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愛情的巡禮者(1 / 3)

本文摘自美國經典文學家華盛頓·歐文的故事集《阿爾罕伯拉》。

中國讀者很少知道華盛頓·歐文,但他的很多作品卻是耳熟能詳,比如《睡穀傳奇》(又譯《沉睡穀》)被改變為蒂姆·波頓導演,強尼·戴普主演的經典哥特電影《斷頭穀》。

華盛頓·歐文是美國文學的奠基人,生於1783年,卒於1859年。十九世紀初,當時的美國文學還被歐洲鄙視,他的《見聞雜記》橫空出世,獲得世界性讚譽。1826年到1832年,華盛頓·歐文在美國駐西班牙大使館工作,遊曆了西班牙各地,尤其是安達盧西亞地區的格拉納達,成為他一生中最為魂牽夢縈之地。

“阿爾罕伯拉”,源自阿拉伯語,意為“紅宮”,是穆斯林統治西班牙的時代,在格拉納達的一座輝煌宮殿。八世紀初,阿拉伯帝國的征服浪潮,渡過直布羅陀海峽,席卷了整個西班牙,使這片富饒的土地,成為穆斯林治下之地。阿拉伯人在西班牙存在了八百餘年,他們被歐洲人稱為“摩爾人”。 黑暗中世紀的歐洲,伊比利亞半島的阿拉伯伊斯蘭文明,是唯一光輝燦爛的明燈。阿拉伯人的智慧與創造力,深刻影響了整個歐洲,推動了文藝複興的產生。格拉納達的阿爾罕伯拉宮,是阿拉伯人在西班牙最後的王國,限於半島最南端一隅,麵臨北方基督教王國的嚴重威脅,卻發展出一套精致典雅的文明,其中代表就是阿爾罕伯拉宮。這座建於山上的城堡宮殿,彙聚了伊斯蘭建築藝術的精華,桃金娘中庭、獅庭、達拉哈中庭和雷哈中庭,令人歎為觀止,水的運用妙到極致,被譽為歐洲最美的宮殿。

1492年,西班牙基督徒征服了格拉納達,美麗的阿爾罕伯拉宮逐漸荒廢。當十九世紀的華盛頓·歐文旅行到格拉納達,發現宮殿已破敗不堪,但當地流傳著許多關於摩爾人的傳說。數百年的阿拉伯文明,仍然深深植根於這片土地,來自美國的作家也為之傾倒,寫下了名為《阿爾罕伯拉》的故事集。正是華盛頓·歐文的作品,使阿爾罕伯拉宮名噪一時,獲得了遲來的保護。如今,阿爾罕伯拉宮已被聯合國定為世界文化遺產,每位來到西班牙的遊客,都會帶著崇敬的心情,來到這座偉大宮殿,沐浴數百年前的文明。本書中文版1984年由上海譯文出版社翻譯出版,至今未曾在中國再版印刷。兩年前,我從淘寶網上買到了這本《阿爾罕伯拉》,這本二十多年前印刷的舊書,依然令我欣喜若狂,每一篇故事,每一個文字,都充滿著曆史的惆悵與天方夜譚式的想象力,很難想象竟出自於美國人之手筆。這些故事雖然大多是民間傳說,但必定經過了華盛頓·歐文的藝術加工,具有濃鬱的人文主義色彩。尤其是不同文明之間的碰撞與交流,體現了作者的博大的寬容精神。至於想象力更是豐富多彩,完全可以與王爾德的童話相媲美。如果說王爾德的故事是黑色與唯美,那麼華盛頓·歐文的《阿爾罕伯拉》,則是安達盧西亞陽光下的玫瑰,綻放得如此熱烈而奔放。這種浪漫熱情到極致,又帶有強烈幻想色彩的故事,正是我們所提倡的現代哥特——哥特並非僅僅綻開在黑夜,同樣也是陽光下的傳奇。為了讓讀者們知道,什麼才是我理解的哥特?編輯部手工錄入《阿爾罕伯拉》中,我最喜歡的一篇故事《王子阿默德·阿爾·卡莫爾的傳說》。這篇故事的背景,是穆斯林王國與基督教王國南北對峙,但阿爾罕伯拉宮中的王子,卻衝破宗教信仰的障礙,獲得了童話般的愛情——也許這就是一個美麗的童話。本叢書獨家刊載,互聯網上絕無僅有。我喜歡的,你也會喜歡。從前,格拉納達有位摩爾王,隻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阿默德,他的大臣們因為看出王子在繈褓之中,有許多的明顯的特別優秀的預兆,就給他加上一個別名:阿爾·卡莫爾,意思是“完美”。占星家們各本先見之明,都在誇獎他的稟賦,預測他將來事事如意,一定能成為一位完美的王子和興盛的國王,他命裏隻有一部壞運,可是,連這一部也是帶著玫瑰色的,他是位多情的王子,為了愛情,將來要冒極大的危險。但是,假定在他成年之前,能使他一直不受愛情的引誘,這些危險還是可以避免的,以後他的一生必然一帆風順,終身幸福。

