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啼血的愛情(1)(1 / 2)

生活中,不經意間緣分就會產生,我們會邂逅很多人,這些人能讓我們放心,感覺到踏實和溫暖,所以我們親切地稱作朋友。

王教授告訴林依敏,張敬容的心裏一定藏著故事,她那樣的心病必須找一個人傾訴,把心中的苦水全倒出來,然後才能一點點忘卻,才不會無數次地折磨自己。

其實每一個人的心靈都是一個美麗的世界,都應該有真誠和友愛,你試著走入張敬容的內心世界,做她的好朋友,做她忠實的聆聽者,她需要一個忠實的朋友聆聽她的心聲,就像樹需要葉子,需要水分陽光一樣。

林依敏也明白真正的朋友不需要錦上添花但是一定要雪中送炭,她對這個可憐的女人有一種強烈的同情,她很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打開她的心結,讓她撥雲見日,沐浴明媚溫暖的陽光。

美好的友情也是可遇不可求的,林依敏一旦把別人當成了朋友,就會設心處地為那個人好,她一放學就買好多好吃的,給張敬容送去,拉著她的手,給她講各種有趣的事,逗得她開懷大笑。

漸漸地,兩人一見如故,彼此信任,都很喜歡對方。終於有一天,張敬容給林依敏講了她的愛情故事,講了她深深相愛的男孩:

我的男朋友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叫鵬宇,人如其名,他長得真的很帥氣。一米七八的個子,大大有神的眼睛,白淨又透紅的臉頰,嘴角滾動的酒窩,一切都是那麼帥氣迷人。

我十八歲那年,無意間遇到他的,那年夏天,在高考的考場裏,我看到他的那一刻,整個人就像遁入真空一樣,觸電般傻了很久,不相信一見鍾情,第一次見到他竟然如此心動。

他長得很帥氣,玉樹臨風高大英俊,而且很有才華,最重要的是他很體貼,也很會關心人,和他走在一起,他總是一絲不苟地看著來來往往的車輛,及時地提醒我要小心,拉著我的手,生怕我出現任何意外。和他在一起,我感覺好安全好開心。

他唱歌很好聽,聲音嘹亮甜美,而且街舞跳得特別酷。我很欣賞他,後來我發現他和我考的不是一個大學,我毫不猶豫地放棄了自己的誌願,到了鵬宇所在的大學裏,選擇了自考大學。從此和他一起學習一起生活,然後一天天成長,每天都充滿驚喜,每天都很開心,看到他的笑臉是,我的世界瞬間晴空萬裏,五彩繽紛,感覺自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子。

他的爸爸是鎮長,媽媽是企業家,生活非常富裕,從小到大,他受的教育都是最好的,吃的用的都是別的孩子沒法比的。雖然我的家庭條件不好,但是他好像從來沒有嫌棄過我。

但是他的父母不怎麼喜歡我,說我長相一般也沒什麼才華,又是農村沒見過世麵的土妹子,所以反對我和他們的兒子交往。

為了愛情,我忍受了很多歧視,但是不忘初心,為了愛,我一直認為應該忍辱負重,記得《聖經》上說,“愛是恒久的忍耐,也是恩賜!”為了愛情,我受點委屈算得了什麼呢?別人看不起我,沒關係,隻要我的鵬宇不嫌棄我就好了。

那段日子,我過得好幸福,我和我的鵬宇一起學習,下課之後,就去約會,手拉手在走在綠油油的草坪裏,輕嗅著花香,微微地笑。

我以為這一生有他相伴,就這樣平淡安靜地生活下去,該多好啊!雖然彼此也會有些小誤會,我有時候也耍點小性子,但是鵬宇總是讓著我,對我很寵愛,因為,我認為即使讓我為這個男孩受盡一切苦都是心甘情願的,我甚至忍不住在閨蜜麵前炫耀,說鵬宇是天底下最好的男孩,打著燈籠也難找的好男人,是的,我總是沉溺在自己的想象力,憧憬著美好的明天。

可是天有不測風雲,有一天,學校組織了體檢,不經意間,我被查出患有惡性腫瘤,聽到這個消息,我怕得要死。

那一刻,我害怕的不是自己還能活多久,病是不是能好,而是擔心我的男朋友像那些世俗的男人一樣,無情地離我而去。

我忐忑不安地望著他的臉,望著他臉色的閃爍變幻的神情,多麼害怕那個時候,在我最需要他的時候,他無情地拋棄了我。

可是他沒有,他是重情重義的人,我果然沒有看錯他,他找了一個借口,一個要做生意,邊讀書邊創業的借口,向他們的媽媽要了十萬塊錢,然後帶我去省會最好的腫瘤醫院治療,在那裏光拍片子檢查病就花了一萬多。

那段時間,鵬宇特別寵我,我要什麼他都買給我,我喜歡聽周傑倫的歌,他一擲千金,買了周傑倫各種各樣的歌碟,然後不厭其煩,一遍一遍的放給我聽。我喜歡圍巾,他就買五顏六色的圍巾,各種各樣的都買了一條,小心翼翼地給我戴著,不停地誇我漂亮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