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盤古開天地,中華民族的曆史就在一係列美麗動人的神話傳說中揭幕了,相傳中的共工觸山、女媧補天、精衛填海、誇父追日,無一不反映了中華民族曆史的源遠流長和遠古時期人們對征服自然的渴望。後來的“有巢氏”教民構木為巢,“燧人氏”教民鑽木取火,“伏羲氏”教民結網捕魚,“神農氏”教民種植五穀,這個時期處於母係氏族社會,此時由於生產力低下,所有社會成員地位平等,共同勞動,共同消費,沒有階級對立,當然也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政權機構。“無製令而民從,不施賞罰而民不為非”,正是此時的真實寫照。到了父係氏族公社末期,即傳說中的“三皇五帝”時代,事情似乎起了變化,社會不再是死水一潭。這時的人們對私有財產已有了清晰的認識和孜孜的追求,於是多少萬年以來一直平靜的世界就被貪婪的欲望所擊碎,部落之間為掠奪財富和人口而引起的攻伐連綿不斷。各部落內部都形成了一個政治權力中心,如黃帝就是有熊部落的酋長,其他有名的部落首領還有炎帝、蚩尤等。黃帝富有政治和軍事才能,經過激烈的戰爭,他先後打敗了蚩尤部落,吞並了炎帝部落,並在黃河流域一帶長期定居,不斷繁衍,構成了華夏族的主幹成分。所以後來凡中華兒女都自稱為炎黃子孫。
黃帝以後,在黃河流域又出現了堯、舜、禹為首領的部落聯盟。這時的公共事務似乎特別繁多,因為到處洪水肆虐,河流泛濫,嚴重影響著部落的生存;同時還有南方三苗部落在虎視眈眈,真是內憂外患並存。公共事務的增多,必然需要一部分人來處理。據說堯主政時,曾設官分職,以佐政務,有後稷官,主管農事;司空,掌管百工;司徒,掌教化;秩宗,管理郊廟祭祀;士,管理監獄;曆正,掌曆法;納言,管王命的上宣下達,此外還有管十二州的州牧以及掌禮、典、樂等職事的官員。同時還製訂了五等刑罰,即所謂“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這表明部落聯盟的統治機關開始具備國家機關的雛形。
三皇五帝時代,曆次政權的更迭是通過“禪讓製”實現的,其原則是“天下為公,選賢與能”。相傳堯年老時,命舜攝行天子之政,以觀天命,由此確立了舜的首領地位。到舜老時,禹因治水有功,並率眾擊敗三苗,素有威望,因此在部落聯盟首領會議上,大小首領公推禹繼舜位,以治萬民。而堯的兒子丹朱和舜的兒子商均因德行不肖,皆不得繼位。可是這一製度未能代代相承,原因就出在禹的兒子啟身上。禹當政時,聲望日隆,權力愈大,據說在召開部落聯盟會議時,把一個開會遲到的部落頭領防風之君當眾宰殺,以儆效尤。這是空前沒有的事,而到會的諸位酋長皆噤若寒蟬,不敢置一言,這表明禹已具備了絕對的權威。啟深為其父的威風所折服,意識到權力的可愛,有食髓知味之感。因此禹一死,啟便當仁不讓,毫不客氣地登上其老爹的寶座,並用實力鞏固了自己的地位。從此以後,在中國曆史上王位世襲製代替了禪讓製,公天下變成了家天下,這是國家形成的一個重要信號,曆史發展進入了另一個階段——奴隸社會。
二、霧裏看花話夏商
夏商時期是我國奴隸社會的形成和發展時期,曆時千年,國家權力掌握在王族和少數世襲的巫史手中。當時祭祀和戰爭是政治生活中的兩件大事,國家機構比較簡單,王的親族成員和巫史構成了國家官吏的主體,總數約一百多人,還沒有明確的職務分工。除王族和巫史外,管理王家事務的臣、宰人員,也參與政治事務。