為了防備這一類的危險,國王明智地決定在與人世隔絕的環境中把王子教養成人,使他永遠不能看見一張女人的麵孔,甚至連愛情這個字眼也聽不到。為了這個目的,他在高於阿爾罕伯拉宮的一座山頭上,在許多賞心悅目的花園中間,造好了一座美麗的宮殿,又在周圍砌起一圈高牆。其實,這地方就是目前稱作琴納拉萊夫宮的那座宮闕。他把年輕的王子關在這座宮裏,托付給埃本·邦納本來監護和教導。埃本·邦納本是一位極有智慧而又極枯燥乏味的阿拉伯聖徒,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埃及度過的:研習象形文字,在古墓和金字塔之中進行探索;在他眼裏,連最迷人的美女都比不上一具埃及木乃伊來得富有魅力。這位聖徒奉命要把一切的知識傳授給王子,不過有一樣卻不能傳授——必須讓王子完全不知道有愛情這件事。“為了這個目的,你可以采用你認為適當的一切預防方法。”國王說,“不過,記住,哼,埃本·邦納本,萬一我兒子在你的照料之下了解了一絲一毫那種嚴禁傳授的知識,我就要你的腦袋。”聽到這種威脅,明智的邦納本那張幹枯的臉上透出一陣憔悴的微笑。“請陛下寬心吧,不必為您的兒子擔憂,正像我也用不著為我的腦袋擔心一樣:你看我會像是把這種無聊的情感講授給他的那種人嗎?”於是在哲學家留神的照料之下,在和外界隔絕的宮殿和花園之中,王子慢慢長大了。服侍他的都是些黑奴——一批麵貌可怕的啞子,根本不懂什麼叫做愛情,即使懂得,也無從用言語來表達。埃本·邦納本特別關心他的智力,盡力要把他引進深奧的埃及玄學的門牆,但是,在這一方麵,王子的進步很小,不久邦納本就弄清楚了,他對於哲學,根本沒有興趣。然而,以一位年青王子來講,倒難得有像他這樣驚人的馴良,可說是任何意見他都接受,始終安於受這位極不相宜的導師的訓誨,他抑製住嗬欠,耐心地聽著埃本·邦納本冗長而淵博的講授;關於各種知識,居然吸收了一些皮毛,而且這樣愉快地長到了二十歲,作為一位王子,可算得穎悟非凡——可是,他一點也不懂得什麼叫做愛情。就在這個時候,王子的行動,忽然一反往常。他完全拋棄了平日的各種學習,盡是在花園裏走來走去,有時倚在噴水池旁沉思,在他所得到的各種教養之中,他曾經學習到了一點音樂,目前,音樂占據了王子大部分的時間,漸漸地他對於詩也產生了很大的興趣,聖徒埃本·邦納本開始覺得不妙,便要他嚴格地學習代數,想用這個法子,使他擺脫那些無聊的心情,但是,王子厭惡地拒絕了。“要我來學代數,我受不了,”他說,“那是我最最討厭的東西。我需要一種向我心靈傾訴的東西。”聖徒埃本·邦納本一聽到這幾句話,搖了搖他那顆幹枯的腦袋。“現在哲學已經不中用了,”他想,“王子已經開始發現他有顆心啦!”現在,他一直焦急地監視著他的學生。他看出潛伏在王子天性中的柔情正在活躍,隻是缺少一位對象。至於王子,他隻是整天在琴納拉萊夫宮的花園裏徘徊,沉醉在不知緣何而起的情感之中。有時,他會坐在那兒,陷入美妙的夢幻,接著,又會抓起琵琶,彈出極動人的曲調,又會拋開琵琶,長籲短歎。漸漸地,這種愛情感首先開始伸展到無知的草木身上;他有了一些自己鍾愛的花卉,把一片柔情完全寄托在它們上麵,後來又漸漸愛上了幾株樹木,特別是其中的一株,生長得姿態秀美,綠葉婆娑,王子把一腔愛戀的熱情全傾注在它身上。他在樹皮上刻下自己的名字,在樹枝上掛滿花環,彈著琵琶,唱著詩句來讚美它。埃本·邦納本看到他學生這種激動的狀態,非常恐慌。他知道王子已經走到這種嚴禁傳授的知識的邊界——隻要稍微給他點暗示,立刻就會把這個性命攸關的秘密泄露出來。為了王子的安全,為了保全自己的腦袋,他急得發抖了,急忙把王子從具有各種誘惑的花園裏拖出來,把他關在琴納拉萊夫宮裏最高的樓上。那裏麵有的是美麗的宮室,看得到無邊的景色,然而,因為太高,隔開了芬芳的花香和迷人的綠蔭,這種情調對這位易受魅惑的阿默德的情感是十分危險的。但是,想個什麼方法來使他安於約束,排遣無聊的歲月呢?他幾乎已經把一切合意的知識都學盡了,代數是不能提起的。幸而埃本·邦納本在埃及的時候,他曾經跟一位猶太法師學會了鳥語,這位法師曾經得到所羅門智慧王的嫡傳,而所羅門又是由謝芭王後教會的。