解釋了不能接受的理由:一個孩子在闖了禍的時候,是不應該得到獎勵。
在他們看來,這個小“男子漢”應當學會對自己的行為後果負擔起他能負的責任,這孩子打碎了鄰居家的玻璃,為了賠償這塊玻璃,他幾乎花掉了自己存折上所有的零花錢。但是,他決不會因此得到父母一分錢的“財政補貼”,如果錢不夠的話,父母可以考慮借錢給他,但他必須有自己的還款計劃。比如,早晨為附近的鄰居送牛奶、取報紙,周末為別人修剪草坪,節約自己每周的零花錢等等。之所以這樣做,是讓他為自己的過失付出代價。隻有付出這種代價之後,他才能接受這個寶貴的人生教訓。
青少年表現出良好的行為時,應給予適時、適量與適當的鼓勵;而當犯錯違過時,給予承擔責任的機會。美國教授夫婦的孩子打破鄰居的玻璃,他們讓孩子自行負擔賠償的責任,協助孩子承擔後果,並鼓勵孩子勇於負責的做法是正確的。上帝都容許青少年犯錯,因為“人非聖賢,誰能無過”。青少年犯了錯並不可怕,教育者應該采取合理的處理方法,讓青少年承擔相應的責任並進行正確的責任感教育,這種做法非常有利於青少年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