在夏王左右,設有四輔臣,即前疑、後丞、左輔、右弼。他們是夏王的高級顧問,遇有重大國務,夏王要向他們請教,以下的政務官員有“六卿”,也叫“六事之人”,遇有戰事,要統軍隨夏王一起出征。此外還設有羲和、太史、官師、遒(qiú)人、大理、嗇夫等官員。羲和掌管曆法,夏朝的曆法常用來指導農業生產,所以羲和職位很重要。太史是記事的史官,並兼管天文氣象及立法事務。擔任太史職務的官員有一定的知識,因而地位比較尊崇,常負有諫王過失的任務。官師是主管教育的官,也有諫王職責。遒人宣布政令,同時也搜集民間庶民對朝政的建議。大理調解訴訟,掌管刑獄之事。嗇夫負責征收賦稅,征集農產品,以供王室貴族成員享用。
除以上國家官員外,還設有一些為王室服務的官員。為夏王養蛇的官員叫禦龍,為夏王管理車輛的官叫車正,還有庖正,主管夏王的飲食事務。夏王除了自己直接統治的地域外,與地方其他部落之間關係鬆散、藩屬關係不明顯,各部落獨立性較強。商朝建立後,統治區域比夏朝大,官職設置也較夏完備。在商代的國家機構中,巫史的地位最為重要。商代重大事務都通過占卜請示神意而定,幾乎每天必卜,每事必卜,而巫史是神權的體現者,他們對政事往往有實際的決定權。他們不僅直接掌握占卜、祭祀大權,還控製著軍事、司法、教育、曆法、記事等大權,有些職官都是從巫史分化來的,如師保、卿史、太史、太師、乍冊、內史等。師保是最有實權的官員,如商王太甲即位後,不遵湯法,師保伊尹將太甲放逐,直到太甲悔過,才讓他回來執政。卿史是處理朝政的官員,主管祭祀、軍事、占卜等國家事務。太師是掌管音樂的官,一般樂工稱為師。太史為商王起草收發文書,同時也是記史官。乍冊是正式的史官。內史又叫守藏史,保管王朝典章。此外還設有掌管武事的官員,如射、戍等,遇有戰事,要率軍出征。還有掌管農業事務的官員,如籍臣、小籍臣。擔任王宮警衛的武官叫多亞,多亞還常奉命出巡商的臣屬部落,帶有監察之責。
商朝也設有專門服務王室的官員。宰是王室事務的總管,因與商王關係密切,常常參與國家大政。為商王管理車馬的官員稱“服”,為商王管理百工的叫“司工”,為商王管理獵區的稱“獸正”,為商王管理放牧的叫“牧正”,為商王管理糧倉的稱“嗇”或“廩(ǐ)人”等等。
商王朝的中心權威相對來說要高一些。商王自稱“予一人”,以表示其唯我獨尊的地位。商王朝對地方諸侯的控製較夏為強。在王朝勢力範圍之內的諸侯,“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但仍可保持一定的自主權。各部族之間經常發生兼並戰爭,隻要不是矛頭指向商朝控製區,並按時向王室繳納貢賦,王朝一般不予幹涉,有時還命令他們遠征其它部落,使其相互殘殺,彼此削弱,以免構成對王朝的威脅。在商朝直接控製區域,設“邑”作為基層行政區劃,邑設置“族尹”作為地方行政長官。主要職責是掌管一“邑”的行政、軍事事務,督促奴隸耕種收割莊稼,看守商王設在境內的倉庫等具體事務。地方上還設有“百姓”這種官職,由一邑中的有勢力的貴族擔任,同“多尹”一起管理一邑之政務。
三、禮教治國論西周