一提起這種學問,王子歡喜得眼睛閃閃發光,他立刻貪饞地學起來,沒有多久,已經和他的老師一樣精通鳥語了。琴納拉萊夫宮的高樓不再是與世隔絕了,他眼前有了一些可以談天的伴侶。第一個和他結交的是一隻蒼鷹,他把巢築在高牆的雉堞的裂縫裏,飛到很遠的地方去搜尋食物。然而,王子發現它既不可愛,又不值得尊敬,因為它不過是一個空中強盜,大模大樣,隻會吹牛,談的完全是擄掠、屠殺和亡命的冒險勾當。他的第二位相識是一隻貓頭鷹,看上去很神氣,很有智慧,大大的腦袋,凝視的眼睛,白天隻坐在城牆上一個洞裏,眨眨眼睛,眼珠滴溜溜的亂轉,到夜裏才出來漫遊飛行,它自命很有智慧,盡談些天文和月亮,又暗示它懂得魔法。它非常愛好玄學。王子發覺它的枯燥乏味,甚至比聖徒埃本·邦納本還要使人難受。還有一隻蝙蝠,白天裏它把身子倒掛在圓頂陰暗的角落裏,一直到朦朧的黃昏後才懶散地出來遊蕩。它對於一切問題,隻有些模糊的見解,盡嘲笑那些它沒有經過全麵觀察的事物,好像對任何事情都不感興趣。除此之外,還有一隻燕子。最初,王子很喜歡它。它是個能說會道的家夥,忙忙碌碌,慌慌張張,一直飛來飛去;難得好好待一會把一段話談完。後來才知道它不過是個略知皮毛的家夥,隻在事情的表麵上掠來掠去,冒充無所不知,其實沒有一樣懂得透徹。王子所結交的,隻有這些帶羽毛的朋友,也隻有對它們才能練習新學會的語言,至於別的鳥,樓太高了,難得飛上來。不久,他對這些新知都厭倦了;他們談的,很少能啟發智慧,更不用說涉及心靈了。漸漸地,王子又陷入寂寞。一冬過去,春花開放,遍地綠茵,濃香四溢,到了禽鳥成雙築巢的幸福時刻。突然之間,仿佛琴納拉萊夫宮的樹叢和花園中,到處都發出了歌聲、樂聲,飄揚到樓上的寂寞的王子耳朵裏。無論從哪一麵,他都聽到了這個主題——愛情——愛情——愛情——萬眾一聲地在歡唱,在對答,音調千變萬化。王子默默而迷惑地聽著。“愛情究竟是什麼東西呢,”他想,“世界上好像充滿了它,而我卻一點也不知道?”他向他的朋友蒼鷹請教,這個惡棍用鄙夷的口吻回答道,“你隻好去請教地麵上那些庸俗溫和的小鳥,那些生來作為我們這些空中帝王口中食的家夥。我的職業是戰爭,打仗是我最快意的事。我是一個武士,根本不曉得什麼是愛情。”王子厭惡地轉過身體,去找隱居的貓頭鷹。“這可是一隻生性平和的鳥,”他說,“也許它能解決我的問題。”於是他就請求貓頭鷹告訴他愛情是什麼,下麵樹叢中的小鳥都在歌唱著愛情。一聽到這種問題,貓頭鷹就露出它的尊嚴受到冒犯的麵色。“我在晚上,”他說,“從事於研究和探索,白天我的全部時間都用在洞裏反複思考我所學到的一切。至於你所談的那種唱歌的鳥,我從來就不去聽它們——我最瞧不起它們和它們的歌曲。感謝真主,我不會唱歌。我是一個哲學家,根本不曉得愛情這種東西是什麼。”這時,王子就對著屋頂,向他那位倒掛著身子的朋友蝙蝠,提出同樣的問題。蝙蝠皺著鼻子,露出極不耐煩的神情。“為什麼你要拿這種無聊的問題打攪我的早覺?”它說著,十分暴躁,“我隻在黃昏朦朧的時候,所有的鳥都睡著了,才出去飛飛,從來不為它們的事情煩心,我既不是鳥,也不是獸,謝謝老天。我早就發現它們全是一夥壞東西,我恨它們每一個。一句話,我是一個厭世者——根本不曉得愛情這種東西是什麼。”隻剩下最後一著了,王子隻好去請教燕子,正好在它繞著樓頂飛馳的時候把它攔住。燕子和平時一樣,慌忙得不得了,簡直沒時間回答。“老實說,”它說,我有很多公事要去料理,很多業務要去經營,根本沒有時間去考慮這個問題。每天我都有一千多家要去拜訪,一千多件重大的事務要去調查,一點空閑都沒有,哪裏能想到這種唧唧喳喳的小事情。一句話,我以四海為家——我一點也不懂得這種叫做愛情的東西。”說著,這隻燕子穿入山穀,轉眼不見了。王子又失望,又納悶。但是,由於滿足這種好奇心十分困難,他的好奇心反而更加強烈了。正在他懷著這種心情的時候,他那位老態龍鍾的監護人走上樓來了。王子連忙走上前去迎接他。“唉,埃本·邦納本,”他喊道,“你已經傳授給我很多世間的智慧了,不過有一種智慧是我完全不知的,我很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