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記憶的片段(1 / 2)

片段一:一九八六年夏天的某一個漆黑夜晚,在江浙一帶的某一處私營針織廠內,三班倒加工的嘈雜聲音下,掩飾了一對夫妻的竊竊私語。老婆子對她男人說到:“李縣長家的四姑娘看上了我們家老三,是我們家的造化。李家那麼多人當官,在市裏都有人。隻要我們的貨有地方走,過兩年,百萬富翁都不算什麼。”

老頭子歎了一口氣,對老婆子說到:“這可不行,老三是有主的人。他和魏家姑娘的關係都定了,左右的街坊哪一個不知道,紅華就要和誌強結婚了。當年要不是老魏救了老三的命,現在我們哪裏能有這麼好的孩子在跟前。你看,我們三個孩子裏就是老三最懂事,最能幹,老大老二和外麵的混混有什麼區別,一天到晚不幹正經事,不是老三跟著我們跟前,這家業遲早要扔。我們不能做這樣的缺德事,李家的事情你回了吧,人是要講良心的。”

老太太歎了一口氣,說到:“老趙呀,就因為老三出挑,我們才應該給他找個好的,自古要把買賣做大就要官商勾結。我是有心給老二結個官家的親事,可他那樣子,哪裏有人看得上。現在雖然我們家雖然富裕起來了,可萬一政策變了,我們又是****對象。我娘家的那點背景就是現成被鎮壓的。紅華那孩子是挺好,不做我們家的兒媳婦,也能做幹女兒。我一定費心給她挑一個好姑爺,再給她十萬塊的陪嫁。這是工人不吃不喝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錢,也算對得起老魏兩口子了。”

老頭子想了想,對老婆子說到:“要是紅華肯,我就答應了。現在老魏兩口子都不在了,我們要像對親生的姑娘一樣對待她。”

老婆子聽到老頭子同意了,兩隻眼睛都笑眯了。

片段二:魏紅華迷迷糊糊地醒來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的手腳被幫著,隨便感覺一下,她知道自己是在火車上了,用心一聽就聽出了一點名堂。

一個胖子對一個有刺青的混混說到:“阿祥,這種買賣做得一下,弄來一個水靈的大姑娘,還送五千塊錢,要我們把她賣到山溝子裏去。不過山溝子裏的人沒有錢,不曉得這樣的貨色能賣到多少錢,要是隻買一千八百的,我們實在太虧了。不如等她醒了,我們和她好好玩玩。反正那些山裏的窮鬼是能生孩子都就要,閨女也買不上價。”

那個叫阿祥的混混覺得有些道理,不過想想趙老大的話,還是搖搖頭說到:“給錢的主讓我們不要難為她,還要我們賣她的時候也要給她找個年輕力壯,長相好的。我們出來混的,也是個爺們,不能說話不算數。”

胖子聽到阿祥這麼說,立刻給他來了一個大嘴巴,對他說到:“你(媽的),你敢罵老子不講規矩。我跟你說,這娘們肯定是誰家想處理的爛貨,玩了又怎麼的,大不了不送她去山裏,直接賣到那種地方去,說不定,她還要謝謝我們不賣她去山裏。你等著我吃完這點子酒菜,就先去樂嗬樂嗬。”

魏紅華聽到這些話,宛如晴天霹靂,昨天她和未來的大嫂一起去買結婚用品,在一個小店子裏吃了一點東西,誰知道醒來回變成這樣。她和趙誌剛青梅竹馬,兩情相悅,雖然她聽到了李縣長家的四姑娘其實挺喜歡自己未婚夫的消息,不過誌剛和她保證了,絕對不會變心,如今她已經是趙誌剛的人了,趙家為什麼要這樣對她。她相信未來的公婆和未婚夫都不會這麼對她,肯定是那兩個無良的大伯子在害她。

想到這裏,魏紅華鼓足了勇氣,一定要從這兩個壞人手裏逃出去。這個地方顯然是貨運火車的一節車廂,也不知道開往何處。幾分鍾之後,也許那個壞人就要欺負自己了,怎麼辦,就隻有拚一下了。就算是死,也不能對不起誌剛哥,魏紅華很有烈女的氣節。

抱著“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心思,魏紅華用牙齒咬,不顧手腳可能會受傷,硬是拚了滿嘴的血,手上的皮肉全破把自己的束縛解開了。喝了酒的流氓胖子正好要來欺負魏紅華,被她這個樣子嚇了一跳,魏紅華衝過去用頭撞那個胖子,喝醉酒的胖子就倒了。

阿祥聽到動靜就衝了進來,他手裏拿著刀,對魏紅華說到:“冤有頭債有主,我們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你要是老實一點,讓我綁起你來,到了地方,我們給你找個好男人嫁了,不然我就不客氣了,車輪子低下的冤魂多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