西周是我國奴隸社會的發展和興盛時期,其政治製度體現了與以往不同的特點。西周統治者是通過戰爭和流血而取得政權的,他們親眼目睹了自命為神靈後裔的商王朝在人民鬥爭的烈火中轟然倒塌,上帝變得軟弱無力,挽救不了統治者的命。這個鐵一般的事實不能不對統治者的政治思想產生巨大而深刻的影響,使他們對神的權威性和可靠性產生了懷疑,因此他們總結了經驗教訓,以禮治國,製訂了名目繁多的禮儀,企圖通過這些禮來維係貴族等級,消除內部紛爭,做到“貴賤”有等,長幼有序,貧富輕重皆有稱(è)者,使各色民等安於本分”,以維持統治者的長治久安。
西周的官職權限也發生了變化。商代神通廣大的巫史在西周已無足輕重,掌管曆法、記事、策命、保管檔案、記史等職權的官吏,也開始從神權中分化出來,抹去了神的色彩,成為正式的國家官職。同時權力的分配主要根據血統遠近來進行,擔任師保等高級職務的多為王室貴族,他們的權力相當大,經常左右朝政,在君主年幼時,甚至可以代王攝政,如西周初,武王死後,其子年幼,就由武王弟周公代理朝政。執掌朝政的卿士也多由王室成員擔任,他們的權力也很大,有的世卿長期控製朝政,把持大權,周王反成傀儡,甚至可以廢舊君、立新君,以至殺死君主,這在西周末東周初最為明顯。
西周的政權機構比較完備,官職設置比較健全。在中央機關設置太師、太傅、太保,統稱三公,由王室大貴族出任,對周王負有指導、輔佐、監護之責,既是周王的謀臣參議,又直接參與決策國家大權,統領文武百官,位崇權顯、責任重大。以下按工作性質分為兩大部分,即卿士寮和太史寮,二者平行,互不統轄。卿士寮是中央的軍政司法部門,直接管天下政務。卿士寮首腦是卿士,是最高行政長官,同時又掌軍事,可以統兵出戰。卿士以下有司徒、司馬、司空、司寇、大行人等官職。司徒管理王朝的公田、山林以及征發役徒等事務。司馬征發軍隊給養,管理車馬軍械等軍需物資。司空主管王室的宮殿營建維修事務,也兼管手工業。司寇掌管司法刑獄。大行人主管對藩屬諸侯的接待及禮儀事務。太史寮是掌管曆法、祭祀、占卜、文教等事務的部門,長官為太史。太史掌管曆法,記載王公言論和國家大事,經常參與國家重要活動。因對王公可以直書其事,因此對王權有一定製約作用。其下有太宗,掌王室祭祀;太卜,職掌占卜凶吉;喪史掌貴族的喪葬禮儀;禦史保管官府檔案;樂師掌音樂和國學。
此外還設有一批為王室服務的官員。如宰是周王室的事務總管,奉王命處理王室內部事務,但有時也染指國政。膳夫主管王室成員的飲食。綴衣主管王室衣服的製作。太仆管理周王車輿,經常隨王出行,有時兼管文書的上宣下達。禦是為王駕車的車夫。趣馬掌養王馬。師負責王宮廷警衛。門尹看守宮門。還有宦官,即閹人,處理後宮雜務。但這些人和國家正式官員職責區分並不特別明顯,有時他們也涉及國家政務。
西周的地方行政製度是裂土分封製。諸侯封地稱為“國”,諸侯國內也實行分封,諸侯把土地分給卿大夫,稱之為“邑”,卿大夫把土地分封給“士”,稱為“祿田”。他們的官職都是世代相襲,父死子繼。各地諸侯都是西周的宗室貴族和勳臣貴戚,他們掌握著對國內的政治、經濟和軍事大權。但同時要對周王盡義務,必須定期向周王納貢、朝覲,遇有戰爭要率軍隨周王出兵。在周王和諸侯的直屬領地,也劃分政區,設官治理,城內和近郊依次劃分為鄉、州、黨、族、閭、比等不同行政單位,各有長官。在遠郊則劃分為遂、縣、鄙、裏鄰等。
