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準備(1 / 2)

明代的大環境一個縣城,除了縣令、縣丞等正式官員外,實際上掌管權利的卻是下麵的各種胥吏。這些胥吏大部分出自士紳之家的族人,小部分也是世代為吏的豪強。

實際上從宋代以後,朝廷在地方上官員的數量就急劇減少,治理管理地方更多的就靠這些士紳胥吏了。

以明代為例,一個縣隻有縣令、縣丞、主薄三個朝廷命官,根本沒有精力掌握治理一縣之地。像這樣的製度,雖然討好了官紳士子,但是朝廷對地方的控製毫無疑問是非常虛弱的。到了萬曆皇帝之後,朝廷對地方的控製也更加不堪,政令也幾乎不出京城。

劉宣攻破永和縣後,像以前一樣清掃了縣中的官紳豪強,永和縣以前的胥吏當然不能任用。

李翰雖然做了縣官,但是現在卻幾乎是一個光杆縣令。他被任命為永和縣令之後,一直都忙碌不休。他趁著大軍雲集永和縣,將永和縣的反對力量士紳豪強壓成齏粉的有利時機,李翰親自組織了打土豪分田地,鎮壓了縣中名聲不好的惡霸鄉紳吳壩子,在永和縣的百姓中留下了很大的威望。

在劉宣的支持下,李翰在縣城中張榜募集士兵,那些分到了土地的農民,為了保護自己的土地,爭先恐後的加入了劉宣軍中。

一個小小的永和縣,戶不過千戶,人口不足五千,前來參軍的壯丁居然超過了三百多人。

劉宣將這三百多本地士兵撥出百餘人,又從自己的親兵中調撥出一隊精銳,集合這次作戰的俘虜,最近前來投奔的小股盜匪饑民,從新編練了一個哨步兵。

這一個哨士兵,劉宣交給廖狗兒統領,暫時充當守備軍配合李翰治理永和縣城。

最近一段時間,李翰陸續找了永和縣十幾個秀才童生談心,希望能招攬一些失意的讀書人,但是效果卻非常差勁。

這些秀才童生,大部分都不看好劉宣,除了一個憤世嫉俗、窮困潦倒、了無牽掛的童生周恒前來投奔外,剩下的讀書人雖然不敢造反作亂,但是卻沒有一人願意擔任流賊的官職。

在李翰的支持下,劉宣千金買馬骨任命了周恒擔任永和縣丞,成為永和縣的第三位實權人物。

在劉宣製定的製度中,一縣之中縣令權力最大,掌管縣中的大小事務,下麵就是縣尉、縣丞二人,縣尉掌管縣中的駐軍,縣丞協助縣令掌管民政。

除了這縣中三巨頭外,另外還有掌管糧餉財政主薄,掌管縣中教化的教諭,掌管縣中吏員考核的典吏,掌管訴訟斷案的通判,掌管縣中治安破案的捕頭,掌管一縣驛政的驛長六名正式官員。

此外縣令還直轄的稅務科、水利科、勸農科、防疫科四科,縣尉下轄武備科、後勤科二科,縣丞下轄路橋科、商貿科二科。這八科的科長也算是有品級的正式官員。

此外人口在三千人以上的繁華集鎮,還需設立鄉公所,包括一名鄉長,下麵有捕盜、團練兩名正式官員。

以永和縣為例,因為永和縣人口較少,並沒有下轄任何鄉鎮,正式的官員隻有十七人。這十七個地方官,除了知縣李翰、縣丞周恒、縣尉廖狗兒三人外,剩下的官員還沒有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