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掌櫃的殷勤地親自為孟淵和霧華上了菜,孟淵大方的賞了他好幾兩銀子。掌櫃的將那銀子捧手裏摸了又摸,諂媚的退了下去。
孟淵拿起銀箸,向霧華碗裏夾了一筷竹筍,溫聲道:
“知道你愛吃這個,嚐嚐看,這天下第一樓做的竹筍可不比那些平常小店,這是取用蓮池之水溫養三日後清炒做成,因此取名叫清蓮脆筍。”
霧華舉筷吃了一口,而後便淡淡的將銀箸置在了碗邊,恢複了慣然的姿態。
孟淵見霧蓮似乎對著所謂的清蓮脆筍不太感興趣,便伸手將另一盤菜端到了霧華麵前。
他細細的指著那盤菜的每個部位,為霧華詳細的解釋道:
“這盤菜叫引天歌,是由原有的醉鴨加工添料製成。之所以叫引天歌,是因這隻鴨在剖去內髒去除毛發後,便用細線捆綁成引吭高歌的形象,完整的放入蒸籠中蒸熟。這隻鴨除了這頸部這一特色,便是這高抬的後腿了。你看。”
突然,孟淵不說話了,盯著那盤鴨許久,眼中一陣錯愕,隨後便怒了。將銀箸“啪”的一下拍在桌上,朝著雅間的門大喊道:
“掌櫃的!”
掌櫃的聞聲而來,急得額頭直冒汗,不知自己又是哪裏得罪這尊大佛了,心中一陣忐忑。
“城主大人,您,您別生氣,不,不知您這是…”
看著掌櫃的諂媚慌張的臉,孟淵猛的眯起了雙眼,嘴角冷冷一揚,指著那盤引天歌道。
“掌櫃的。你要不要解釋一下這是怎麼回事?”
那掌櫃的戰戰兢兢的抬眼一瞟,詫異的一縮脖子。這可不得了,引天歌的第二大特色居然不翼而飛,那原本應該傲慢抬起的一條腿就這樣生生的和身體分了家,不知是被哪個小兔崽子偷吃了。
掌櫃的忙深深的低下了頭,聲音抖得厲害。
“城,城主大人!小的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啊!我,我們食樓一,一直…從來都沒出過這種事啊!您,您稍安勿躁,小的一定幫您查清楚,一定查清楚!”
說完便頂著孟淵殺人般的眼神點頭哈腰的退了出去。
霧華似想起了什麼,轉過頭將視線投向了窗外,清俊的臉上若有所思。
從窗外看去,一人一狗坐在巷子口吃的正歡。
霧華轉向孟淵,微啟了唇,似乎想說什麼,卻突然收了嘴。隻是眼波靜靜地垂下,仿若什麼都沒發生。
大約過了一盞茶的功夫。
外間傳來掌櫃的斥罵的聲音,由遠而近。
不一會兒,就有人掀了簾子進來。隻見掌櫃的揪著一小乞丐的耳朵,嘴裏罵罵咧咧的,那表情像是要剜了那乞兒的肉,喝了那乞兒的血。
霧華再次看向巷子口,果然,已是空蕩蕩,再不見了那人那狗。隻留了一隻咬了一半的饅頭,還有一地的菜末。
“城主大人!小的就知道是這潑皮乞兒偷吃的,附近包子鋪和酒樓都被他偷了個遍,現在居然敢偷到咱們永福食樓來,簡直是膽子翻了天了!”
乞兒皺著臉看著自己現在的處境,暗怪自己失策,竟給留下了把柄。當下隻覺得左耳被揪得火辣辣的疼,便伸手捏了耳根想緩解一下疼痛。不料那掌櫃的見狀揪得更用力了,乞兒吃痛,隻好乖乖的求饒。
“我錯了我錯了,再也不敢了,真的再不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