西周的任官製度主要是宗法分封與世卿世祿製。大夫以上的官職都世代相襲,嫡長子繼承官位。大夫以下實行選士製度。王朝高官重職都由宗室貴族所把持。西周爵位是按照血緣關係授予的。周王以下分為諸侯大夫和士三級,同時諸侯卿大夫又分為九等,稱為“九命”。由此看來,在西周已形成了“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的等級製度,並根據等級差別享受不同的政治權利。西周官員的俸祿是他們封地的收入,除了向上一級貴族交納一定的貢賦外,其餘全部歸自己享用,也就是“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庶民食力”。西周開始形成了官員的致仕製度。除了世襲大貴族外,其他在各級政府任職的官員年過七十就要退休養老,以保持官僚隊伍的活力。官員退休後可以轉到西周的各級學校去傳授知識,同時坐食俸祿,安度晚年。這一做法影響了以後的許多朝代。
四、專製政體露端倪——春秋戰國官製
周王朝第十任國王姬胡,也就是周厲王因貪財好利而給王朝帶來了致命傷。他的財政大臣榮夷公實行專利政策,這不僅引起貴族的不滿,而且激起國人的暴怒。到公元前841年,暴怒發展成暴動,厲王狼狽出逃。這使王朝元氣大傷。而他的後任者姬宮涅更是一個不成器的花花公子,曾以“烽火戲諸侯”而聲名狼藉。從此諸侯國開始各懷異誌。到公元前771年,北方遊牧民族犬戎攻破鎬京,飽掠而去。王朝在殘破的鎬京不能再體麵地稱孤道寡,於是遷都洛陽,史稱“東周”。這是一個重大的時代轉折點,舊王朝一統天下的局麵從此結束,禮崩樂壞的政治局麵到來了。各封國明白,周王的光榮和權力已成為過去,永不複返。從此以後,封國與封國間,詐欺火並,層出不窮,戰火連綿不息,長達五百餘年,直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時為止。這是一個充滿流血、殺戮和陰謀的年代,也是一個創造輝煌、推動曆史車輪滾滾向前的時代。世俗的權威被打破,禮樂的神聖毫光已不複再現。各封國之間為了爭奪土地和人口,長期進行著你死我活的廝殺。各封國君主不但麵臨著隨時被鄰國吞並的威脅,也麵臨著隨時被國內其他政治勢力趕走和殺掉的困境。各國國君為了自存,不斷對內政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自然而然,官製作為政治製度的核心部分也必然發生著日新月異的變化。首先,以宗法血緣關係為基礎的世卿製逐步瓦解。春秋以前,在王室和諸侯國執政的卿士,都是周王室的大貴族。
經周王任命以後,其子子孫孫可以世襲其職,永享其祿,不但諸侯無權撤換,就是周王也不能隨意調動。並且他們往往操縱著一國的軍政大權,以至形成尾大不掉之勢,諸侯累受其牽製,甚至變成有名無實的虛君,從而被逐被殺易如反掌。各國諸侯當然不願束手就擒,他們大量引用非世卿出身的士人到政權機關中任職,如齊桓公重用管仲為相,秦穆公也對用五張羊皮換來的百裏奚倍加重用等說明了這個問題。同時對本國的世卿大族進行無情打擊,如晉獻公執政後,“盡殺諸公子”,“自是晉無公族”。太子以外的其他國君子弟,既不許在國都擔任官職,也不給封地,甚至趕出國外。這樣經過一段時間之後,世卿製就逐步瓦解了。其次在任官製度上也從貴族世襲製變成了官僚製。在春秋以前,大夫以上的官位都是世襲的,父死子繼,往往形成盤根錯節的貴族勢力,有時左右國內局勢,嚴重地威脅了國君的地位。經過曆次的鬥爭,國君逐漸收大權於己手,所有國家的官吏都由國君任命,而且隻食俸祿,沒有封地也不能世襲。這樣所有官員都成為國君的奴仆,國君可以隨時撤換和任命,官員的權力不是像以前那樣來自土地和甲兵,而是來自國君,從而君主集權加強了。再次文武分職得到確立。春秋前期,各國卿大夫權力很大,他們平時處理國家政務,戰時統兵征伐,軍民兼治,極有勢力。公元前403年,趙、韓、魏三家分晉後,在設將軍的同時,出現了處理政務的“相”,但變化尚不明顯。
直到秦國商鞅變法時,文武兩職才逐漸分開,如先後在秦國任職的樓緩、範睢都是文職,不操兵柄,另有白起等人掌軍務。由文武合一變為文武分途,反映出國家軍事和行政的必要分工,同時又是君主控製臣下的重要手段。因為文武分職,大臣權力分散,可以相互牽製,有效地防範和製止了大臣攬權自重。同時也適應了當時複雜的政治形勢,使文武之才各專其職,各盡其能,有利於文臣武將發揮自己的特長。最後是地方郡縣製的確立。西周時期是裂土分封製,一旦王權削弱,地方諸侯就會乘機坐大,割據一方。到春秋戰國時期,分封製逐漸為郡縣製所取代,目的也是為了國君有效地控製地方,加強中央統權統治。郡守縣令都是由國君任命的地方大員,可以隨時撤換,這樣就消滅了地方割據勢力,國君的政令可以通過層層機關而下達到全國各地,從而建立了對地方的絕對政治。春秋戰國時期官製的演變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
由於政治利益的衝突,守舊奴隸主貴族是不甘退出曆史舞台的,他們時時都在發動猖狂的反撲,因而流血衝突史不絕書。就拿官製變革最為顯著的變法運動來說,也是經曆了足足一百多年的時間才穩定下來。而且其間主持變法者多數不得善終,如楚國的吳起被亂箭穿身,秦國的商鞅受到車裂之刑,這些血淋淋的事實無不說明了奴隸主貴族反撲的瘋狂和變法的艱巨性。從而各國所建立的封建專製製度不可避免地帶有貴族體製的遺跡,比較完善的封建製度是在秦始皇手中完成的。
五、“黃金台”——春秋戰國時期的官吏選任製度
春秋戰國時期,是我國政治製度急劇變化的時期,“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大夫專權”、“陪臣執國命”的局麵相繼出現。周天子的王冠落地,宗法統治秩序被打亂,禮樂崩壞,不可收拾。西周時代宗法貴族世代壟斷政治、經濟和軍事大權的局麵,已經一去難返。並且世卿子弟多腐敗無能,也不能適應大亂時期日益尖銳複雜的政治鬥爭形勢,這樣新型的官吏選用製度就必須取代世卿世祿製。早在春秋初期,王室式微,諸侯國之間的爭鬥就開始白熱化,最明顯的是王國的爭奪霸權。為爭當霸主,首先要富國強兵。
於是各大國之間展開了激烈的政治、經濟和軍事競爭。競爭的焦點在於人才,這就迫使爭霸的大國相繼大刀闊斧地向舊的用人製度即世卿世祿製發起了衝擊,並進行選賢任能的嚐試。齊桓公時任用管仲為相。管仲首先提出了新的用人思想,認為“德不當其位,功不當其祿,能不當其官,此三者,治亂之源也”,把矛頭指向了世卿世祿製,認為世卿子弟無功無才無能,不能擔當國家重任,要想治亂興邦,必須選用賢才。春秋名臣祁奚向國君舉薦人才時“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親”的事情被廣為傳頌。雖然春秋時期的這種選賢任能僅把世卿世祿製撕開了一個缺口,但這也給腐爛發臭的用官製度注入了新鮮空氣,推動了禮賢下士、招賢納士風氣的形成,為戰國時代各國變法、公開廢除世卿世祿製打下了基礎。